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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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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可可租住的地方在荣城涌边镇,涌西村。这里曾经是个小渔村,现在的涌西村是公认的贫民村,出租屋大多是八十年代的老屋,独栋的小平房居多,房租便宜,地方大。居住的大多是从农村或外地来这里谋生的小摊小贩居多。涌西村的原住户大多举家迁往新区,他们没有卖房子的打算,全国在如火如荼地搞并村入镇,城市扩张加快,这里已规划,并入海景旅游线路,等着拆迁,希望能谈个好价钱。丁可可选了涌西村122号,一个80平米的小平房,两室一厅,还带一个二十来平的小院子。很多人嫌弃这里,靠山地势偏高,有个斜坡,做生意要推车、扛抬不方便。丁可可倒是挺喜欢,虽然旧些,但好在一切家具物件俱全,提包入住即可,房租还便宜每月300块,不包括水电费。荣城南区九拐十八弯有个旧货市场,丁可可在工地时,跟工友来淘过几次宝,他喜欢看书,计划摆地摊卖书。二手书市场拿货分两种,打好包一捆一捆地按斤出售,不挑不选二元一斤;散装挑的四元一斤,最低限量三十斤起批。捆装书赌运气,如果好卖的书多,利润高,散装书安全,但贵,利润薄。丁可可看见其他拿货的一般选七成捆装,三成散装。散装主要挑周刊,月刊、都市言情小说居多……心里有底。张大爷曾经说过,做生意不管价格心理是否接受,都要砍几刀,对方认为你是行家,才不敢骗你。“老板能便宜点吗?你看这书又旧又破……”丁可可学着买菜时大爷大妈砍价的样子一本正经的,挑剔嫌弃。“小哥,刚入行的吧?没了解行情就来啦!现在废纸六毛钱一斤,旧书两元,爱买不买,嫌旧拿新书去。”

老板是个十几岁的年轻女孩,身着露脐装,画着紫色眼影,脖子上挂着个耳机。一开口就把丁可可怂在那里,风中飘摇,怀疑人生。“丽丽,怎么对客人说话?”

一个6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从里屋走出来。终于来了个正常人……老板见丁可可还是学生模样,问道:“第一次拿书呢?”

丁可可害羞地点了点头。“言情小说、杂志多拿一点,读者文摘许多女生喜欢,价格便宜也可以多挑些。”

老板一边挑,丁可可一边问:“爷爷,你之前也摆过地摊卖书?”

老板见丁可可年纪不大就要独立谋生,感叹道:“我像你这般年纪也开始在外讨生活,做过许多事,卖书做得最长久,靠它可养活了一家人呢。现在看纸质书的人少了,生意不好做,要挑些热门的书。”

老板帮丁可可挑了些畅销书,又拿了一捆捆装书:“小伙子,第一次拿不要太多,先试一下读者口味,然后再慢慢加。挣钱不容易,万事开头难,慢慢地有熟客就好做了。”

丁可可感激地看着老板:“谢谢爷爷。”

老板帮忙挑的,加上自己选的,一共挑了两捆打包,接着又称了30斤散装书,开启自己的地摊生活。回到家中,丁可可撸起袖子准备把书分一分类,但是看着满地书愁上心头,皱眉自语道:“看来要花费不少时间。”

突然,地上的书像纸片人一般,纷纷起立,在客厅按照杂志,小说,工具书几大类,自觉排好队,然后一个叠一个,码得整整齐齐;残缺破烂的书,刚移到书堆旁就被其他书嫌弃地挤到墙角,无奈,只好拖着残躯自觉地在墙角找了个位置叠好。丁可可笑呵呵站在一旁观望,任由他们欺负弱小也不插手。“哈!哈!哈!老祖可还满意?”

银铃般的小女声在屋内响起。“翠丫头,谢谢啦!”

丁可可对着空气道谢!“老祖,能给点实惠吗?要不,兑换成您的一毫升血液?”

小姑娘也不客气。丁可可,赶紧护住身体,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行,不行,丁有道特别交代,不能让你们吸食我的血液。”

丁有道临行前安排翠丫头照顾自己,这丫头比鬼还精,(更正一下,她本来就是鬼)时时刻刻惦记着吸食自己的血液。小鬼难缠。每天晚上睡觉时,一只小鬼悬在屋顶,时时盯着自己,虽然看不见,想想就渗得慌。心里把丁有道这个老玄孙,骂了一遍又一遍。唉!心里寻思着,得想个办法把她打发走才行。“那我吃点亏,两滴也行。”

“半滴都不行。”

“唉!一路扛书,推车,我可出了不少力,老祖一点都不心疼翠丫头。”

女孩嘤嘤道。“好啦,好啦,知道你辛苦,我心存感激,先存着。”

丁可可并不是吝惜自己的一点血液,血液可以再生,偶尔献血对身体也好,只是丁有道谨慎的态度让他起疑,他决定先弄清楚原因再做决定。“嘻嘻!多谢老祖!”

