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还有其他质证意见吗?”
圆脸男法官问道。 “没了!”
李攀道。 “好,被告举证!”
圆脸男法官道 “第一份证据,物流公司给我出具的证明,证明我是在物流公司工作。 第二份证据,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我与物流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我就这两份证据。”
李攀道。 “原告,对被告的证据进行质证。”
圆脸男法官道。 “第一份证据真实性我们不认可。通过网上查询,我们发现出具证明的物流公司的实际控制控制人是与原告具有竞争关系的WY公司的大股东,而被告是技术人员,一个技术人员跨界在物流公司做高管,而且工资还挺高,这不合情理。 我们认为被告在物流公司工作不过是个幌子,其实际的工作单位应该是与原告具有竞争关系的WY公司。 第二份证据的真实性原告认可,但是不认可被告的证明目的,虽然社保都是由第三方物流公司缴纳的,但是缴纳了社保不一定就存在劳动关系,我们认为这是与WY公司为掩人耳目而采取的变通方案。 质证完毕!”
王川质证道。 “在开庭之前,原告为证明被告存在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曾申请法院调取被告自原告离职后一年半时间内的个税缴纳情况和车位租金支付情况。 我们应原告申请对上述证据进行了调取。原告,你们看下,是否有异议?”
圆脸男法官说着,将调取的证据递交给了走上来的岳珊。 “原告对调取的证据没有异议!”
王川看过法院调取的证据后道。 “被告,进行质证!”
圆脸男法官道。 李攀手里拿着法院调取的车位租金缴纳单和个税缴纳证明看了一会儿,皱了皱眉道:“这两份证据我都认可,租金是我缴纳的,个税也是我的。但是这也不能证明我与WY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啊!”
“被告,我问下。你的实际居住地在什么地方?物流公司的办公地在哪?”
圆脸男法官问道。 “我居住在丰台,物流公司的办公地也在丰台区。”
李攀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法官为什么这么问,直接回答道。 “你的住所地和物流公司的办公地都不在朝阳,那你为什么长期租赁朝阳区国贸WY公司办公楼下的车位?”
圆脸男法官意味深长的看向李攀。 “我……”李攀张口结舌,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片刻后他说道:“之前我在国贸那边的一家公司做兼职,所以就租了一个车位。”
“是那家公司?叫什么名字?”
圆脸男法官追问道。 “嗯……时间有点长,我把名字忘了!”
李攀低头道。 此时他心中暗骂自己大意,为了图上下班方便租了个车位,结果被对方发现了,成了整个案子最大的漏洞,为什么自己早没想到这个问题。 “被告,你在物流公司工作,担任什么职位?”
圆脸男法官接着问道。 “副总经理。”
李攀道。 “主要负责什么工作,具体工作内容?”
圆脸男法官问道。 “主要是负责……人员管理。”
李攀实在想不出物流公司有什么工作是他一个技术人员能干的。 “你之前做过管理工作吗?”
圆脸男法官道。 “在CM公司做过管理,在之前的其他公司也做过管理。”
李攀想了下道。 “原告,是这样吗?”
圆脸男法官看向王川。 “被告在原告处工作时是担任技术部的副总经理,其主要职责是技术研发,人员管理是行政部门的事。他不负责! 这一点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中有提及。”
王川道。 说完,王川心中冷笑:你一个技术人员扯什么人员管理啊,你管过人吗?技术部好几十号人,都由行政主管负责管理,你连边都挨不上! “被告,根据我们调取的个人所得税证明文件,你离职后十八个月内共缴纳了六十八万元个人所得税,你在物流公司的工资一个月是多少钱?”
圆脸男法官问道。 “一个月……具体数额我也不太清楚,我们家我老婆管钱,我工资卡交给我老婆了。”
李攀一脸无所谓道。 他不敢直接告诉法官一个月工资十几万,因为他也想到了,一家小物流公司的副总经理一个月工资怎么可能有十几万呢,物流公司不合算成本的嘛! “工资的大概金额你应该知道吧?”
圆脸男法官道。 李攀低着头,没有回答,也没办法回答。他选择了沉默! “原告,你们明确下,主张被告退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圆脸男法官道。 “原告一共支付了十八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一个月一万五千元,共计贰拾柒万元。”
“违约金二百万……,原告你们是怎么确定的这个数额?”
圆脸男法官皱了下眉,他从心里觉得这个数额有点高。 “我们是根据被告的职务、工资及被告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将给原告带来的损失,综合判断,确定的违约金两百万元。”
王川道。 说实话,他也不知道这个数额是高还是低,因为违约金的确定要考虑CM公司的实际损失,要具有合理性,但是到目前为止,CM无法给出实际损失金额。他只能硬着头皮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要。 “法官,我认为这个违约金约定的过高!”
李攀突然抬头道。 作为一个技术人员,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他虽然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判,但是有一点他是确认的,今天在法庭上法官问的好几个问题他都无法给出合理的解答,所以他想挽回一点损失。 …… “原告,做最后答辩!”
圆脸男法官长出一口气道。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竞业限制并不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而是约定义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前应与劳动者协商并达成竞业限制协议。 本案中双方签有竞业限制协议,并且在被告离职后,原告按照约定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现被告违反了竞业限制的约定,原告有权要求被告退还已经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有权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王川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