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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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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公里的山路,三人走了差不多三个小时。单是走路当然花不了那么多时间,主要中途三人顺便捡了些干柴、打了捆猪草,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过半了。再次看到这栋记忆中的瓦房,谭天一时间百感交集。这里几乎承载着他儿时全部的记忆。华盛县地处祖国西南,地貌以山岭为主。除了县城主城外,周边各乡镇村寨的住房,大多是双层或三层木质结构的瓦房。此类房屋大都傍山而立,占地一百到一百五十平米之间,高度约六到八米之间。除了特意用作厨房专门填高的土石结构,其它地方均为木制,包括楼板、墙壁、柱子,瓦梁等等。因为山里湿气重,再加上蛇鼠虫蚁也多,所以一楼基本不住人,只做为杂物间和家畜圈养之地。就近原则,再加上空间合理利用,自然而然的,作为农家肥的禽畜粪便,也堆积在一层。其它季节还好,一旦到了夏季,小山一样的堆积肥高温发酵,“雾气”蒸腾,对于居住在二楼的人而言,那滋味简直闻者伤心,吸者流泪。很不幸,谭天的房间刚好就在粪堆上......方。这种时候,就算奢侈地铺上一层地板胶,也阻挡不了“毒气”无孔不入的渗透。不过,只要能够忽略诸如木板间接缝不够紧密会漏风、风吹瓦飞雨淋漏水等一些缺点,这种榫卯结构的木房住起来还是挺舒适的。冬暖夏凉,宜家宜居(房间刚好在粪堆上方的除外)。至少空间够大。就像现在,谭天姐弟妹三人都能够有自己的房间。谭天小心翼翼地推开大门,此举又引来谭月茹的一个白眼。谭天一眼反瞪:你不懂!反抗的结果当然是落在肩膀上的一阵小拳拳。本来他还有些担心要怎么面对这一世的父母,不过现在倒是暂时不用操心这个问题了。因为这个点他的父母都还在地里干活。至于幺妹谭雨黎,估计这会正跟村里的小伙伴在外面疯玩。家里的一切都跟谭天记忆中的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多了一间谭月茹的房间。原本存放杂物的房间变成了姐姐的闺房,说实话谭天还真的有些好奇。可惜谭月茹一直挡在门口,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死活不让他进去“参观”一下。行...吧。这个年纪的女孩子,确实也应该有了不想让别人知道的小秘密——即使这个“别人”,是她最最亲爱的弟弟。这一点谭天表示完全能够理解。所以他决定等哪天姐姐不在家的时候,再偷偷进去......这栋房子继承自谭天的爷爷,已经有不少年头了,估计就算申请个物质文化遗产也能说得过去。几十年的风吹雨淋,看上去呈一种灰扑扑的颜色。因为当初房梁柱脚用的大都是杂木,导致现在很多地方都已经被虫蚁蛀空了。再加上风雨侵蚀,隐隐变成了一栋危房。如果按照原时空的时间线,自己的父亲现在已经在计划盖新房了。不过,这个时空因为他的到来,这件事情可能会稍稍“有些”变化。说到谭天的爷爷,就不得不提一下。谭天原来的爷爷早在他出世之前,就因为到山上放排(伐木)遭遇意外英年早逝了。后来奶奶改嫁到了隔壁村,所以现在这栋房子就谭天一家人住。原老太爷膝下,谭天的父亲排行第二,上有大姐谭素芬,下有三弟谭林虎以及四妹谭素珍。大姐谭素芬嫁给了同村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三弟谭林虎之前已经说过。至于四妹谭素珍小学没毕业就辍学出去打工了,逢年过节才回家一趟,算是老谭家唯一一位见过“大世面”的人。因为现在家人都不在家,时间也还早,谭天姐弟二人就各自拿出作业做了起来。这个时候的小学六年级作业,对于他们这种层次的人来说自然没什么难度,就算谭天仅靠前世的记忆也能完成个九成九。而谭月茹本身也很聪慧,又常年受到“书呆子”小谭天的熏陶,文化课水平估计都可以直接参加中考了。做完作业,二人又把路上打的猪草处理了一下,准备生火煮一下猪食。期间谭天发现水缸里的水快没了,就想拿着水桶去挑水,结果当然是被谭月茹阻止了,理由是他都还没水桶高... ...(•́へ•́╬)!谭天表示很不服气:我怎么就没水桶高了?明明差不多高好吗?不信邪的谭天拿着扁担挑起水桶比划了一下——确实不太方便哈。想想自己挑着满满的两桶水走在田埂上,最终连人带桶翻进稻田的场景,只好无奈妥协。看了看姐姐将近一米七的身高,再看看自己,谭天顿时悲从中来。人体生长计划,刻不容缓!最后姐弟二人协商,由谭天看火煮饭,谭月茹去挑水。凤凰村的饮用水源靠近村北,是从山溪引来的一道支流,用破开的楠竹搭成一个出水口。涓涓的高山流水清澈冷冽,经年不息。看着谭月茹高挑的身影,担着水桶,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在田间小路;山风轻拂,一束亮丽的马尾随之舞动,一种自然纯朴的田园气息跃然于纸上,谭天直接看呆了。不过画面虽美,但村里用水难的问题还是要解决的,毕竟没有自来水,洗澡很不方便。挖水渠,修水库,盖新房!谭天在自己的小本本上又记上了一笔。但是,钱呢?谭天看着飞舞的火舌一声长叹,再次调出了“系统维护倒计时”——5时:14分:35秒。统爸!统爷!!一定要给力啊!奥利给!*** ***晚风轻抚面,余晖映晚霞。谭月茹不知道走了几个来回后,汗水黏住了秀发,家里的大水缸也装满了。谭天接过姐姐肩上的担子放下,心疼地给她揉着肩膀。“弟,姐真的不累!”

