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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礼物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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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松看着眼前的魏征,心里那个激动真是无法用语言叙说。这是后世人非常崇拜的名人,更是人们最喜爱的人之一。关于魏征的故事姜松从小就听过无数,电影电视里更是不计其数,后世人没有不知道魏征的。魏征当过道士之事,姜松确实不清楚。历史上虽有记载,却不多。再说了谁会关心魏征是道士出身呢?关心的是魏征的谏言故事及诸多传记。哈哈哈!“很好!非常的好!玄成,你就安心在本官麾下任职,随后本官让黄舍人去给你暂时弄个七品的上书房行走官职,以后有成绩时,再为你请功。”

丫的!魏征主动跑来当手下,这是太阳从西边出来啊!姜松做梦都没有想到。魏征!呵呵!真是爽翻天,姜松心里那个激动、高兴的劲真的想好好的找地方发泄一下。当然,表面的姜松还是平静如水,没有一丝丝的变化。“谢谢大人栽培!”

“玄成,以后别什么时候大人,叫名字好了,咱们这里都这样,不搞虚的那一套。”

“遵命!”

“对了,玄成,你在洛阳有住处吗?如果没有的话,就暂时住到我那里,反正空着的房间有的是,现克明他们几人都是暂时住我院子里。”

姜松估计魏征肯定手头紧张,再让他在洛阳城中找住处怕是要倾家荡产了。姜松自己的院子确空着那么多的房间,又没有家人,让历史上的牛人去住多好,毕竟长期呆在一起,双方的友情肯定会加深。“谢谢!”

魏征有点云里雾里的感觉,开始时姜松没那么热情,只是正常的接待,怎么说了名字后就热情起来了呢?这事估计魏征想破脑袋都不会明白其中的原因,只有姜松独自最清楚。当晚,姜松在福满楼要了一桌上好的酒菜,把杜如晦、刘宏基、程交金、魏征几人叫上,加上苏晓雅、李秀宁二女孩,大家好好的海饮海喝海吃一通。程咬金现在名誉上是姜松的马夫,姜松可没有把其当成马夫,是真正把程咬金当朋友看待,这一点程咬金心中清楚。象这样的酒宴,姜松都会叫上程咬金,程咬金对姜松有一种感激之情。毕竟程咬金在赌局中输给了姜松,成了姜松的马夫,这是不争的事实,程咬金只能乖乖认帐。姜松待程咬金母子的态度和安置根本就不是什么马夫的待遇,和兄弟间的相处没有任何的差别。“义贞,这几天刘公子会在院子里住一段时间,你可要好好的讨较一翻武功,刘公子的枪法挺厉害的,不比你的枪法差,甚至和你的八卦宣花斧法有得一拼。”

此时的程咬金就是个好战分子,估计和罗士信差不多,只要听到有高手来,立刻眼睛泛精光,巴不得马上切磋一翻。估计这和年龄有关系,毕竟罗士信才八岁,程咬金不过是十四岁,都只算是儿童一类。程咬金嘿嘿一笑道:“刘公子,咱俩随后喝完酒到练武场上切磋一翻,兄弟是手痒痒的,这段时间一直无人陪练,感觉真的好无聊。”

姜松哑笑,这丫的程咬金一点不客气,直接就是切磋,就不怕被虐吗?此时的程咬金由于岁数上的原因,不一定打得过刘宏基,毕竟刘宏基二十多岁,在力量上早就达到了巅峰,程咬金却正在上升时期,吃亏是肯定的。“义贞老弟,你能被永年所器重,勇武肯定是非常厉害的,为兄正好向义贞老弟学习一下枪法呢?”

刘宏基的客气,把程咬金搞得有点不好意思。程咬金那里晓得,刘宏基就是跟姜松比试过才对姜松的枪法敬佩无比。不象程咬金,名誉上跟姜松好几个月,实际上基本就没有呆在一起,不清楚姜松的勇武到底怎样?程咬金对姜松的了解仅局限于天下间传闻姜松在草原上的事迹,对于勇武方面的真实情况不清楚。加上程咬金输了做马夫是和李秀宁比的骑术,没有和姜松比试过,那里会知道姜松的真实情况。至于杜如晦、魏征二人是书生,虽然君子习六艺,二人也修练过剑法,那是用来锻炼身体的,和刘宏基、程咬金二人这种纯武士相比就根本不值得一提。“好了,你们二人这几天会呆在一起,白天你们也没什么事,就好好的切磋武艺。让刘公子检验一下义贞想到来的劈脑袋、鬼剔牙、掏耳朵三招的威力到底如何,想出来没有用,关键是实战中要有效果。”

程咬金嘿嘿一笑,其实劈脑袋、鬼剔牙、掏耳朵这三招在程咬金的家传八卦宣花斧法中都有这样的招式,只是名称叫法不一样。程咬金见到姜松后,姜松把三招的名称和具体的情况简单说了一下,让程咬金弄出三大杀招来。这其实难不倒程咬金,只要把自己会三招拿来运用就成,只存在一个连接问题。程咬金并非是象历史、传记、小说中说的那样耿直豪爽,没有心机,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更不是什么学武功特差的那一类,绝对是人精,学习功夫就是天才一样的人,是被历史记载、传记、评书中的东西误导。刘宏基喝了一大口酒后迷惑不解的道:“义贞老弟,你天天跟在永年身边,怎么会说是无人喂招、陪练呢?难道你比永年还厉害?”

