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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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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闺蜜亭子去逛街,其实也没买什么,就是两个人随便逛了一圈,看了场电影。明明没有走多少路,可是坐在麦当劳里的时候,我却觉得脚都快走断了。 亭子去点餐,我随便找了一个角落,坐着边揉着小腿肚边等亭子。 亭子端了两份套餐走过来,看着我直皱眉头:“晓,你也太没用了吧,才走了多久就不行了。跟你逛街真没劲!”

我赶紧上前接过亭子手上的餐盘,赔笑道我可不是你,我每天的运动量就是从宿舍走到教学楼,再从教学楼走到食堂。今天陪你逛了这么久,已经是极限了好不好。”

亭子用鼻子狠狠哼了一声:“你还好意思说,每天宅在宿舍里,也不怕长毛!看看你现在的身材,都有一百二了吧,就你这样,还怎么找男朋友,你说!”

我偷偷吐了吐舌头,往嘴巴里塞了一根薯条,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亭子对我说话可真是一点都不客气啊。 “哎,不对。”

亭子突然坐直了身子,目光炯炯地看着我,让我也不由自主的放下手上的薯条,眼带疑惑地看着她。 “你说,你一直没找男朋友,是不是还没忘记他?”

我愣住了,没想到亭子会突然提到他。已经三年了,我们一直很有默契地,谁也没有提起过他,哪怕是一次。 我垂下眼睑,拿起可乐吸了一口,平息着内心里忽如其来的波澜,小心地吐出一口气,缓缓地说:“他是谁呀?”

“就是那个姓曾的!”

亭子瞪了我一眼,有些生气了。 姓曾的…… 心跳好像突然停了一下。 “没,我早忘了,要不是刚刚你提起他,我还没想起有这么一号人呢。”

我扬着明媚的笑脸,连嘴角那浅浅的梨涡都出来了,看起来就好像真的对这个突然被提起的人已经毫不在意了。 “真的?”

亭子看着我的眼神里充满了怀疑:“那你怎么一直没有找男朋友,都已经三年了……” “男朋友又不是东西,说找就能找得到啊?这是要看缘分的。”

我笑道。 亭子一听我这话,又开始吹胡子瞪眼了:“你还好意思说!整天宅在宿舍里,连个雄性都看不到,看个鬼缘分啊。”

我赶紧举起双手做投降样:“我的好姑奶奶,你不饿吗?我们赶紧吃吧,我都能听到我的肚子在抗议了。”