小女孩的嬉笑的声音在屋内回荡。丁可可又去二手市场淘了电瓶、灯具,还去订做了一个收款码,一番搭配,小摊也是有模样。铺开蓝条油布纸,大众喜爱的言情小说,杂志摆在最前方,工具内书藉摆在里面,三四平米的摊位,重重叠叠铺得满满的。就地找了两块砖头一垫,坐在地摊前,一边整理,一边观察隔壁卖小家电的老板怎么应付挑挑拣拣的客人……“老板杂志怎么卖?”

几个小姐姐有说有笑,站在书摊前,其中一个红衣短发的小姐姐半蹲着,随意地翻着一叠杂志,问道。“一块五一本,五块钱四本。”

丁可可看了眼杂志封面,赶紧低头假装整理书籍,脸红得跟涂了胭脂似的。面前站着几位小姐姐裙短腿长,一阵风过短裙轻飞,丁可可位置低,从他的视线望去,满眼尽是又白又直的大长腿。“五块钱五本,卖不卖?”

红裙的小姐姐说道。一片姹紫嫣红,丁可可眼神不知该往哪里看,假装整理书籍,满口答应:“行。”

“小哥哥,买十本送一本行不行呀?”

其中粉红衫的女生发现这个俊俏的小弟弟居然含羞带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也蹲下翻着,嗲声嗲气地问道。“太便宜了……,唉!行吧!”

丁可可想早点结束这尴尬场景,改了口。“小哥哥,有霸道总裁的吗?”

小姐姐们又有了新要求。丁可可囧得一脸通红,脑内一片混沌,眼睛本能地在书摊上扫过,吱吱唔唔答非所问。几位小姐姐对这位初来乍到帅气的小弟弟,看在眼里,乐在心里,一番讨价还价之后,买了十一本杂志,两本言情小说,一边笑一边咬着耳朵离开了。“可惜了。”

翠丫头发出一声叹息。丁可可好奇道:“可惜什么?”

“大好机会,就是有些人不开窍。唉!翠丫的任务艰巨呀。”

翠丫叹息地应道。“都说些什么跟什么的。”

末了,丁可可对着空气翻了个白眼。此时,一个油腻的男人在书摊前驻足,眼神闪躲,神秘地轻声问道:“小兄弟,有那种书吗?”

丁可可一愣一愣,挑了本《电工基础入门》:“这类的吗?”

“那种书,就是那种。”

逛夜市的人开始增多,男子左右张望,然后悄悄比画着凹凸有致的形体模样。丁可可一脸茫然,眼神在书摊上胡乱地扫过。男子见丁可可仍然没明白,焦躁地伸手半遮脸,身体前倾,小声补充道:“《金瓶梅》那种。”

《金瓶梅》他在工地上听王大神秘兮兮地说过,终于开窍:“没有,真的没有。”

“终于知道,丁老祖为什么交代让我多费心引导了。”

翠丫又出声了。丁可可装着没听见,只顾埋头整理书籍。从小到大,他身边只有睚眦一个近身的朋友,不是他孤傲,别人还没靠近,睚眦一个眼神就把对方吓跑了。睚眦是神兽,只知道完成主人的命令,主人让他跟着丁可可,丁可可身边就只能有他。不知是他理解错误,还是他家主人另有深意?反正把丁可可半大的人,弄得似心智不全,这锅也不知甩给谁?十一点过后,夜市嘈杂的声音,逐渐安静下来。卖小电器的老板满面春风地对一旁卖皮带的老板说:“今天不错,卖了七台小风扇。”

卖皮带的老板直摇头:“今天才出了三条。”

旁边卖箱包的一阵抱怨:“今天没开张……”大家边说边收拾……丁可可盘点了今天的收获,卖了三十四本杂志,七本小说,有一百零五元的收入。这是他人生新起点的第一笔收入,还不错,心里美滋滋的。还有一个多月就要开学了,开学之后,出摊的时间相对少很多,盘算着明天有个好天气,能早点出摊……他们一人一鬼推推拉拉回到住处已经十二点。丁可可把推车往院里一放,瘫坐在地上数星星:“翠丫,谢谢你啦!”

丁可可喘着粗气,斜坡看似不高,一车书推上来腿都软了。“老祖,能把感激折算成……”翠丫话到一半戛然而止。突然,丁可可感觉四周有种压迫感,好似有什么强大的东西朝自己靠近,立刻警觉起来。“翠丫,有什么东西?”

