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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进他的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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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他带我去见了他的朋友,说起怕我没有安全感,让他的兄弟给他作证。他们喜欢在露天的大排档,不过环境没有他家小区的那个环境好些。其实我还是比较介意很多人一起吃饭,毕竟都是他的朋友,我一点都插不上话。有些枯燥了。他的朋友中,我只认识宋怀安。后来一个看起来壮壮的,憨憨的,大高个举起杯子,想要敬我酒。被沈嘉裕客气地拦下了,“子昂,我女朋友喝不了酒。这酒啊,我替她喝了,心意她领了。”

我不想让沈嘉裕为难,我直接倒了一杯雪碧,“以茶代酒!大伙心意我收下了!”

那个大高个,和其他人都笑了,气氛还算融洽。后来,不知道谁提了一句,“沈哥,嫂子那么漂亮。有空让她介绍介绍几个,给我们哥几个。单的太久了,我们哥们也想谈个女朋友!”

那个男生剃着寸头,眼神犀利。和沈嘉裕比起来,似乎很成熟一点。但是,沈嘉裕却是他们中最细心的。要不然也当不了他们大哥。沈嘉裕细心的给我找餐巾纸,帮我把桌子擦了一下,怕桌子上的油污沾到衣服上。我当然很客气地说,“一定!有空,带我的姐妹来!”

大家都是热情爽朗的,不绕弯子。“嫂子,你放心!以后沈嘉裕的事就摆在我们身上,有时候哪个女的靠近他,我们替你解决!”

大高个有些心直口快了些,却也难掩饰他的热情,只是过分了些。另一个男生,听他们“时越,时越”的喊着。他却在一群人里,显得有些突出。他没有像他们大吵大闹的,杯子里的啤酒抿了又抿。但似乎一点都没动,大高个兴致冲冲的说,“时老弟,给嫂子面子,喝点啊!看你就半天都没怎么喝!”

我赶忙劝阻了,“没事,没事!我也没喝酒!”

我轻轻的笑了笑。“你叫?”

我摸了摸脑袋。大高个赶忙回应,“我叫程梓昂,这个就没怎么动的是时越。那个是宋怀安。寸头的叫江寒。”

在程梓昂的介绍下,我认识了他们几个。他们几个有唠起了球赛,碍于我不感兴趣,就只好在一旁磕起了瓜子。我想起李舒云,便打着趣的问,“你还喜欢李舒云吗?”

刚好,他没参与球赛的讨论。他脸红的说不出话来,好一会儿才和我说,“分了。”

我点了点头。“她有像我提起过你。想不到吧,我和她选的同一个专业,世界还是太小了!”

宋怀安突然的抬起头,指了指自己,“她…有问过我?”

有些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似乎不太相信这是真的。“对啊!感觉还挺失落的。不过,你们两个的事情,我也不好参与。我也没多说什么,只是来问问。”

宋怀安又沉默了良久,没有说话。只是看着黑屏的手机。至于谁的错,谁提的分手也只有他们心里清楚。他们几个喝的太多了,程梓昂和江寒都喝趴了。时越没怎么喝,直到最后那一小杯啤酒都似乎没动过。后来,时越和宋怀安把他们两个人接回了宿舍。我也扶着沈嘉裕回了宾馆。又和之前一样喝的烂醉。把他送回酒店,我就到附近的小卖部,买了瓶醒酒的饮料。他抱着我,又说了一堆胡话,让我不要离开他。“老婆,有你真好。你还不知道兄弟们有多羡慕,说我有这么好一个对象。没有你,我可怎么办啊!”

他死死的抱住我,我都没办法去洗漱。“好好好,乖!我不会离开你的,你好好休息,不要乱动!”

接着还是和我预料的那样,差点就要吐在被子上了,我最受不了这些,但还是跑着去把垃圾桶伸到他面前,轻轻的拍了拍他的背。知道他不再吐了,好了一些,喝完醒酒汤。给他盖好被子,才打算去洗漱。又被他拉住了手。“要亲亲!不然不给走!”

看着他睡得迷迷糊糊,拉着我的手却很有力量。顿时越发觉得他好幼稚,也很可爱。我只好在他的额头上亲吻了一下。紧抓着我的手才乖乖松开。第四天伴着黎明,厚厚的浓雾给整个世界披上了一层白纱,一切都堕入烟海之中,虚无缥缈,给人以新奇之感。我戴上帽子,出去给沈嘉裕买了燕麦粥,豆浆油条。回来时,露在外面的头发被浓雾给打湿了。沈嘉裕还在甜美的梦乡之中没有醒来。我挪了挪椅子,就坐在那儿静静地看着他,没有说话。后来好像是水管的水声给他吵醒了,头发依旧像是鸡窝那样杂乱。还有撮头发像是天线一样,弯弯的翘着。我把热腾腾的粥搅了搅,将勺子递给他。可是他傲娇的说,“老婆,我的手有点麻,使不上力气。你喂我吧!”

看着他坏坏的笑着,我没有说话,只是结果勺子递到他的嘴边。去学校的火车是下午两点的,距离现在还有三个小时。我开始收拾了一下,“好不想你离开。”

“我也不想离开。”

其实我每次想到这里,心情都会莫名的低沉。如果当初再努力一点点,就没有现在要往往返于两个城市那么难受。但一切冥冥之中早已注定好了,我们没有办法,只能顺其自然的去接受当下。“想我的时候,就去找我!”

我看了看沈嘉裕,想说点什么,又说不出口。临走时,把把自己一直随身携带的兔子挂件给了沈嘉裕,“想我的时候就看看它。”

是的,十四岁的时候,沈嘉裕送给我的。现在算是原路返还,但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他送出去的是礼物,我换回来的是一份感情。沈嘉裕盯着那只兔子良久,看出了神。“这只兔子还在啊?”

他有些摸不着头脑,也许没想到我能保留这么久。其实我比他的喜欢,还要来的再早些。他很不舍的把我送到了车站,我知道他心里不好受,我也同样如此。两颗心时刻保持同一频率,感受彼此的心情。后来警察叔叔通知我去拿包,说是,确实是被人拿错了,然后又给换回来了。往返于他的城市,不只是那一张张车票,也承载着我的对初恋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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