亭子再一次朝我翻了个白眼,再也没说什么,不知道是顾忌我的心情,还是因为相信了我早已遗忘的言论。终于耳根清净的我,咬着吸管,却始终是心不在焉了。 姓曾的。 似乎每一个女孩,都喜欢给自己喜欢的男孩一个代名词。姓曾的,就是我给曾维的代名词。每一次和亭子提及他的时候,我都喜欢用姓曾的来代替他的名字,好像这样喊的时候,心底里的喜悦会更多一点一样。 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是在一个很美好的傍晚。 天空蓝的不可思议,几朵软绵绵的白云嵌在湛蓝的天空里,很是可爱。还没来得及落下山头的夕阳居然是金黄色的,洋洋洒洒的金色光线散落下来,整个世界都笼罩在一层金色的光芒下,显得那么的奢华。 这样的天气,让我连日来被数学打击得疲惫不堪的心情也好转了起来。看着窗外的好风景,只犹豫了几秒,我就放下了手上的笔,拿了随声听和一本小说,走了出去,准备好好享受一番这样难得的如诗般美景。 向来只走右边楼梯的我,那一天不知道是怎么想的,突然就想要从左边的楼梯下去。因为这一时的兴起,我遇见了他。后来的我,不止一次的地埋怨着自己,为什么要一时兴起,走了左边的楼梯呢。 如果没有那一场遇见,是不是现在的我已经能够拥有一个美好的爱情故事了? 我所在的班级在三楼靠近右边楼梯的位置,从教室走到左边的楼梯要经过两个班级,曾维的班级在靠近左边楼梯的位置。 不急不缓地走过这段几乎不曾走过的长廊,随声听里播放着王力宏的大城小爱轻快。轻快的曲调,动人的歌词,搭配上这美好的天气,让人忍不住嘴角上扬。郁闷疲惫的心情在这一刻全然放松了。 在左边转角准备下楼梯的时候,我不经意间朝教室里看了一眼。然后,我看见了他。 金色的夕阳恰好透过铝合金窗户,洒在这个有些闹腾的教室里的一角,那是他在的地方。周围的声音有些嘈杂,他却仿佛完全不在意,只是低头看着手上的书,骨节分明的右手拿着一支笔在草纸上飞快移动,我可以感觉到他的思维也在飞快地舞蹈。他整个人沐浴着夕阳的金辉,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在眼睛下方投下一小块阴影,专注而自信的眼神,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认真的人最好看这句话。 一丝微风袭来,他的几根头发也随着睫毛的颤动而颤动起来。突然,他的嘴角上扬,洁白的牙齿隐约可见。大约是这个微笑太过明媚了,连周围的金色光芒也有了几丝波动。我的心脏就好像被触动了一个开关,跳动的频率已经脱离了我的控制,脸开始隐隐发烫,就好像害怕被发现偷窥一样,我急忙走开了。可是,那个夕阳下的男孩,那个夕阳里的微笑却在我的脑海里一遍遍的重播,无法遗忘。 我不再走右边的楼梯了,我开始有意无意地经过那个教室,寻找那个夕阳下的男孩。我对他的了解也越来越多了。他叫曾维。他很高但是有点瘦。他很喜欢笑,笑起来很好看。他很聪明,让很多人都头疼的数学,对他来说‘不是太大的问题’。他喜欢玩游戏却从不会耽误功课。他的人缘很好,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他对男生讲义气,对女生很温柔。他喜欢看爱情公寓。他不太喜欢运动。他…… 偷偷地、一点一点地收集关于他的一切,渐渐地,已经成了我养成的一个小习惯。每一次,即使只是知道他剪短了头发,也能让我兴奋很久。 我想,我大概是喜欢上他了吧。自从那次夕阳下的遇见开始,我应该就已经喜欢上他了。之后,越了解越喜欢。 这是我的秘密,它就好像一颗糖,藏在我的心里,让我觉得生活很甜。 十三岁那年。亭子说,爱情应该是轰轰烈烈、刻骨铭心的,不然那就不是爱情了。当时的我觉得这不是爱情,可是当时的我也不知道爱情是怎么样的,所以我没有反驳。 不知道一颗只有十六岁的心是否已经足够理解爱情了。可是,听说爱情是不分国界,不分年龄的,所以,大概那时候十六岁的我是懂得爱情的吧。不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双双化蝶的凄美,不是罗密欧与朱丽叶为爱赴死的壮烈,也不是白雪公主与白马王子甜蜜美好的童话。爱情,只是那一刻因夕阳下的他太过美好而起的心动。“琳,你觉得我是选文好还是选理好呀?”

我拿着文理分科志愿表,愁眉苦脸的趴在床上,抬头看着隔壁床的琳。 她也在填表,看着她毫不犹豫的在空白的表上‘刷刷刷’,只用了30秒不到,那股子果断劲让我羡慕不已。琳将志愿表夹在书本上放好,才抬头看着我回到:“你自己决定呀。你除了英语,其他科都挺均衡的,看你喜欢文科还是喜欢理科吧。”

我哀嚎一声,把脸埋在志愿表上,将好好的一张表压得满是褶皱,闷闷地说:“文科理科我都不喜欢,我不喜欢读书!”

下铺的丽子攀在扶梯上,伸手把那张被我蹂躏得惨不忍睹的志愿表拯救出来,顺手拍了拍我的头说:“说什么傻话。还有两天时间呢,你可以好好想想再做决定。”

“丽子,你也已经决定好了?”