这突如其来的小贴心,让谭月茹有些不太适应。刚想起身,却又被谭天按了下去。最终只能由着这个倔强的弟弟,脸上却是满满的幸福感。感受着双肩力道适中而又富有节奏的按压,谭月茹轻舒一口气,放松了身体,背靠着椅子,抬头看向窗外山巅的落日,眼神逐渐变得有些迷离......“咦?哥,姐!”

“你们回来啦!?”

“旺~旺旺~”“咯咯哒~咯咯哒~”“哞~~~~~~~~~~~~”“^(* ̄(oo) ̄)^”... ...陡然楼下一阵的鸡飞狗跳,伴随着“蹭蹭蹭”的小碎步,一个小脑袋从门外探了进来。不用看谭天都知道,能闹出这么大动静的,除了自己的妹妹谭雨黎外还能有谁?哦错了,还有妹妹的小尾巴。不过先谭雨黎一步更快进屋的,却是一条半大的种花田园犬,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土狗,谭天家养的宠物--金子。种花田园犬作为华国的国犬,是***最为古老的犬种之一,被广泛饲养于华国农村。此类犬种性格温顺,忠诚度高,容易饲养,不易患病,是看家护院和狩猎的一把好手。看着脚下正欢快地围着自己转圈的金子,谭天唏嘘不已。在原时空,谭天家也有一条名叫金子的田园犬。只不过后来某一天出门后就再也没有回家。也不知道是被偷狗贼套走了还是落入了猎人的陷阱。养了几年的狗狗就这么没了,为此谭天兄妹二人还伤心了很长一段时间。忠犬金子此时摇着尾巴,围着谭天的脚后跟嗅个不停,时不时还抬头看一下谭天,嘴里呜呜地叫着,似乎发现了什么(谭天:我的脚气病现在应该不严重吧?)。谭天神色一动,蹲下身来,摸了摸狗头,然后任由金子咬住他半只手掌。谭天笑嘻嘻地看着金子的眼睛,道:“怎么了,金子!一个礼拜不见就不认识我了?”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不管是人,还是动物。一人一狗对视良久,然后金子上下颚突然轻轻用力,接着便松开了嘴,跑到谭月茹的脚下静静地趴着。真是一只聪明的小狗。谭天看了看手背略微凹陷、像是代表着某种契约的牙印,神色复杂:“那么...”“现在算是接受我成为这个家庭的一员了吗?”

“金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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