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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7章: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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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抓崔浩之外,她跟男人没有采取任何暴力措施,哪来的故意伤人罪?其次——名誉受损。从头到尾她可没说一句话,她一个人的嘴难道能改变千千万万人的想法?”

“案件代理人可以提问。”

蹭的,作为崔浩的代理律师快速起身,询问顾菡烟,“请问我可以问顾小姐几个问题吗?”

“可以。”

“Ok,我的问题是,请问顾小姐认为在什么样的情况才可以被判定为故意伤害罪?什么是人身攻击?什么样的结果才能构成侵害名誉损伤标准?”

“抱歉,我觉得这几个问题毫无意义,我拒绝回答。”

“看来顾小姐对法律不是很了解,我帮你回答。”

代理律师并不在意顾菡烟的拒绝回答,而是快速转向审判团所有人开口,“根据我国刑法,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有预谋性、攻击性造成的生理伤害,而人身攻击通常泛指带有侮辱性的语言文字,对其造成侵害……等等。”

“我的受害人在XX年XX月27号那天晚上被非法逮捕,没有任何的依据,并且被告人对他实行了非法监控,拍照等严重侵害个人隐私权,对其名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失,最主要的是,大家可以看一下——”律师从桌上拿起几张照片,其中顾菡烟看到似乎还有医院拍照出诊的证明。顾菡烟眉头拧了拧,照片?似乎是感觉到了疑惑,对面崔浩忽然冲她笑了笑。这个笑很温柔,却无端让人觉得背脊发寒。你跑不掉的!无声的口型无声的话,顾菡烟沉了沉眸,那律师已经在度开口:“这是我的受害人当天从看守所出来去做的鉴定报告,其中身体有五处二级轻伤,一处可判定为一级轻伤,我觉得足以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他罪名也一并成立,我说完了。”

“被告辩护律师可以发言。”

坐在顾菡烟身旁的白晓缓缓起身,面上肃静冷然。白晓作为顾菡烟的经纪人,还是有不少人能认出来的,一直很诧异她今天的穿着打扮,居然是顾菡烟的律师?不少人目瞪口呆的,如果不是网上不能看直播,估摸着此刻都要炸了,这年头经纪人也身兼两职了吗?“Boss,崔浩看来是要走最险得路了。”

旁听陈楠低声说道。冷绍城扫了一眼崔浩,后者此刻已然胜券在握,他淡漠的收回视线,“他赢不了。”

四个字如同判死刑一般,陈楠没有任何质疑。此刻白晓已经开口,沉静冷漠,浑身上下充斥着一个律师该有的肃然,“抱歉,你是不是还忘了一个前提?”

“什么?”

正觉得胜利在眼前的崔浩律师下意识的开口。白晓眼底划过讽刺,连最基本的律师素养都没有,这么沉不住气跟她打官司?她不看她,侧向法官与审判团方向,“我觉得起诉人提供的证据不足,起诉被告故意伤害罪最起码的前提是被告对起诉人造成了攻击,据我了解我的被告人并没有对起诉人进行暴力攻击,起诉人只有受伤证明,却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伤’——是来自于我被告人所造成的,我要求起诉人能够拿出确定与我报告人相符合的报告证明,否则我反驳故意伤害罪的成立。”

“其次,有关于人身攻击与名誉受损,起诉人的阐述的是我的被告人煽动群众对对方造成伤害,可也没有实质的证明,请提供证明,否则我会觉得你是诽谤。”

“我说完了。”

白晓坐下,崔浩的律师脸色被反驳的青红交加。她怒然起身,“我觉得辩护律师强词夺理,我的受害人在当天晚上被抓,中途除了接触到你们便是市公安机关,你的意思是在证据未确凿之下,公安机关已经针对其进行了刑法,辩护律师可要说话负责。”

“我反驳你的辩解。”

“首先,我再次强调,我要的是证明,希望对方律师不要曲解我的意思,也不要顾左右而言他,你们只需要拿出能够确凿指控我被告人的证据,我无法可说。”

白晓什么也不多说,只认这一条。“好,关于这点我们姑且不说,非法逮捕,侵犯隐私权这一条罪名足够了吧?”

崔浩律师已经有点气急败坏了。真沉不住气啊。白晓淡淡的起身再道,“抱歉,我依旧觉得证据不足,据我所知,当事人现在所居住的楼盘是我被告人男朋友所开发的,我当事人那天就是去那个小区看看,夜黑风高,无意间看到起诉人的举动,起了警惕的意识拍下了那张照片,我觉得这可以是个合理的理由。”

“你简直扭曲事实。”

崔浩律师暴怒了。顾菡烟都看不下去了,这真的是被传闻律师界的精英?她嘴角抽搐了一下。旁听观众瞪大眼,没想到还有这种操作,包括崔浩都险些吐血,他住的楼盘居然是冷绍城开发的,为什么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其实,顾菡烟也是前天才知道的,那时候她跟白晓刚说到这个问题,他参了一句。之所以没人知道,因为楼盘他只是占股份,主要经营挂的名字是莫氏!顾菡烟突然想知道此刻看到这一幕的莫少庭,那么讨厌她,每次看到她几乎毫不掩饰,可如今最关键的时候居然帮她顶了一把……顾菡烟眯弯了眼,不知道对方现在是什么表情,一定——很难看吧?“请代理律师冷静,提供有力的证据辩解。”

法官感觉到代理律师的情绪不稳定,严肃提醒。崔浩律师深吸了一口气,目光看向审判团,“我觉得对方辩护律师在挑战法律的底线,强行扭曲事实,刚刚你也说了,夜黑风高,正常人会大半夜雪天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转悠?专业的拍照手段,专业的相机,最重要的一点,你们在毫无证据下强行抓捕了我的受害人,这是最铁证的事实,不容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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