我瞪大了眼睛问。 “是呀,我选文科。我实在是搞不定数学,选理科的话我会学数学学到吐血的。”

丽子满脸的惊恐,简直就是谈‘数学’色变。“哎呀。”

我‘腾’地一下子坐了起来,“你选文科,琳选理科,那以后我们三不是不能再住在一起了。”

丽子无奈的笑了笑:“那也没办法呀,学校规定文理生的宿舍要分开的。”

我拉着丽子的手,一脸不舍道:“不行呀,你们要是不在我的身边,我会睡不着的!”

琳拿着一本杂志拍我的头:“有时间想那么多,还不如赶紧想想要选什么!”

“琳!你没良心。我们就要分开了,你居然没有一点儿不舍!丽子,我们不要和琳玩了。”

我抗议道。 琳显然对我的抗议毫不在意,瞟了我一眼道:“你有意见跟杨校说去,跟我嚷嚷有用吗?校规又不是我定的。”

“哎……” 我重新趴了下来。琳说得对,与其烦恼以后注定会发生的事情,不如好好想想摆在眼前的难题呢。只是,琳和丽子,一个选理一个选文,那我到底是跟琳一起好呢,还是和丽子一起好呢?哎,我还是想要三个人一起呀,好不容易才和她们两人混成好朋友,我和谁都不想分开。 两天的时间过得很快,眼看着就要到上交志愿表的最后时限了,我的那张皱皱巴巴的志愿表除了更加皱皱巴巴意外,依旧空白。 班长一次次催促我赶紧交表,可是我依旧不知道到底是选文科好还是选理科好。 爸爸妈妈和姐姐都希望我选文科,因为姐姐是文科生,而且是这个学校里优秀的文科生之一。他们都觉得我的学习成绩不好,要是没有姐姐在旁指导,我应该连个大学都考不上。 其实我并不排斥文科,对我来说,无论是文科还是理科都是一样的,因为我是真的不喜欢读书。可是,他们让我选文科的理由让我有点儿反感,难道我要一辈子都活在姐姐的光芒之下吗?至于理科,我并不确定自己能在懒惰的性格下,依旧学好据说很难的数学物理,可以想象,如果我选了理科,最后却考不上大学,他们的怒火应该不是我能承受的。 我的眼前仿佛看到爸爸拿着一根棍子想我挥过来的情形,虽然我从来没有被爸爸拿棍子教训过,但是这个情形依旧让我的背后发凉。 文科不想选,理科不敢选。拿着空白的志愿表蹂躏了一遍又一遍,可是却依旧不知道到底要选哪一个。 琳和丽子不知道我犹豫的原因,我不想告诉她们,这不是什么好的故事。开始的时候,她们还会帮我分析文科理科上我的优势,给我一些建议,到后来她们都不想理我了。 琳拉着还想帮我分析利弊的丽子说:“让她自生自灭去吧,反正到最后,她总得选一个的。”

现在,马上就要交志愿表了。 我揪着头发,抠着笔,看着眼前的空白志愿表,却始终下不了决定。 “啊……受不了了。”

我生气的扔掉笔,拿起随声听走了出去,准备去逛一圈,要是逛完一圈还是下不了决定,我就选文科好了。 班长看着我走出去,在后面追着我喊:“叶晓,你先把志愿表填完再走呀!”

我回头讨好的笑着:“班长大人,我内急,上完厕所回来就填了交给你,我保证。”

“少骗我,你上厕所还带着随声听?你……” 我飞快的溜出教室,免得被班长大人抓住,那就别想走了。 目前的我还下不了决定,只好先委屈班长了。 习惯性地往左边的楼梯走。 没走几步,我惊喜地发现,曾维在教室外面的走廊上和几个男生聊天。这是很少见的情况,观察了他大半年,在走廊上遇见他的次数屈指可数。 我赶紧走快了几步,在快接近他们的时候,假装低头整理随声听的耳机线,步子也就慢了数倍。 用眼角偷偷地瞟向曾维,这个清俊的少年,即使没有沐浴在夕阳下,依旧是那么的赏心悦目,普普通通的白色校服却被他穿出了白衬衫的感觉。他的嘴角挂着浅浅的微笑,眼睛很亮,清澈见底。我的耳朵微微发烫,心跳也开始加速了。“曾维,你的志愿表交了吗?刚刚班长在喊着要交志愿表了。”

在那一起聊天的一个男生说。 “哦,我的已经交了。”

曾维的声音很悦耳,带着一丝笑意,仿佛清涧里的流水声。 “诶,你选文还是选理呀?”