丁可可小声问道。“一个怪……”翠丫说到一半又止住了。不是止住,是被一支有力的手控制住了。丁可可告别丁有道之后,每天都会练习运气,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幽冥紫火时隐时现。手中暗自运气,刹那,指间紫火如烛火闪烁,借着紫光,他终于看清了眼前的一切。时光能倒流吗?他心里想了睚眦一百遍。丁可可双腿忍不住一阵哆嗦,古语有云,眼不见心不烦,现在退也不是,进又不敢进,一时僵在那里。一个全身绿色,足有二米高,长发拖地,双眼眨白,头上顶着一个青瓷碗的妖人(他脸上五官俱全,暂且当他是人吧),手上倒提着一个软趴趴的小姑娘,看似没有知觉,应该晕了过去,走了过来。“幽冥紫火不是能吓退幽灵吗?难道因为火太小?”

丁可可闭上眼睛,心里默念:“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真的是你。”

妖人走近丁可可,弯腰、伸长脖子在他身上嗅去……丁可可从指缝看去,都快贴到脸了,赶紧捂住双眼,脚下却注了铅一样,一动不动,心里默默祈祷:“不要吃我,不要吃我。”

扑通一声,地面震了三震,妖人也席地坐了下来,近距离仔细打量着丁可可。“我身上没有几两肉,又没洗澡,酸酸的不好吃。”

“恩人,真的是你,终于找到你了。”

一个粗犷浑厚的声音传来,丁可可心中震颤,这个声音不是自己的,自己也没说这句话呀。“恩人。”

丁可可心中确定,这句话来自第三方,缓缓松开手指,脚一软,一屁股坐到了地上。“你,你,你别过来。”

丁可可挥舞着指间的紫火。“恩人,吓到你啦!”

妖人再次开口。这次,丁可可终于判断清楚了词意,对方叫自己“恩人”,看来无生命危险,放下心来,随即双肩展开,坐直了身体。“你,认识我?”

妖人点了点头,“我本是压在忘川河下的一只小鬼,千年前恩人不慎跌落忘川,我才顺势摆脱束缚重获自由。”

“你为什么被压在忘川河下?”

丁可可心想,这么大块头也叫小鬼,想想翠丫可爱多了。还有头上顶的东西奇奇怪怪,在碗里加点油,点上火跟点天灯似的,一红一绿吓死个人,鬼才信你。“我不记得了。”

妖人想了想,双手拍打着头,很痛苦一般。丁可可及时止住,这又不是必答题,不知道进入下一题,问道:“压多久了?”

“也不记得了。”

“你的姓名,总知道吧?”

妖人又摇了摇头。丁可可无语,无奈道:“你为什么找我?”

“很重要,但是……”妖人再次摇头。“也不记得了,是吧?”

妖人抬眼看着丁可可,点了点头。丁可可心想:“别人一问三不知,他是一问四不知。不会也是惦记我的血脉吧?他这个块头一口下去,自己这小身板能秒变干尸。”

不由得身体打了个寒战。“身上的味道真好闻。”

妖人突然又在丁可可身上嗅了起来。丁可可吓得身子向后倒,又来一个惦记自己气息的鬼,这日子没法过了,赶紧伸手抵住了妖人的头,喊道:“打住,你就这么对恩人的吗?”

妖人倒也听话,低着头秒变乖乖鬼。丁可可清了清嗓子,郑重道:“人你也见到了,报恩之类的就算了,你我也没什么交集,请回吧。”

“我没地方可去。”

妖人低着硕大的脑袋,眼巴巴地看着丁可可。“你从忘川出来也有一千年了,之前住哪里,就回哪里。”

扮可怜赖自己,门都没有。“找你,一直在路上。”

妖人伸出双脚,指了指自己脚上层层叠叠的伤疤,上面还布满了大片血红的烫伤。“你,你,一千年来一直在行走,没有停下来休息?”

翠丫一肚子的鬼主意,能躺着决不站着,这大块头却执着地犯傻。“嗯,找你,很重要的事。”

妖人点了点头。“找我,什么事?”

“算了,你也不记得了,没日没夜走了1000年,大概走傻了吧。”

丁可可叹了口气,鬼不吃不喝,又不占空间,一个是跟着,两个也是跟着,看他的样子可能真有什么重要的事。“先留下来吧,大块头。”

“以后就叫你绿川吧,一身绿色又来自忘川。”

“绿川。”

绿川开心地把丁可可向上一提,丁可可瞬间悬空,头顶堪堪撞向天花板,轰的一声,眼冒金星,头上瞬间长出个大包。不知着了什么魔,把他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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