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为了更好地显示大梁对楼兰的友好重视,步筝亲自带领着一支军队早早地就在城楼门口等待迎接楼兰公主夏迪亚。过了不知道多久远处终于有马车驶来,身后的随从起码一百多号人,浩浩荡荡,像极了自己出征回京那天,看这阵仗应该就是夏迪亚公主了。“将士们,楼兰公主就要到了,大家打起精神来,不能给我们大梁丢份儿!”
步筝面向士兵,大声吩咐道。“是!绝不给大梁丢份儿!”
士兵们斗志昂扬,异口同声道。马车终于停下,在随从的帮扶下,马车上缓缓走下了一个女子,这便是楼兰公主夏迪亚。夏迪亚眼睛明艳深邃,鼻梁高挺,是京中不可见的美貌。只见她上前,双手手心向下平伸右手置于左手之上合攀于胸前然后身体向下鞠躬,自然微微下蹲,行了个礼。步筝见状双手抱拳,也回了一个大梁的作揖礼。“末将受大梁皇帝之命,特来迎接夏迪亚公主进京。”
步筝道。“欢迎夏迪亚公主来访大梁,欢迎夏迪亚公主来访大梁!”
两边的将士高声呐喊欢迎,绝不会给大梁丢份!行完礼,公主便热情地跑到步筝面前,一把抱住了她,步筝虽然被这位公主自来熟的热情吓到,但还是立马调整状态,拍了拍她的背,轻声说:“欢迎公主。”
在步筝的带领下,两支浩浩荡荡的队伍就这样进了皇宫。皇上还特意设了宫宴给夏迪亚公主接风洗尘,一众皇亲国戚达官贵人也都在,其中也包括林尚辰。步筝今天的主要任务便是好好招待夏迪亚公主,宫宴上自然就坐在公主旁边,给公主介绍着大梁的特色美食,步筝的另一旁坐着的便是林尚辰。“公主啊,今日首次来大梁,感受如何啊?”
皇上亲切地问夏迪亚。“回皇上,我这一路上发现,这大梁的山,大梁的水都比楼兰那里的壮观好看!只可惜行路匆匆,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
“那这几天就让步筝带你去好好看看大梁的好山好水,体验体验大梁的风土人情。”
其实,步筝自就连己也不知道大梁的山,大梁的水到底怎么样的,她自小便在京城长大,出征北疆是行军打仗,无暇顾及沿途的风景,只知道江南春景的烟雨朦胧和京城秋天金黄落叶的纷纷扬扬。“公主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出来好了,步筝一定竭尽所能。”
步筝道。“在楼兰,父王一直在我面前夸步筝将军,说我没有半点步筝将军的飒爽,还让我此次一定要借机好好跟将军学习学习,真的不知道谁是他女儿。”
公主十分委屈道。在场的各位听了公主委屈的话,也都捂嘴笑了出来。“公主言重了。”
“听闻将军刚成亲,我特意亲手做了象征同心的两条手链,赠予将军与将军夫君。”
随后公主的随从便拿出个盒子,交于步筝。步筝接过礼物,谢过公主。“敢问,将军旁边的便是将军的夫君了吧!”
公主指着林尚辰问。“公主好眼力。”
林尚辰回答道。“也不是我好眼力,是进宫的路上步筝将军跟我说,说她的夫君是京城第一美男,我环顾四周,应该就是你了,果然是英俊潇洒,器宇不凡,整个楼兰都找不出比你还帅气的男人。”
公主夸赞道。步筝:…众人更是捧腹哈哈大笑,林尚辰也一脸疑惑地望向步筝,她不像是那种喜欢四处炫耀吹嘘的人啊。其实不是步筝非要吹嘘炫耀,只是公主问起她的夫君是个什么样的人,林尚辰的才华步筝也不懂,不好接下去往下聊,说他的性格特点吧,感觉只会给大梁丢份!思来想去,就只能想到“京城第一美男”这个称号了,哪成想到这个夏迪亚公主如此童言无忌,真是丢死人了…“公主缪赞。”
林尚辰尴尬道。宫宴一结束,连休息的时间都不要,公主便拉着步筝出宫去玩,还美言其曰:“体验大梁的风土人情。”
大街上的夏迪亚简直就是脱了缰的野马,管都管不住。明明是刚吃完午饭,却还能够左手糖葫芦,右手糖炒栗子,还说是楼兰根本没有这些,回去后怕是没有机会可以再吃到这些了,哭着求着步筝给她买。步筝无奈摇摇头,却只能抱着一堆零食玩具跟在夏迪亚的身后。“诶,步筝,那里这么多人我们也去看看吧!”
公主兴致勃勃道。夏迪亚从小就喜欢热闹,现在到了大梁,肯定也不会放过任何可以凑热闹的机会“诶!公主!我们小点心别走散了!”
步筝担心极了,大梁又不像楼兰,就那么几个人,很容易走散的。两个人牵着手好不容易挤了进去,原来是擂台比武,任何人只要交上二两银子,便可上台,可以带武器,只要别使阴招就行,台下的观众都盯着呢。只要赢了所有人便可以获得架子上摆着的一把剑,步筝这把剑身及薄,透着淡淡的寒光,如白蛇吐信,是把好剑。不过即使看了这么多的绝世好剑,却没有一把都比得上那把丢了十几年的苍狼剑。此时站在台上的是一名跟步筝年纪相仿,手握银枪的女子,但天生给人一种娇纵不好惹的感觉,看这样子已经打趴下了许多…“你们还有谁想上来!如果都不敢,这把剑就是本小姐的了。”
台上女子高声道。“那把剑真好看,你可不可以帮我赢下它?”
公主撒娇地问步筝。可是步筝并不太想在这种场合惹人注意,只得说再看看,然后再以身体不舒服为由,拒绝上台比武。可是旁边的公主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就算是步筝说回去后再送一把更漂亮的剑给她,她也依旧不依不饶,非要那把剑,其实夏迪亚真正想看的,是步筝的身手到底如何,有没有外界传得神乎其神。这时一个手握大锤的彪形大汉手跳了上去,身手灵活,根本不像两百多斤的壮汉可以灵活的程度。步筝立马抓住机会就说:“他先上去了,就先看看他们打吧!”
台上的两人相互行了个礼,那大汉身高九尺跟台上纤弱的女子身形相差巨大,站在一起画风十分违和。那大汉率先出击,拿着大锤向女子锤去,只见那女子轻松挑起银枪,疾如闪电,又稳健有潇洒。枪法果然不错,步筝心里暗道。她甚至想着把那女子拐去军营,以后出征打仗便不会因为只有一个女的而不方便了。不出几个回合,那壮汉就因为体力不支,被女子撂倒在地。“好!打的好!”
台下观众纷纷鼓掌喝彩,全都认为这女子巾帼不让须眉,就连步筝也忍不住在下面给她鼓掌。“你觉得那姑娘厉害吗?”
公主问步筝。“厉害。”
步筝如实回答。“那你去跟她比吧。”
公主依然不依不饶。“可我今天穿的是裙子,如果掀起来,像什么话,而且我还没带武器。”
步筝指着自己青绿色裙子无奈道。“我不管,反正如果你没有赢下那把剑,我就不回去了。”
不知道公主是对那把剑十分执着,还是对步筝是否上台这件事十分执着。步筝拗不过,也只能无奈答应,不过幸好人群中带武器的人是还挺多的,随便找了个人借了把剑就上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