另一个男生问道。 我不由得竖起了耳朵听,生怕错过了曾维的回答。 “我选了理科。”

曾维说。 “……”接下来,他们的对话我没有再听下去了。因为我已经用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回教室,在班长、琳和丽子目瞪口呆的注视下,掏出那张空白的志愿表,端端正正的写下‘理科’这两个字。 琳最先从吃惊中回过神来,走到我的旁边,摸了摸我的额头说:“这孩子没事吧,出去的时候被撞到头了?”

我嘿嘿的傻笑,不回答。 是的,我决定选理科了,在听到曾维说他选了理科的那一刻就做了决定。我想,有他陪着学理科,即使是理科再陪着学理科,即使是理科再难,即使我真的最后考不上大学而被爸爸拿棍子打,也没关系了。说不定以后,我还可以有机会和他搭讪,或许还可以借口问他问题接近他呢!他那么温柔,应该不会拒绝我的。 我仿佛可以看见以后和他一起学习,他一脸温柔的向我解答问题的美好场景了。不由地,我笑得更傻了。 琳啧啧道:“看来这孩子真的被撞到头了,看看,都傻了。这副傻样,选理科真的好吗?”

就这样,我和琳选了理科,丽子选了文科。寒假结束后,我提前一天会学校搬行李。 我的新班级是高一(15)班,而琳却是高一(2)班,丽子选了文科,是高一(24)班。我们三个人最终还是都分开了,我们要搬去和同一个班级的女生一起住,这也是学校的规定。 我们都默默地收拾着行李,谁也没开口,静默的氛围里满是离别的哀愁。 等我们都收好了各自的行李,看着有些空荡荡的宿舍,终于丽子忍不住了,眼泪唰的流了下来。我的眼眶也渐渐有了湿意。 琳红着眼眶,抱着我们说:“哭什么!我们又不是见不着了,这个学校才多大,想要见面了,就去我的宿舍转转,也没多远。”

我们三个人抱在一起,红着眼睛,哽咽着保证,一定会多去另两个人的宿舍串门的。 不管有多不舍,最终我们还是要分开。 我不喜欢适应新环境,我有轻微的脸盲症,而且太懒了。用了大半年的时间,好不容易才适应的环境,有了琳和丽子这两个关系好的朋友,现在却要分开,独自一人去一个全新的环境,我除了离别的忧伤之外,只有对新环境的恐惧。 看着刚刚才自我介绍完,现在兴奋地互相交流的新舍友,我觉得很烦躁。虽然刚刚我很费劲的记住了她们的名字,可是我却无法将这堆五花八门的名字和那一张张兴奋的脸一一对应,害怕叫错名字引起尴尬,我只好一个人默默地收拾着自己的行李。 简单的收拾好床铺,宿舍里依旧是一片喧闹。晚上要上课,现在时间还早,我犹豫了几秒,就拿了随声听和小说,悄悄离开了宿舍。 我去了体育馆,我喜欢这里的空旷和安静。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等我从小说的世界里回到现实的时候,已经到了预备铃的时间了。 匆匆忙忙赶到新教室,站在教室门口,我差点儿被教室里的喧闹打翻。 人都已经差不多到齐了,小小的一间教室里塞了四五十人。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都显得异常兴奋,追逐打闹的有之,谈天说笑的有之,聚群游戏的有之,扎堆看剧的亦有之。每一个人看起来都和新集体融合得很好,唯独我一人站在门口,看着这副热闹的景象不知所措。 有人注意到了我,朝我挥了挥手,我模糊记得这是我的新舍友之一,却不知道她到底是叫小婷还是叫娜娜。她和几个人站在靠近里边的窗户旁,显然是想叫我过去。我冲她笑了笑,刚迈开步子准备过去,却在一瞬间顿住了脚步,瞪大了眼睛。 我看到了曾维。我以为是自己的幻觉,不由得狠揉了一下眼睛,终于确定那个靠在窗边,嘴角带笑、安静的看着其他几个同伴耍宝的男生,真的就是那个我偷偷地放在心底里恋着的曾维。 突然之间,我就好像被幸运之神砸中红心一般,体内的多巴胺好像瞬间充斥了我全身上下所有的细胞,我的大脑被极度的惊喜充斥,我已经感受不到周围过于嘈杂的环境了,眼里心里都只剩下那个清俊的少年。 “叶晓……”隐约之间,我听到有人在喊我的名字。我猛地就惊醒了,我刚刚是在干什么?居然敢用那样的眼神看着曾维,要是被人发现了,那就都完蛋了。 我慌乱的朝四周望了望,发现大家依旧在玩闹,没有人注意到我,才大大松了一口气。 “叶晓,在这里。”

