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汉民没在巴兰的部落里做太长时间的驻留,仅仅在这里休整了两天时间,让弟兄们恢复一下体力,另外仔细处理了一下各自的伤口,便带着芒昆出发,离开了纳禅,朝着宾包进发。临走之前,方汉民去看望了一下巴兰,对巴兰说道:“兄弟,你放心在这里养伤,我把药给你留下一些,你每天按时注射,另外你的伤口每天必须要进行清理换药,不能发生感染!我今天想要问一下你,你今后有何打算,是伤愈之后,跟着我走,还是以后留下来不走了?”
巴兰看着方汉民,想了想之后,对方汉民说道:“我先在这里养伤,这一次你带来的礼品,我们首领很高兴,所以不会再瞧不起我了!所以你可以放心把我留下!在基地我也接受过救护培训,不用担心我!我想好了,等我伤好一些之后,能下来走动,就还跟着你走!以前我是想过回来之后,就不再走了,我不喜欢那种枪林弹雨的事情,可是现在我发现,我已经不想再留在这儿了,跟着你们,我觉得虽然危险,但是却很快乐!你只管去吧,带着我的这些好兄弟们,使劲的揍小日本鬼子,替我多杀几个日本鬼子!为我出口气!但是请你一定要小心一些,我还在这儿等着你们回来接我!无论如何都要活着回来!”
方汉民看着一脸质朴的巴兰,咧嘴笑了起来,拍了拍巴兰的肩膀,对巴兰说道:“既然你决定了,那么我就不会丢下你不管!放心吧兄弟,我会照顾好自己和弟兄们的!你赶紧好起来,我还等着你跟我并肩作战呢!好了,废话不说了,你好好养伤,等着我回来就行了!要是我回来的时候,你小子还躺着起不来的话,那就别怪我丢下你了!”
说着方汉民拎起冲锋枪,把背包背在了身上,便转身走出草屋,其余弟兄,也都走到门口,跟巴兰打了个招呼,跟他告别,然后一群人便在芒昆的带领下,离开了部落,进入到了丛林之中。看着方汉民他们离去的背影,巴兰不由得眼睛有些潮湿了起来,虽然他和方汉民以及这些中国人相识时间并不算长,可是通过这段时间他们在一起摸爬滚打,巴兰发现他已经深深的爱上了这些中国人,当然这种爱绝不是男女之情,而是友情,兄弟一般的友情。方汉民自从挑中了他之后,并没有因为他不是中国人,就排斥他,其余的那些中国人,也同样都是好人,虽然偶尔对他做点恶作剧,但是却本质不坏,特别是回到缅甸之后这段时间,他们在一场场战斗中,更是建立起了更深厚的友情。特别是在他中弹之后,方汉民不顾自身的危险,硬是扛着他,一路不离不弃的带着他冲杀,把他救出了日军的包围圈,这样的恩情,对巴兰来说,是无法承受的,他们克钦人最讲有仇必报,同样也有恩必报。这一路上行来,方汉民在他自己也带伤的情况下,还不停的为他清理伤口换药,注射那种什么西林的药物,原来巴兰以为他肯定死定了,肚子上被子弹打了个透明窟窿,肯定是活不成了。可是在方汉民和吕小山等人这几天的照料之下,他感觉伤口已经渐渐不太疼了,而且也没有从伤口流脓,伤口周围还有点痒的感觉,方汉民说这是好现象,子弹没有伤及他的内脏和肠子,很幸运的从他的肠子缝隙穿过,所以腹腔之内没有感染,故此他肯定是不会死了。正因为方汉民对他视若兄弟一般,才改变了巴兰的想法,原来巴兰想着有朝一日一旦回到他的故乡纳禅之后,就留在部落里面不走了,可是现在他这个想法有些动摇了起来,他觉得只要伤好之后,他还会跟着方汉民走,只有跟在方汉民他们身边的时候,他才有一种踏实的感觉。芒昆带着方汉民,轻松的在丛林中穿行着,对于芒昆来说,丛林就是他的家,他们这些克钦人,从小到大就都生活在丛林之中,所以从小就被族人传授各种如何在丛林中生活的技能,随着他们长大之后,这些技能已经深入他们的骨髓,在旁人看来如同人间地狱一般的丛林,对他们这些人来说,却视作天堂。他们一生极少和外界打交道,部落中也很少有族人走出丛林,到外面去生活,但是这不代表着他们对从林外的世界没有一点好奇。当他见到巴兰带回来的这些人的时候,很是好奇,不停的去试探着,摸摸他们身上的这个东西那个东西,甚至对他们的靴子都很好奇。他们这些克钦人从小都不穿鞋,光着脚在丛林中跑来跑去,各个脚底板都磨出一层厚厚的老茧,根本没有多少知觉,所以他们从小都认为,光着脚走路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可是当他看到方汉民他们这些人都穿着奇怪的靴子,于是很是好奇,不知道人为何还要穿鞋。另外他对方汉民他们这些人手里拿的那些奇形怪状的东西,更是好奇,这些东西像是用铁做成的,看上去很漂亮,也很坚固,同时还很精致,真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也就是昨天,在他的要求下,一个士兵拿着一支枪,给他们做了演示,对很远的距离上一头呆头呆脑的鹿开了一枪。巨大的枪声下怀了芒昆和他的族人们,这样的声音像是魔鬼发出的声音,所以他们吓得够呛,差点四散奔逃,幸好还是巴兰叫住了他们,告诉他们这不可怕,这些东西叫枪,是一种比他们的弓箭更厉害很多的武器。等他们明白之后,再看远处的那头鹿,才发现那头呆头呆脑的鹿已经被打倒在地,等他们跑过去之后,才看到这头鹿的身体已经被什么东西打穿了,伤口流了很多血,但是他们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能这么厉害,居然能穿透这样一头鹿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