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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黑衣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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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早点到迪波里城,大将军帕尼马每天都起了个大早,几天下来舟车劳顿,甚是疲乏,再加上闲聊的时候喝了不少葡萄酒,简单的洗漱之后,帕尼马就迫不及待的脱衣上床打算好好休息一下。帕尼马不是什么特别好色的人,倒是十分的看中身体,像他这样坐拥取之不尽的财富和极高的权利,按说纵情声色也没什么问题,不过他倒是勤勤恳恳将属地的行省大理的井井有条。带来的四名卫兵就站在门口放哨,为了安全起见,菲尔多西特意安排了自己的住处给大将军,菲尔多西的住所十分特别,光秃秃的房子周围是大片的空地,有四座泥石混合的哨塔,而哨塔与住所之间也有很大的距离,能够最大程度上监视住所周边的一举一动,但凡有人想要进入菲尔多西的住处,都要经过至少三座哨塔的监视,从最严密的角度保障了廉火帝国不死军指挥官的安全。负责服侍大将军帕尼马的女仆阿拉西亚学过写字,能够看书,迪波拉是历任不死军的驻扎地,也是长官的住所,自然这里有不少藏书,太太们闲来无聊也会看一些小说解解闷,按道理像她这样出身低贱的人是买不起昂贵的书本的,但是利用职务之便阿拉西亚经常从书库里找一些太太们的小说看。这天晚上服侍完大将军上床就寝后熟睡后,阿拉西亚便偷着点了一盏小油灯来看书,没想到看了一半就听见门外好像有什么东西落地的声音便上前查看,没想到一开门就望见了一颗被切得整整齐齐的人头。阿拉西亚顾不上别的,夺路而逃,一溜烟的向着菲尔多西暂住的地方跑去,一路上还不忘大喊“有刺客!”

多亏了阿拉西亚没有多看一眼,也多亏了她的大喊叫醒了熟睡的大将军帕尼马,整个营地都沸腾了起来。附近巡逻的三名不死军率先冲了过来,与刺客纠缠在一处,不慎打翻了晚上取暖用的火盆引燃了房屋,大将军帕尼马也趁着混乱勉强跑出屋子,不料却扭伤了脚腕,只好在地上爬行。眼看着身着黑衣的刺客一步步的从燃起烈焰的房间中向他走来,深黑色的斗篷兜帽遮盖着面庞,一眼望过去那兜帽下的黑暗仿佛是大洋深处的黑洞,摄人魂魄。大漠中深夜的寒风被灼热的火焰加热,裹挟着砂砾拂过黑影,一股咸湿的气息钻入了大将军帕尼马的鼻腔。“你......你......你是什么人!”

火光映衬下,黑衣人干脆利落的冲到大将军帕尼马的身前,即使在干硬的土地上,奔跑的黑衣人竟没有发出一丝声响,根本不给猎物察觉的任何机会,黑袍下精巧的利刃闪现而出,之致命的刀锋滑向如同鬼魅幽灵突然露出了毒蛇的獠牙。银光乍现的一瞬间,黑衣刺客的胸口多了一杆直挺挺的大骑枪,菲尔多西毫不犹豫将手中较长的骑枪掷了出去,因为就在此刻出手的一瞬间,他清楚地看到了刺客手中的武器,那是两把比匕首稍长的直刀,如果自己贸然拿着手中的长枪应战,那自己必将陷入不利的局面,而手中的短枪才是最好的选择。菲尔多西的这一枪偷得又准又狠,稳稳地戳穿了黑衣刺客的胸膛,银亮的枪头抓满了鲜红色的血液欂栌在空气中,毫无疑问是戳穿了他的肺叶。“来人!保护大将军!”

虽然冠以护国大将军之名,但帕尼马实在不是一个称职的武将,纯粹靠着高贵的血统和自己聪明的头脑才一步步爬上了今天的位置。“大将军快走,可能还有贼人在此。”

刚想提醒大将军帕尼马赶紧离开危险的地方,结果菲尔多西转头一看,大将军帕尼马早已连滚带爬的冲到了卫队的身边。就在菲尔多西稍稍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巨大火焰沿着一个圆形的轨道从两边呼啦一下子窜了起来,随度之快让人始料未及,而两道火焰的目标自然是菲尔多西站的位置。好在数百次生死交锋让菲尔多西这个一线的武将练就了非凡的反应能力,火焰虽快却赶不上菲尔多西的脚步,只见他一个前滚翻便闪过了来势汹汹的大火,不过一席黑影骤然降临在菲尔多西的正前方。早已埋伏好的刺客横挥出手中的短刀,直取菲尔多西的咽喉而去,菲尔多西一个机灵用手中的枪杆将两把短刀卡住,以跪立的方式突然发力,双脚一蹬地离开了刺客的攻击范围。原先燃起火焰的地方,两股模糊的黑雾也渐渐的先出身形,三人加上之前被菲尔多西一枪刺死的刺客,都统一穿着黑色的长袍披风,宽松的大兜帽盖住了面庞,两只手臂和手中的武器都藏在袍子下面,让人无法窥出其中端倪。菲尔多西不用看也知道,背后的路已经被火焰封住,自己完全被困在火焰组成的圆环中,看来这些刺客是早有准备,不知何时已经混在了迪波里的居民中,竟然能在不死军的驻地设下陷阱。如此说来,能够接近到大将军,也就是自己平时的住所,哨塔上人的四名不死军士兵已经被这四个刺客干掉了,想到这而,菲尔多西心中不禁一阵刺痛。看到三个黑衣刺客小心翼翼的想自己逼近,眼下想要逃出包围也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凭借一己之力击败三名刺客,既然能够同时干掉他菲尔多西手下的四名不死军士兵,实力自然强劲,同时面对三名一等一的高手,菲尔多西也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大的胜算。“菲尔多西老弟!千万小心,他们都厉害的很啊!”

“早知道今天要动武,我就该早点抽出时间来练习练习,你说是吧。”

滑凉的大枪像是回应着菲尔多西,展露出凛凛的寒光,由菲尔多西的枪术老师亲自送给菲尔多西的两杆大枪皆由金属打造而成,在那个生产力落后的年代,打造这样的金属枪杆大规模的铸造简直是痴人说梦,只能依靠工匠一锤一锤的精细操作,和火候的恰到好处才有可能做成,太硬枪杆容易折断,太软太轻冲击力又不够,长的骑枪去掉枪头足有两米多长,这已经是那个年代金属冶炼的极限,扁菱形的长枪头注重的是马上突击的穿透力,意在穿透敌人的防御;而稍短的长枪也是由金属打造,只不过要比长骑枪足足短上一半,肥厚的大枪头专为近距离的搏杀而生,锋利的两边宽刃,被硬生生扣去两块月牙形状,露出了四个刃尖,而大枪的尾部则有一处沉重的配重球,让整杆大枪达到完美的重心平衡。当年,就是靠着这一长一短两杆大枪,菲尔多西才成功的杀出重围护主脱险,才得以成就今天的地位。不过,今天照形式来看,必有一场恶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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