舍友又冲着我喊了一遍。 我赶紧冲她招了招手,快步走了过去。在经过曾维的时候,我偷偷瞟了他一眼,却发现他也在看着我,我赶紧低下头,又加快了步舍友是个很热情的人,我刚刚走近,她就揽着我的手臂问:“叶晓,你跑哪去了?一下午都没看到你。”

我笑了笑,没回答,身体在她靠过来的时候僵硬了一下,我不喜欢陌生人碰我。 舍友只当我害羞,没在意我不易察觉的抗拒,反而更加热情了:“你在这班上没有老同学吧,我帮你留了一个位置,要不要和我一起坐?”

我有些感激的笑着说:“好,谢谢你。”

很快就上课了,我们的新班主任是一个刚毕业的大男孩,剃着小平头,有点矮,有点胖,有点腼腆,声音很温柔,脸上总是带着亲切的笑容。他说,为了让我们每一个人都以最快的速度融入这个新的班集体,他决定以后每三个星期就换一次座位,每个人的位置由他决定,不过前面的三个星期就按照现在的位置不变,之后的位置再由他安排。 就这样,我的第一任同桌就是这个热情的舍友了,在下课之前,我也知道了她叫小婷,并且已经记住了她的模样。而曾维则在我的前面,中间隔了一个人。这样不远不近的距离让我很开心,想到以后三个星期的时间里,我都可以以看黑板的名义光明正大的看他的背影,我觉得自己成了最幸福的人。 一个星期很快就过去了,我已经把我周围的人认得七七八八了。我不再沉默,每天都可以和周围的人打打闹闹。小婷说,她以为我是一个容易害羞的人,哪知道我居然这么活泼。 令人沮丧的是,我可以周围的任何一个人说说笑笑,甚至可以和曾维的同桌打闹,可是,一个星期过去了,我却连一句话都没有和曾维说过。不是不想,只是每次想到要和曾维套近乎,我就不由自主的浑身冒汗,心里的压力更是前所未有的巨大。 我知道,这是我的自卑在作祟,那种刻在骨子里的自卑,即使在这近一年的时间里被我掩饰的很好,在面对曾维这个在我看来,美好而优秀的男孩子面前,根本就藏无可藏。我不愿让别人知道我的自卑,尤其那个人还是曾维。所以,我只好和周围的所有人套我知道,这是我的自卑在作祟,那种刻在骨子里的自卑,即使在这近一年的时间里被我掩饰的很好,在面对曾维这个在我看来,美好而优秀的男孩子面前,根本就藏无可藏。我不愿让别人知道我的自卑,尤其那个人还是曾维。所以,我只好和周围的所有人套近乎,却唯独避开了这个我最想要套近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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