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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妈,是我妈妈的姐姐,从血缘上来说是表姐。外公外婆结婚几年,外婆几次有孕都没坐住胎,便抱养了外公姐姐家的四女儿,取名罗秀珍,即后来的我的姨妈,那是一九六六年。外公外婆只这么一个闺女,哪怕是在那个重男轻女又物资匮乏的年代,也算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如珠如宝地待着,直到六岁那年我的母亲降生,我的母亲取名罗秀琼。不知道是家里大的孩子总认为父母偏心还是亲不亲生的区别对待,我从小到大没少听姨妈抱怨外公外婆的偏心。最多的或许就是关于干活的问题,我妈是个懒人,这一点是家里长辈公认的,所以姨妈的抱怨包括但不限于两个人一起用的被子我妈不洗,让姨妈只洗她自己那半,一床被子怎么可能只洗一半,吵闹过后姨妈最终一人洗了整床。外婆曾说在姐妹俩小时候看别人家的小孩子穿好看的衣服,她不能让自己家里女孩没有,就背着外公背粮食去粮站卖,卖了给两姐妹扯布做衣服,那时候没什么吃的姐俩也有穿得出去的衣裳。所以像这种明面上的偏心是没有的,但小孩子对隐秘的偏心最是敏感,我想姨妈说的偏心大抵确有其事。家里有了两个孩子,又恰逢特殊时期,据说每天要去劳动挣工分,家里依然缺少食物。姨妈到了年纪跟村里其他小孩子一样每天去大队的村小上学,但是小学没读完便不去了,倒不是家里供不起,而是她哭着喊着不想读书了,学不会。那时候也没有什么九年义务教育,既然孩子不是擅长读书的料,乡下的家长也不会强迫孩子,也还没兴起外出务工的浪潮,不愿意读书的姨妈便跟着家里种地。时间不紧不慢地过着,时间来到一九八六年,姨妈二十岁了,到了说亲成婚的年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