程咬金苦笑着摇摇头,在坐的除了李秀宁心里明白外,其他人怎么可能知道程咬是怎么跟姜松的,这事本来就没有向外说,加上姜松一直在江南,没有呆在洛阳,外人当然不会明白。程咬金到了洛阳后,确实是闲得蛋疼,整天屁事没有,又见不到姜松,人都差点憋出病来。“刘公子,小弟跟永年时间不长,总共也没说过几句话呢?加上永年这段时间都在江南,是昨天才返回洛阳城,手上事务太多,那里来得及过问其他事。”

姜松瞟了瞟在坐的几人,杜如晦、魏征、刘宏基、程咬金四人都是进了凌霄阁,都是唐初的二十四功臣之一。李秀宁更是平阳昭公主,为唐朝的建立立下汗马功劳,都是名人、大腕、名角,只有姜松和苏晓雅二人是默默无闻之辈。如果再加上江南的房玄龄、李靖,和屈突通,姜松下子和唐初二十开国功臣的七人建立了关系,想想姜松都觉得象梦中一样。酒足饭饱后,姜松把李秀宁、苏晓雅二女孩送回家,其他人直接到姜松的府上。随后姜松返回家中,才一进门大丫就跑过来道:“少爷,你岳父大人来了。”

“见过岳父大人!”

“永年,怎么返回来也不到家里来?”

昨天才会回,那里忙得过来,手上一大堆的事急着要处理。还要向皇帝报告,都差点掰成二半来用了。“岳父大人,小婿原本是今晚准备到您老府上去的,这不刚回来就听大丫说您老到了。”

“永年,咱们的陶瓷作坊按照卡巴奇先生给的图案,已经制作好了上百万万个碗、碟子之类的小件,其他花瓶之类的装饰品基本没有制作。卡马奇先生说,西洋诸国对于碗、碟子之类的日常用品需求量非常的巨大,价格也非常的高,花瓶之类的装饰品销量不大,只有达官贵人才会购买。”

姜松那里清楚这些事,后世的信息里只说陶瓷在西洋诸国很畅销,没有具体说什么物品畅销。至于花瓶之类的装饰品在任何国家都如此,只是有钱人才会玩的东西,隋朝的普通老百姓也不会购买那些没有实际用处的装饰品。“岳父大人,这事得听老卡的,毕竟老卡对西洋诸国的市场情况了解,咱们都不是很明白。不过花瓶之类的装饰品也适当的弄一部分好的,小婿到西洋诸国的时候见到什么国王,总要送对花瓶之类的礼物吧!”

袁枚傻眼了!泱泱大国的使臣送出的礼物居然是这种小物品,就不怕丢朝廷的脸吗?再好的陶瓷花瓶能值几个钱,最贵的不会超几几贯钱,如果是小花瓶之类的估计数百文钱就足够了。“永年,你不是开玩笑吧?用花瓶之类的东西做礼物送国王?”

“岳父大人,怎么了?有何不妥当吗?小婿觉得挺好的,礼物本身只是表达友好往来,不代表什么东西。小婿不会象朝中的那些高官当冤大头,礼物再重有屁用,突厥人照样年年入侵隋朝的边境地区。”

国与国之间是用马刀说话,用实力说话。如果是自己强大了,让那些国家每年来进贡也是张张嘴的事。如果是国家懦弱的话,送再多的钱财也是没有屁用,人家照打不误,会听弱者的话。“永年,既然如此,那就让作坊在制作上精制点,把品质提升上去。”

“岳父大人,不用,陶瓷作坊平时怎样制作照旧,没有必要为了几件物品而单独制作。这些东西皇帝是不会给钱的,全部是小婿自己掏腰包,搞那么好作啥,随便点就成。”

“这不太好吧?”

“岳父大人,有什么不好的?小婿不远万里带着隋朝的特色产品陶瓷花瓶到西洋,送给那些国王是对其尊重,对方感谢还来不及,怎么会嫌弃。咱们这里最平常的东西,到了西洋就是珍品了。”

袁枚老爷子想想也是,按卡巴奇的说法,一个小小的陶瓷碗在罗马能卖半枚金币以上,隋朝境内品质最好的陶瓷小碗能值几文钱,最多就是十多二十文钱,普通的陶瓷碗就几文钱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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