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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千堆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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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菀第二日醒来,发现自己的状态很好。没有因为半夜浸冷水而发烧,没有因为磕磕碰碰而淤青,甚至嗓子都没有沙哑,除了被剥在一旁,皱巴的跟咸菜似的衣服以外,连不小心踢翻的凳子都恢复了原位。一切静好的仿佛昨夜的失控只是场幻梦。“我的天啊……”回想起一切的顾菀罕见的红起了脸,将头埋在被子里,恨不得回到昨夜,把那个丢脸的自己掐死。她一直都是个冷静的人,怎么会做出这么丢脸的事。一定是那该死的药!**不过不管再怎么不想面对,时间到了,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的。赶在丫鬟进来之前,收拾好昨夜弄坏的衣服,换好今天的“战袍”,等公主府的丫鬟来送早餐时,她已经恢复成了那个体体面面的顾大小姐了。“我这里的香,是谁负责的?”

饭罢,看丫鬟收盘子时,顾菀忽然出声询问。“是,是夭十六姐姐。”

丫鬟身子一僵,努力的保持冷静。大长公主喜欢给人起序号,除非是她身边伺候的,其它人都只有一堆编码。得益于大长公主的起名习惯,顾菀很容易就知道,是个不起眼的小丫头。既然如此,与她无冤无仇,又何必在她的香里下药?若非那香是她习惯的,也不会让她失去了戒心。一个底层的小丫鬟,是接触不了那么贵的香料,所以这样一来就只剩下一个问题了——是大长公主要把她送人,还是某个男人犯贱?“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昨日进来,见到一切都是我用惯了的东西,心里喜欢,想要谢谢那位姐姐罢了。”

顾菀笑了笑,拿出一例银豆子,看上去有些害羞和感慨,“我今日不比往昔,难得还有人记得我的喜好,当是该谢一谢的。麻烦你将这个给那位姐姐。”

大长公主府的规矩虽然森严,但这些被选出来的丫鬟们伺候的好了,得些赏赐也是允许的,所以那丫鬟见顾菀这样,并没有怀疑,反而是长长的松了口气,“那我代十六姐姐谢谢您了。”

“对了,昨晚的依兰香有些特别,是哪位匠师做的?我想讨些回去。”

等丫鬟收了钱,顾菀又问。“这怕有些难了。”

丫鬟此时并没有戒备之意,所以说话也是竹筒倒豆子般的极其爽利,“是衍王殿下送来的,怕是外面买不到的。”

“哦?”

顾菀适当的摆出好奇的样子。“府上的客人原本都用的是制式的香,只是昨晚衍王殿下来,说恐你用不惯,又拿了上好的来给我们换。”

那丫鬟或许是收了衍王的好处,还特意多说一句,“他对姑娘可真是尽心了。”

“那可不是。”

顾菀微微一笑,然后起身朝着外面走去,“那我可得好好谢谢他了。”

只要主人家没有拉偏架,她便不怵他。若大长公主想在背后做人情,那她便要赶紧溜了。*出来之后,山庄里的繁华自然更胜昨日,除了她这种远道而来的,以及和大长公主特别亲密的外,在附近有别庄的达官显贵们都今日才来,于是虽然正席还未开,但四处别致的小戏都已经唱起来了,杂耍艺人们也都使劲浑身解数的争夺着眼球。顾菀一出门,便吸引了无数眼光。相比她今日的打扮,昨日那行头显得都有些“素雅”了。飞龙舞凤自然不行,但四时花鸟,飞禽走兽却不会逾制,浓烈的红与耀眼的金,张扬浓烈的色一片出来,让沿途的女眷们都失了颜色。“郡主这一身可真好,皎皎如出云之月,皑皑如山头白雪,也只有你皮肤白,才能衬得起。”

安乐郡主旁边,一个姑娘正在绞尽脑汁的赞美,无奈安乐郡主相貌平平,换了寡淡的白色之后,就更加乏味,让人夸都无从夸起。“就是就是,还有这白玉,珍珠,都是世间罕见的珍品,也只有您封地才东边,才能享用得起。”

另外一个从首饰上吹。“还有这裙子间的金线,哎哟,府上的绣娘真是手巧,这就是传说中的千堆雪吧。”

另外一个见能夸的都被人抢了,只能朝着裙子去吹,“我记得这是去年才兴起来的,京中也没几件。”

只是,她话都没说完,就见旁边人一直给她使眼色,她心中纳闷,在抬头瞥见安乐郡主的脸色,顿时吓了一跳,差点咬到自己舌头。“千堆雪虽然要求料子白,可十层衣裙白的程度却需要不一致,这样走起来,才有重重叠叠的纵深感。”

顾菀说话声音温柔,“至于衣服上的金线挑绣,看似普通,却用了阴阳两种绣法,这样反光程度不一样,在日光下行走,才能有海浪翻涌的样子。”

“海浪?”

女孩子愣了一下,本能回怼回去,“这里说的是雪,关海浪什么事?”

“千堆雪,名字虽然有雪,却说的是水。”

顾菀持扇掩口轻笑,“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不是吗?”

