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枪打进去,死者会死吗?”
“射穿了主静脉和肺叶,但应该还会挣扎一阵子,地板上确实有挣扎的迹象,是一道长长的拖擦型血迹,昨天在现场被尸体遮住了……另外,我派人去复勘的时候发现了两样东西,地板上和死者前胸都有细碎的皮革屑,另外发现了一根棕色长发,在死者挂在衣架的外套上。”
“皮革屑?为什么会有皮革屑?”
陈实思考着。老张拿起早点的袋子,把手比成枪的样子伸进袋子里,说:“会不会是凶手把枪藏在皮包里,直接开枪的。”
“说得很对!”
陈实称赞道。彭斯珏接着说:“还有一些发现,可能和本案无关,但我还是提一下,死者身上有旧伤,形成时间大约四、五天左右,不会超过一周,这些旧伤比较密集地集中在躯干和右臂上。”
“那就是死者和人打过架,或者被袭击过……”陈实想了想,“这应该不是凶手留下的,因为按照失枪案的时间来推断,四、五天前凶手已经得到手枪了,她没必要去袭击一次死者,给自己增加嫌疑。”
然后其它警察讲了一些死者的人际关系,看来他人缘不错,光朋友就有十几个,查起来很费事。死者的手机已经无法复原,查询通讯记录发现他死亡当天有不少人给他发过短信,可能是祝贺生日的,陈实说:“把发过短信的人列个名单吧,凶手可能就在里面。”
林冬雪说:“凶手会不会是预料到这一点,所以才挑生日当天杀人的?”
陈实摇头,“这想法也太刁钻了,我认为不是,从凶手的行动来看,杀人更像是激情犯罪,因为杀了人之后她立马毁掉手机,并杀害一名保安来删除监控,如果说是有预谋的,手机和监控她完全可以规避开……我觉得她是初犯,杀了人之后脑袋突然冷静下来,想起来要善后。”
彭斯珏支持这个观点,道:“复勘的时候我们发现桌上的杯子被人擦拭过,但是留下了一些纤维,初步判断会是化纤成分的手帕。”
“对了,死者的女朋友呢?找了吗?”
陈实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