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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51.29-D4三章:天籁三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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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妮特填的词分别是:「擅长走路」、「喝奶」、「超星露茜」。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露茜夏虽然并没有真心认为自己需要进行什么跑步训练,但她还是觉得弗美和艾尔洛说的有那么一丢丢道理:或许真的应该凝练心境提升意志,当个最佳支援后卫会很帅。弱了吧唧就不要往前线乱跑给大家添麻烦,而且一个控场歌姬如果轻易反被敌人惑控也太丢人了。

  嗯、嗯的,露茜夏握着小拳头用力点点头,好像在下定决心。

  下一组填词分别是:「可爱小动物的形容词」、「梦中情人的形容词」、[看到梦中情人抱着可爱小动物你时会说的感叹短句],安妮特更为难了,这么叫人羞怯的词可真不知道要填什么才好。

  一进鞋店门,老板立刻就认出了常客露茜夏,热情的招呼起来:“哎呀,我一看还以为是哪里来的人鱼公主呐,哟哟哟,欢迎欢迎!又是来买鞋的吧,快来看看露茜夏小姐,有新货哦!——好几层特殊史莱姆薄膜制成的皮革,隔水绝缘效果超好的!”

  露茜夏一听就心花怒放,上半身扑在柜台上伸着脖子向里张望:“太好了,哪儿呢?我终于不必担心稍微踩到点水洼,就要变回尾鳍啦!”

  老板双手捧出一双平跟轻薄的皮靴,有点像可爱的短筒雨靴。

  “呃?原谅我老眼昏花发现的迟了……”老板热情的表情忽然更上一层楼,从柜台后面跑了出来,双手搓来搓去,笑容都快融化了,“这不是我们的超级VIP安妮特大小姐嘛,荣幸荣幸!快,请坐!喝茶吗,东境刚运来的上好红茶叶,还是老样子一块放糖两勺奶?”

  三女齐刷刷的回头盯着安妮特,把安妮特盯得都不好意思了,后者低着头小声解释道:“我其实……不怎么常来的。”

  “当然!论次数确实算不上很多,因为安妮特大小姐是领主大人的贴身侍女很忙……哦!我的天荒老爷啊!这鞋怎么变成这样了?”

  “在满是融雪的山林里散了散步。”

  “快快快脱下来,这几双替代鞋您随便挑了穿上,我马上就拿进里屋亲自给大小姐擦得跟新的一样,放心吧!”

老板捧着脏鞋刚转身,又补了一句,“您这次是什么要求?我顺手一起办好。”

  安妮特想了想,有点羞怯的说道:“今天看到了一只很漂亮的蝴蝶。白白的,小小的,很有纪念意义,所以……”

  “明白!上好的纯白丝绸缎带做成蝴蝶形状,点缀上最小粒的碎钻,老规矩——不起眼。对吧?”

  安妮特脸越来越红,也不敢看其他三女,只是默默点头。老板高高兴兴跑到里屋擦鞋去了,临进去之前吼了一嗓子:我放店员假去庆典玩啦,麻烦大小姐帮我顾一下店啊!很快的,反正大家都忙着玩,不会有人来买鞋。

  三女盯着安妮特偷笑,安妮特双手拢在裙间局促不安。

  露茜夏一下子从侧面抱住安妮特,笑道:“不要害羞啦,谁还没有个奇怪的癖好啦。你看看我,我一个人鱼族的火种崇拜者都没说什么啦,再怪怎么会赶得及喜欢篝火的人鱼呢?”

  “是呢,我刚认识你的时候总觉得你闷得很。喜欢火的人鱼,反转歌声,难怪你会有这种奇怪的异能。”

艾尔洛一边看着货架上的鞋子一边撇嘴,“我最近读了一本潼恩给的书,讲了鞋子的由来——一个领主嫌走路硌脚,要求将境内所有的路都铺上羊皮。那么多羊皮,就算把领地所有的羊都宰了……”她突然扑过来伸嘴作势咬向弗美,吓得后者从柜台前跳到了柜台后,然后笑着继续说道,“也不够。这时候有个大臣提议,不如用羊皮只把领主的双脚裹起来。于是,世界上第一双鞋子诞生了。”

  露茜夏摇摇头,表示才不会信呢。

  “咩咩得多看书啊。自从我脑袋清楚之后发现读书真的很有趣。”

艾尔洛拎起一只鞋看了看,又放回货架上。

  弗美被吓唬了,就很不高兴,嘟着嘴:“我不。我一个土匪窝的接待员,看书做什么。”

  艾尔洛和露茜夏听罢立刻举双手投降。这个事阿黛尔已经反反复复跟弗美纠正过很多次了,公会不是土匪窝,不是,但羊脑袋一根筋,不仅不转弯反而还次次都把阿黛尔怼到最后无话可说,一大堆歪道理。不行,根本跟弗美解释不清。

  叮铃铃门响,

  一对情侣推门进来。

  男子搀扶着女子,对柜台后的弗美说道:“麻烦你,帮忙找一双鞋子。庆典人太多,挤得我妻子的鞋跟断了。”

  “门口架子上第二排左数第三双棕色粗跟如何?”

弗美很快应对自如,“那款夏天透气性好,走路舒适不磨脚,颜色料子也耐脏,旁边写着价钱。鞋子放下我让老板给修修,五天后来取吧?着急就要加钱。”

  两口子高高兴兴的买下棕色皮鞋,放下断跟鞋。弗美从抽屉某出来登记册,照着最后一行的给女子登记姓名和时间,然后微微鞠躬,说着欢迎下次再来!

