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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初出茅庐尘封的案件纷飞的思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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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19岁的韩耀在南云省晋宁县晋城镇南门村鑫云冷库附近失踪。家属在失踪区域寻找时,竟然发现附近已先后有8名青少年失踪。这一系列离奇失踪案在当地引发一定恐慌。遇害大学生韩耀近日,该起失踪案又有了新进展:接报的失踪人员已增加到17人;其中一名失踪的大学生已确认遇害。晋宁县多位领导被免5月23日记者从南云晋宁县获悉,鉴于晋宁连续发生多人失踪恶性刑事案件,经云南省公安厅建议,当地党委政府决定免去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达琦明和晋城镇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赵会云职务,依照有关法律程序办理手续。[5]公安部派组督办失踪案5月23日,记者从公安机关获悉,为尽快查清云南晋宁多人失踪案的案情和责任,继5月初派出刑事专家工作组后,公安部又于5月21日派出由公安部领导带队的案件督察组,赴当地开展督办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坚决查清案情,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给受害者家属一个负责任的交待。案件告破档案中写到当时5月27日消息,云南晋宁系列杀人案告破,张永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警方已确认有11名男性遇害。张永明,56岁,1979年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997年出狱。自2008年以来,张永明在其居住地附近袭击并杀害路人,通过碎尸、焚烧、掩埋等多种方式销毁罪证。[6]一审宣判2012年7月28日,南云省中级人民法院对晋宁县“5·07”系列杀人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永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11名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据了解,案件告破后,法院与公安部门及时对接,进行了大量紧张有效的准备工作,于短短两个月后,即开庭审理了此案。[7]同意原判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张永明未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裁定同意原审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2013年1月10日上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残忍杀害11人的故意杀人犯张永明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虽然最终的那个恶魔死于正义之手但逝去的生命却无法回来了,这对于受害者家属来说却是永远的痛苦……母亲的脑海里萦绕着一个这样的案子,她正担心着小雨的安全!她四处寻找着小雨,真希望她立刻回到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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