她最后的声音略显俏皮,声音转了小弯,仿佛带着一丝小勾子,可爱至极。“是这样啊。”

女孩子看着她的笑眼,傻愣愣的应了一句。话刚落下,便感觉自己被人一推,险些跌倒。“笨死了!”

安乐郡主只觉得此人一问一答,碍眼至极,便伸手推开了自己跟班,怒瞪了顾菀一眼,然后从她身侧走开。女孩子不解的看看离开的安乐郡主,再看看好心的同伴,同伴实在是看不下去她的笨,在她耳边低语,“她就是顾菀。”

“哇哦……”女孩子倒吸了口凉气,眼睛倏然睁大。千堆雪正是顾菀去年小年在紫宸殿夜宴时的穿着。那时快临近过年,名门淑媛们想法设法,穿了深深浅浅的红,想讨个好彩头,谁知道顾菀却直接砸了场子,一身白的出现,似一道清流,将满殿的俗艳都冲的干干净净,让所有的彩色都变成了她的背景。服气自然是不可能服气的,当时就有贵女出来,明里暗里的指责顾菀一身白,不祥,对圣上不尊,该罚。可顾菀一句“瑞雪兆丰年”,不仅将皇帝哄得龙颜大悦,连着这打扮也被圣上进口玉批,赞为千堆雪,在京中开始了长达一年的霸屏模式。只是这衣服说怪也怪,那么多人仿照,却都觉得少几分顾菀穿的意思。原先还当是颜值的问题,如今看起来,的确是做错了。怪不得是京中的时尚达人!刚从地方上来的女孩子眼中既是佩服,又是不舍,见着顾菀还在冲她笑,尴尬的欠欠身,便跟伙伴们一起追安乐郡主去了。也不知道这么一折腾,公主会不会哭。**安乐郡主不是第一个被气跑的,也不是最后一个。红色本来就夺人,何况顾菀又用了大量的金饰,于是站的远些还好,只要走的近的,但凡颜色比她浅的,都被衬的像丫鬟。饶是一向气度好的丞相千金薛凝烟,在京城跟她一时瑜亮的美人儿,见着她这打扮,都气的磨了牙,皮笑肉不笑的“赞”道,“顾妹妹今天这一身打扮可真是漂亮,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今儿出嫁呢。”

“嗨,谁叫我爹不在,婚姻无人做主,说不定这辈子都穿不上嫁衣了,于是也只能这样过个干瘾。不像姐姐,”顾菀娇滴滴的笑着,拖长了声音,“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跟这位阴阳人撕逼,她可从来没输过。果然,薛凝烟一听她这话,气的脸都快变形了。大家都是女人,谁不懂的容貌这种东西,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要论硬件,薛凝烟长得不比顾菀差,可提起美貌,世人只能想起顾菀,对于她的印象永远都是才女,就是因为薛凝烟她爹,不许她打扮!丞相与顾攸之一样是新贵,但与不要脸的顾攸之不同,他志向远大,特别在乎言论和声誉,一心想要将家族抬升一个层次。所以他的女儿,自然不能像别人家的那样“妖妖娆娆”!别说锦衣华服了,就是寻常的绫罗绸缎,也不能太贵,更不能抢在人先。不是京中流行五六年的款式,薛大小姐就不能上身。至于首饰,那更是尽量素雅着来,莫若羊脂白玉,就是普通的杂玉,颜色稍微通透些都不行,珍珠珊瑚这种海底奇珍,更是奢靡的象征,哪怕薛大小姐在家拿东珠磨珍珠粉敷面都可以,但赶在外面佩戴,那回家便是一百遍的列女传等着她抄。都是十七八岁的女儿家,有几个不爱打扮,但薛凝烟硬生生的活成了她爹的一面牌坊。每次爆出顾家女儿又做了什么荒唐事,薛丞相总要感慨几句自己女儿,然后被人夸几句清正廉洁,教女有方。时间久了,薛凝烟果真“名扬京城”,可让她说,这种日子谁愿意过谁过去,反正她是不想要这个名声!可惜,这事情由不得她做主。她原本以为,等嫁人了,就好了些。只要哄好婆婆,不是爱怎么打扮就怎么打扮,可谁知道如今在婚事上,她爹也秉承着“不出头”的策略。不仅不允许她跟青梅竹马的小侯爷,甚至连家世想近的人家都一概回绝,说什么容易被皇帝猜忌“结党”,最安稳的方式,便是嫁给她爹的学生。那人虽则家境贫寒,但才华出众,将来必成大器。可见鬼的大器,等那人出头,她都人老珠黄,就算官居一品又如何?更何况,若那穷酸也是个跟他爹一样的沽名钓誉之徒,那她这辈子岂不是要装穷装到死?因而这次,向来乖巧的薛凝烟第一次跟老父亲吵架,还是母亲从中说和,让她来散散心,所以这婚事才暂且搁下。她原本以为自己这桩婚事人不知鬼不觉的,可如今顾菀刻意点出来,莫非她知道了些什么?想到这里,薛凝烟看顾菀的眼神当下凌厉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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