  “好了姐姐们,咱们刚才聊到哪里啦?”

等到客人离开,弗美坐到柜台上,翻回柜台前面,“……你们为啥这样看着我?眼神怪怪的。”

  艾尔洛打趣道:“是不是以前他们也让你当过推销员,推销自己的肉?”

  “艾尔洛真讨厌!但确实逼我这样在黑街肉市招呼过客人,想起来就不开心。”

弗美低头摸着胸前的排箫,“卖不掉其它人,他们就会吃我。一开始我挺拼命的当接待员,幸存了好久,后来实在受不了了。”

  露茜夏指着货架问道:“你怎么不假思索就推荐他俩棕色粗跟鞋?”

  “跟在黑街、公会做的事情其实没有什么两样呀,看菜下菜碟就是了嘛。”

弗美指着门口半个鞋印,“他们鞋底有泥但已经完全干了,应该是从很远的山村走来的,要么就是从码头来,没钱坐马车当然也买不起贵鞋。走这样的土路还非要强撑着穿那么细的高跟鞋,这女的大概是结婚纪念日之类的想要打扮吧,脖子上还挂着玛瑙石项链,也就是说他俩没钱还死要面子。平跟不行,细跟刚断,那就是粗跟咯。布鞋太没面子,凉鞋又负担不起,棕色皮革的既耐脏又漂亮。当然了,他们才不舍得扔掉坏鞋呢,所以肯定要顺手赚一笔修理费。”

临时要办庆典,山村无法得知也赶不及,应该是五巷海湾或古城坐大客船来的。在码头沾湿了鞋,一路走土路来已经干了。

  “那……五天后来取呢?”

  “我怎么会知道老板忙不忙几天能修好,我又不懂鞋匠。无论是远山村还是运河坐船来,这一趟可不近,他们要是在这里留宿是要花更多钱,撑不过三天,等他们回家了,想要再来恐怕至少要半个月后了。反正超过三天最多五天,他们就会回家了,修鞋便可以不急了。五巷海湾赶集的贵族老爷们都是这样。”

  艾尔洛眨了眨眼,感叹道:“我的妹妹厉害了。你没有想过跟会长大人撒撒娇,要一瓶化物人提高一下智商吗?原来我笨笨的,现在感觉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

  “不要。艾尔洛以前吃腐肉很开心,现在还会吃吗?我可不愿意变成不爱吃青草的另一个人,傻点就傻点嘛。我会读写哦,能傻到哪里去,足够让公会不抛弃我就行了。”

  三女听罢笑了起来,笑得弗美歪头眨眼云里雾里。

  安妮特摸了摸弗美头顶上的羊毛,笑道:“平常还以为弗美是个呆呆呢。”

  听了就不高兴,弗美也摸着安妮特的头发:“我也以为安妮特小姐不可能独自行动呢!一开始呀,我还以为露茜夏是个闷罐!”

  安妮特就把人鱼族火种崇拜者的事情好好跟弗美讲了讲——特别向往岸上的烟火气息,越是热闹越是篝火炊烟蒸汽构造就越是兴奋,是海里族群里的异端。虽然露茜夏认为恭顺恬静才是好侍女的模样,平常会安分许多,但今天这么热闹,到处都是烧烤食物的味道,她已经彻底嗨起来了——弗美听得似懂非懂。

  安妮特笑道:“总之你就是个小可爱。”

  “何止,而且我还

  A,毛绒绒的呢!”

(填词:毛绒绒的。弗美会以自己的手感而自豪)

  B,奶量十足呢!”

(填词:奶量丰沛。弗美会以自己的手感而自豪)

  C,肉乎乎的呢!”

(填词:肉乎乎的。弗美会以自己的手感而自豪)

  D,有一对漂亮蹄子呢!”

(填词:有一对漂亮蹄子。弗美会以自己的足感而自豪)

  听罢连连点头,安妮特赶紧记上「可爱小动物的形容词」。

  哪有这样夸自己的,露茜夏掩嘴笑道:“不对不对,怎么能这样说自己嘛。我倒是觉得我们弗美

  1,挺妩媚哒。”

(填词:妩媚哒。弗美的业务能力「归属接待」升到1级)

  2,挺呆萌哒。”

(填词:呆萌哒。弗美「安定接待」升到1级)

  3,挺灵巧哒。”

(填词:灵巧哒。弗美「活力接待」升到1级)

  4,有点坏坏哒。”

(填词:坏坏哒。弗美「撒娇接待」升到1级)

  呣,有吗?

  好像有吧?

  弗美听到露茜夏这样形容自己倒是蛮意外的,陷入了困惑。艾尔洛已经笑得前仰后合了,摸着弗美的头:“当然啦,咩咩最棒了,而且越来越棒。你以后往公会柜台那儿一站,肯定到处都传来

  一、「千秋无绝色,悦目是佳人」的夸赞声。”

(填词略。弗美的业务能力「惬意接待」升到2级)

  二、「愿耕惜时耘,万花一笑开」的夸赞声。”

(弗美的「鼓舞接待」升到2级)

  三、「广博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的夸赞声。”

(弗美的「博学接待」升级2级)

  四、「银河撑起端庄,典雅万水千城」的夸赞声。”

(弗美的「概念歪斜癌」自愈至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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