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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6章 王领导去开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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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的这个我理解,交通警察能罚款,税务部门也能罚款……”高总道。  “所以啊!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组织,无行政执法权,也无权在内部规章制度中规定罚款条款,除非法律法规有明确的授权。  虽然在法律实践中有不同的意见,但是我跟您说的是主流意见,帝都的司法口都是这么掌握的。”

王川急忙趁热打铁,解释道。  “好吧,大概意思我听明白了,就是不让我们设置罚款条款呗!不管怎么说,园区要求我们整改,我们必须配合。  王律师,你们帮我们修改下《员工手册》吧!我们公司的人虽然都是搞研究的,有学问不假,但是对劳动法这块接触都少,不如你们专业。”

高总道。  “没问题,您让人事主管把《员工手册》发给我们就行,我们会进行修改。”

王川说完,又客气了几句便挂断了电话。  “郭同!”

王川放下手机后道。  “王律师,什么事?”

郭同抬起头看向王川。  “一会儿高总他们公司会发一份《员工手册》过来,你看下是否有修改的价值,如果修改起来太费时间,可以把他们《员工手册》中特有的条款加入咱们现有的《员工手册》中,给他们做一版新的。做完后,发我下。”

王川道。  “好嘞,您放心吧。”

郭同答应道。  郭同在法顾团队待了有几个月了,做事很细心,之前王川就安排她修改过《员工手册》,所以王川才会安排她负责修改高总公司的《员工手册》。因为劳资这块业务太琐碎,有时候王川顾不过来,所以有意培养郭同往这个方向发展。  虽然郭同干活很卖力,也很尽心。但是她还是有自己的想法的---劳动业务太低端了,事多不赚钱!  “王律,还有五分钟开会,咱们去会议室吧。”

欧阳德道。  当王川和欧阳德走进会议室后,郑毅冲着王大姐挤了挤眼,低声道:“看到没!王领导去开会了。”

“你少说风凉话,当初让你带法律顾问团队,你说什么都不干,现在想过官瘾了,晚了!”

王大姐一撇嘴道。  “瞧你说的,好像我嫉妒王川似的。  我的意思是他这一天,除了睡觉剩下的时间都在干活,一起吃个中午饭都要接好几个电话。多亏了我没答应主任!”

郑毅尬笑道。  “你呀!整天就会摸鱼!也不想想远大前程!”

王大姐恨铁不成钢道。  王大姐嘴快心直,热心肠,年纪比大家又都大,所以有些话从她嘴里说出来还真没有人跟她计较!  “这话说的,一千个人有一千个活法,我就一个闺女赚那么多钱干嘛?很多年薪百万的金领不一定有我活得自在,不愁吃穿就行了,人这一辈子不容易,要及时享乐!”

郑毅得瑟道。  “你就说吧,你摊上一个好媳妇,工作稳定,家里有房有车的,不愁吃穿。要是你跟王川和郝仁元似的,甭别的,买套房就能压的你喘不过气来。  你家孩子还小,等上了初中高中你再试试,光报补习班就够你喝一壶的。”

王大姐有时候说话没轻没重,好在大家同事多年早就习惯了。  “您说的对,我要奋发图强,做个有志青年!争取五年成为国内的首富,十年超过美丽国的比尔盖茨……”郑毅装作一脸的坚毅道。  “哈哈哈。”

王大姐见郑毅如此,爆发出了一连串具有魔性的笑声。  再说会议室内,王川和欧阳德坐在电话旁,按下免提,等待着对方的提问。  “王律师、欧阳律师,您们好,我是公司的人事经理我叫汪云,我们宋总也在。”

一个女人的声音传了出来。  紧跟着是一个富有磁性的男人的声音传来:“王律师您好,欧阳律师您好。我是宋均。”

宋总是他们公司的二把手。  “您好宋总,您好汪经理。”

王川道:“贵司有什么法律问题吗?”

“今天跟您两位开电话会是想向您咨询几个法律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关于工伤的。  我们总部在国际庄,但是在沪市有个全资子公司,之前我们招聘了一名副总经理,他的职位在沪市的子公司,但是他想把社保挂在帝都。  我们帮他找了一家公司,这家公司跟我们有业务往来,在帝都丰台区,我们把他的社保挂在了那家公司。  上个月他在沪市工作时,外出被车撞了,对方全责。因为他的社保是在丰台区缴纳的,所以我们派人去丰台区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但是丰台劳动局不予认定,理由是员工并非是为丰台那家公司提供劳动期间出的事,双方之间没有真实的劳动关系,因此无法认定为工伤。  后来我们又咨询了沪市劳动部门,因为子公司没有在沪市为这名副总缴纳社保,沪市劳动部门可以认定工伤,但是费用要全部由子公司承担。  我们之前也咨询了几位律师,有人建议我们起诉丰台区劳动部门。  所以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我们是否可以去法院起诉劳动部门,要求丰台区劳动局撤销之前的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胜算有多大?”

汪经理问道。  “首先贵司子公司的副总社保在帝都的第三方缴纳,但是却实际在沪市子公司工作,这种情况属于劳动关系与社保分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要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缴纳社保。  当然实践中,出于各种目的,也存在很多社保挂靠的情况,一旦出现工伤就会存在不被认定工伤的可能。  这种情况即便公司起诉劳动部门胜算也不大,几乎为零。”

王川道。  “那我们要不要承担这位副总的工伤费用?是他要求我们在帝都为他缴纳社保的。”

汪经理接着问道。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员工如果出现工伤,则由公司承担全部工伤责任。  贵司虽然出了缴纳社保的钱,但是却是由第三方缴纳的社保,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会认为子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所有工伤责任由贵司的子公司承担,工伤基金不会支付任何费用。”

王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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