第一,凡15岁以上的男子,每人授给种植谷物的露田40亩,女子20亩。露田都是无主荒地,因考虑休耕轮作,故授田时—般按休耕周期加一或两倍,也称“倍田”。拥有奴婢和耕牛的人,可以额外获得土地,奴婢同普通农民一样受田,人数不限,土地归主人;丁牛每头受露田30亩,一户限4头。所受之田不准买卖,年老身死,还田给官府。第二,初受田者,男子每人另授桑田20亩,限3年内种上规定的桑、枣、榆等树。桑田可作为世业田,终身不还,可以世袭,但限制买卖。在不宜种桑的地区,男子每人另授麻田10亩,女子5亩,奴婢同样受田,按露田法还受。新定居的民户还可分到少量的宅田,每3口一亩,奴婢5口一亩,宅田也属世业。第三,桑田按现有丁口计算。“盈者得卖其盈,不足者得买所不足,不得卖其分,亦不得买过所足。”
桑田为世业,允许买卖其一部分。原有桑田已超过应授田数,“无受无还”;达到应授额的,不准再受;超过应授额部分,可以出卖;不足应授额,可以买足。第四,若全家都是老小残疾的,11岁以上及残废者各受丁男一半之田,年过70的不还所受,寡妇守志,虽免课亦授妇田。第五,地狭的地方,居民可以向空荒地区迁徙受田;地广的地方,居民不许无故迁徙,可随力所及向官府申请借种受田以外的土地。因犯罪流徙或户编无人守业的土地,收归国家所有,作均田授受之用。第六,各级地方官吏按照官职高低授给不同数额的公田,离职时移交后任官。新旧任相交接,不许出卖。这六条均田令的的法令中除了第六条中各级地方官员的规定有所不同外,其余五条可以说是完全照抄的贾思勰所熟知的北魏时期的均田制。在这一点上,赵安也不是没有想过创新,后世的土改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都是经过实践的好方法。但在眼下这个世界,均田令却是现在最适合华夏军的。当初,北魏时期均田制的产生乃是因为自永嘉之乱到北魏统一北方,北方经过了长期的战乱,人口凋敝,土地大量荒芜,这种情形与华夏军现今的完全相同。华夏军眼下拥有十七万多人口,按照人均40亩的面积计算,总计也才680万亩土地。在华夏军治下,就算是除去南原县和北原县治下的1600多平凡公里的奔马原,整个势力也还拥有着近4000平凡公里的土地,其中有三分之二的土地还都是广袤肥沃的平原,养活这十七万人口实在简单。均田令的推进首先一定程度上使无地农民获得了无主的荒地,农民有了安居乐业的可能,生产积极性自然会大大提高,大片的荒地将会被他们开垦出来,更多的田地,粮食产量自然不断提高。整个粮食产量的提高,政府也才能有更多的粮食税收。同时,随着均田令的推行,得到大量土地的各阶层百姓就自然而然地会华夏军产生强烈的认同感,当遭受到外部势力的入侵之时,他们也才会自发地团结到杨武将军府麾下捍卫自己的权益。可以说,均田令的推行在促进华夏军农业大发展的同时,也增强了整个华夏军势力各阶层的凝聚力。而在奔马原,也采用了类似的规则将这片大草原分配给了各部作为草场。自打赵安领兵先后击败破六韩拔陵和贺拔家以来,其治下收服的敕勒人、匈奴人和鲜卑人部落已经多达60多个。这些大小部落的整体实力都不强,各部之中人数较多的也未突破千人。不过,就是这60多个总人口不超过4万人的部落,却为华夏军提供了超过4000人的精锐的骑兵。所以,对于这些部落,赵安自然也是要花费力气好生拉拢的。而且,这些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也是最佳的牛羊马匹畜牧者。均田令的颁布立刻在整个华夏军治下掀起了轩然大波,四县中的大量百姓纷纷受到均田令的鼓舞,开始从各个人口密集的城镇中迁出,准备前往城外广袤的荒地上开垦田地。对于这些来自不同时代的普通民众而言,粮食和田地永远都是他们最为关心和渴望的。一时间,在整个华夏军治下的各城镇中开始出现一股人口快速流失和城外大量开垦田地的潮流。以夏都为例,在均田令颁发之前,因为华夏军政治和军事心中迁移的缘故而人口增长了一波的夏都原本还有着4万8千多人口,其中还包含有长风、胡骑、虎贲、骁骑、近卫、羽林的1万2千名将士。可随着均田令的颁发,在短短不到10天的时间里,夏都的人口就骤减了将近3成,除了六营士兵外,城内常住居民仅余下不到2万2千人。而在夏都等人口重镇人口流失的同时,在整个华夏军治下的四县之地里,大量的零散农户和小型村落开始形成,一块块零散的田地开始被开垦出来。由于缺乏足够的畜力和青壮劳力,民间百姓开垦田地的效率虽是不高,但数万百姓集合起来的总体量却也极为可观了。这第一波的田地大开垦一直持续到十月中旬才基本结束,经过贾思勰组织人口的划分和统计。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华夏军治下的田地数量直接由原来的不到40万亩增加至200万亩左右。按照群雄大陆眼下已经基本恢复实际的一亩土地年产2石的粮食产量计算,可得400万石的粮食,也就相当于4点8亿公斤的粮食。这些粮食以一个青壮劳力每天2公斤的口粮计算,足以养活超过50万的人口。只是,眼下华夏军还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提高这些田地的粮食产量和保证农作时节的充足劳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