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尝试过一个人在马路上从天黑坐到天亮吗?看着无数汽车从自己的眼前掠过,车灯、路灯清晰的扫过自己的瞳仁,逐渐变多变少的人群。马路始终不是一个安静的地方。而坐在马路边从天黑到天亮的人,要不就是疯子、傻子,要不就是极寂寞的人。我和飞飞一人占一个。我是那个疯子加傻子,陪着极寂寞的他,期间我们两个没有说过一句话,我一直坐在那里发呆,而他,使劲的吸着烟,一根接着一根。他不给我讲他的故事,而我却曾喋喋不休的说着自己所有的曾经。我们成了这样的朋友,熟悉且陌生着。我和飞飞是在KISS酒吧认识的,他长着一张极为精致的脸,一个人在那喝酒,他每次只点三杯,三杯过后便起身结帐。他从不微笑,我想,一定有很多的女孩子被他迷住,为他疯狂。我本来是极厌恶他的。我是这里唯一的男调酒师,也是唯一一个长着精致面容的男子,自然有着无限的吸引力,可自从他出现后,我明显的感觉到了自己的压力,我第一个反映便是揍他一顿,毁了那张精致的脸。就在我准备动手那天,酒吧里有人闹事,有一个大汉拿着刀就冲到了我面前,打算用刀划我的脸,而此时的我,已被另两个人按住,没有了还手的力气。眼看刀就要划向我的脸,就在这时,那个男孩出手了,他一拳打飞了那个大汉,接下来又把按住我的那两个人打跑了。他救了我。而之后,他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厉害,我被他一声惊吼:“快跑!”
然后他就拖着我直往外面飞。出来后,我跟他说:“哥们,你拿我当风筝是怎么的?”
他狠狠瞪了我一眼,然后他说:“走,去你家。”
我把他领回了我家。刚把门一关,他竟哭了起来,然后大喊:“有纱布、红药水没?疼死我了。”
我哭笑不得,眼前这个有着精致面容的男子,竟是一个孩子。他说:“你要感谢我,请我吃饭,把我供起来。”
我非常不客气的狠狠打了一下他已肿的胳膊。……杀猪一样的叫声。帅哥叫出来的声音还不是和猪一样。这是我和他的初次相识。我一个租的房子并不是很大。于是,我和他一个人睡床上,一个人睡地下。在我们刚躺下之后,竟停了电,于是我两个一边咒骂一边天南地北的聊了起来。这是印象中,他说的话最多的一次。至此之后,我便与他熟悉了起来。他也习惯在我上班的时候在我面前的吧台坐着,我们两个在其他男人眼中看起来长着极万恶的脸,却吸引了众多的女孩。KISS酒吧的生意就这样好了起来。我对他的了解并不算多,我仅仅知道他叫飞飞,是高四的学生(补习生),会画画,有一个比他小两岁的女朋友。飞飞比我大,他87年的,而我是89年的。事实上也很容易就能看出这点,我始终没心没肺的笑着,而飞飞则歪着头,时不时的甩甩他脑袋前的刘海。我对他说:“你再甩你丫的破脑袋,我就把那脑袋砸烂了装酒!”
飞飞立刻坐直了。小心的看着我手中翻飞的酒瓶,生怕掉下来砸着他。而我则故意在他眼前翻飞着,时不时做着惊险动作来折磨着他。最后,飞飞有气无力的说:“箫大哥,我请你吃饭。”
我把酒瓶放了下来,哈哈大笑起来。那段时间日子过得到也自在,我上一天班休息一天,而飞飞则在我休息的时候就住在我家,这是我希望的,不知道为什么,对他我很放心,很信任。像是……我们是亲兄弟一般,一样精致的面容,一样完美的身型。就是这样奇怪的感觉。我并没有在意,或者说是感觉两个男人说这样东西过于恶心,弄得好象同性恋似的,于是,我们依旧这样嬉闹着。直到高考,我因为文科成绩突出,故被保送,而他,则需要辛苦复习,迎战高考,我开始帮他饿补文科,也管制不让他再去KISS。很多时候,我都是在做一个长辈的形象,这一点,一直都没有改变。我与飞飞夜夜奋战,我甚至把自己最厌恶的代数和几何也给学进去了。只是,我总是看见他紧锁的眉头。这个动作发生在他看完手机之后。然后是不断的回头看手机。他酷酷帅帅的甩头动作消失了。就这样悄悄的消失在了这个夏天。当我意识到这点时。忽然感觉有一阵悲伤涌上来。没有任何征兆。而就在要踏入高考考场的那天,出事了。考前的一个晚上我还拉着他的手说:“加油。”
而此时,我却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从考场里冲出来,疯了一样的往外面跑去。一下子就消失在我的视线里。之后,飞飞的手机一直没人接,直到凌晨三点,我才接到他的电话。我说:“你在哪。”
电话那头是长长的沉默,静的可以听见血脉里血液流动的声音。我开始大吼:“你丫有病是不是,电话费多是不是?”
“我在医院。”
飞飞的声音听起来极憔悴,“我女朋友吞了40多片安定,刚抢救过来,这是她第十次自杀,而我,竟刚知道。我见到她时,她在医院的病床上,手里拽着一封信,是写给我的,由于太用力,信有几处地方已被弄破,信上说,她已无法承受这样的苦难,想安静的离开,只是舍不得我。”
我轻声问:“她在哪个医院?”
此时,我已有泪流了出来。电话却在此时挂断,我拿着手机瞬间感觉有种强烈的伤感涌进身体。和每一滴血,每一寸肌肤融合。……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了联系,他的电话刚开始是关机,后来直接停机。习惯是很可怕的,我已习惯每天和他斗嘴,这样突来的别离让我无法承受。此时的我也失去了一样东西,那种没心没肺的笑。而在KISS又做了一个月之后,我终于忍受不了那种见物思人的情感,于是辞了职,每天抱着枕头蒙头大睡。分不清白天与黑夜。再见到飞飞已是三个月后,那时已立秋,他正在街上与人撕打着,明显处于劣势,我冲上前去帮他,打跑了那几个人。我把飞飞送进医院,等他第二天醒来之后才知道了整个故事。飞飞的女朋友小亭的班主任曾是个流氓,在用一次交作业的机会强奸了小亭,导致小亭受惊过度,至此之后便一味的寻死。而飞飞知道后便去找那个流氓算帐,谁想到那个流氓早已逃之夭夭。于是飞飞就一直守护着小亭,想办法不让她自杀。谁知就因为飞飞一个小小的疏忽,小亭竟用飞飞的钉子鞋划破自己所有的动脉,等到飞飞回家后,小亭已满身是血的躺在了那。“像熟睡一般。”
飞飞闭上眼睛这样轻轻的说。飞飞在给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一直紧紧抓着我的手,他说:“箫凌,箫凌,我不想把你牵扯进来,你不像我,你是那么一个有前途的人。”
说到这,我哭了。我守了飞飞整整一夜,在凌晨天就要亮的时候我睡着了。之后便开始做梦,这个梦漫长而美好,飞飞、小亭、我。我们三个人一直笑啊,笑啊,笑啊……一直笑着。像是所有的曾经都已长眠。等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已躺在病床上,而飞飞则如雾一般,消失了。我抱着被子痛哭起来。其实还有一个故事,我是他的亲弟弟。我没有来得及说。母亲和父亲离婚那年,母亲已怀上我,至此,飞飞便由父亲来抚养,而我,则一直跟随着母亲。我早已认出他。只是这个故事,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次讲给他听。我们的曾经都已长眠。我们忘记苏醒。于是,我们的未来一同长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