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因此,梁兴扬灵神进步其实很快。 脑海中的庆海残念,都感慨梁兴扬的进度迅速。 他人气旺,现在又有固定综艺播出,有点真人秀的意思,他因为性格原因,还能整出来一些综艺效果。 有人喜欢,有人爱看,神秘力量汇聚的就多,修炼起来,自然一日千里。 他在那修炼。 沈大相就有点尴尬了。 说话吧,不知道该说什么。 不说话吧,气氛也太尴尬了。 最终,沈大相还是决定不说话了,看房间里的直播电视,专心看。 《唱作人》的第二期节目。 是上位区率先演唱,然后由中位区想挑战上位区的,直接出门等着挑战。 今天第一个出场的于英德。 观众们都很遗憾,本来可以看到梁美丽第二个出场,固定顺序。 但现在,根本不知道是谁会来挑战他。 电视机前的观众们,倒是知道。 因为镜头会切换到中位区的房间里,那边丁武已经走了出来,直接前往候场区。 下位区房间。 沈大相上周还会点评一下大家唱的如何。 这周干脆跟梁兴扬一样,沉默是金。 他知道自己点评完,梁兴扬估计也会来一个“恩”,然后再也没其他下文。 在节目开始后。 梁兴扬停下了修炼,他想听听这些人的歌曲。 他本人还是蛮喜欢听歌的。 只是来了这个世界后,一直都在想办法修炼,很少听歌。 参加这两个节目,算是他听歌比较多的时间。 平时他也不知道听谁的歌好,所以一直没怎么听。 丁武唱的,明显不如于英德。 梁兴扬这种业余选手都听得出来。 他微微摇头。 丁武应该输了这一场。 可结果,令人意外。 丁武竟然赢了? “啊?”
梁兴扬没忍住发出疑问。 沈大相看他说话了,如蒙大赦道:“于老师有两个小失误,进拍进慢了,武哥唱的就很不错。而且用的和弦,是比较少见的,中间还有一段反切分音,非常巧妙。很厉害。”
梁兴扬满脸茫然。 反切分音? 那是啥? 不懂。 梁兴扬确实不懂,也不明白丁武这首歌厉害在哪里。 他只是单纯觉得入耳程度上,丁武这首歌不如于英德。 没想到,现场观众竟然投票给丁武,票数不至于碾压,但也超出去三十多票。 “观众能听的这么专业?”
梁兴扬发出疑问。 沈大相给他解释:“这都是专门挑选的观众,有一定的音乐基础,欣赏水平还是不错的。而且筛选了各行各业的观众,受众还是比较平均。”
梁兴扬道:“行吧,我还是觉得,于老师的歌更好听。我更喜欢。”
“这就是个人喜爱不同。有人喜欢于老师的那风格的,也有人喜欢武哥那种小惊喜感。”
沈大相解释道。 梁兴扬点头,这话说的在理。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就像他,一直喜欢的是通俗大流行的歌曲。 悦耳是第一位的。 丁武前往上位区,于英德去往中位区。 第二位出场的孔元立。 一线唱作人水平相当不错,李玉前去跟他挑战。 李玉上周从上位区被宋佩金比下来,心里憋着一股劲。 这周的歌曲,也是偏向现场,特别嗨。 两人票数非常接近,最终是李玉以四票之差,获得了胜利,重回上位区。 宋佩金看到李玉进来,惊讶道:“不会吧?等会贺老师不会直接把我比下去,上位区和中位区直接全员换岗吧?”
“也不是没可能,你加油。”
丁武笑呵呵道。 他很开心,能把于英德拼下去,特别值得开心。 宋佩金苦笑道:“争取吧,贺老师也不好打啊。”
他出场演唱,延续了上一周的风格。 把现场气氛弄的非常燥。 贺颖唱的歌,相对柔和一些,但很悦耳,她的嗓音条件非常好,虽然是女声,但不是那种偏向尖锐的声音,而是比较醇厚的中音。 很明显看得出来,大家连续听两首比较燥的歌曲后,需要一首这样的歌来安抚。 也体现在了得票上。 贺颖超了宋佩金六十多票。 宋佩金一脸无奈的走向中位区。 “得了,今天中位区全员逆袭,咱们集体换房间。”
宋佩金吐槽,“就是不知道美丽会不会被大相拼下来,如果真拼下来,今天可真是逆袭的一天。”
“剩下这两场,肯定精彩。”
孔元立道。 上位区,大家恭喜一番后,也看向屏幕里。 梁兴扬已经戴着耳返补完妆容,来到了舞台。 在掌声中,梁兴扬开口道:“我们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座森林,那里是别人无法抵达的地方。”
说了这样一句话后,梁兴扬示意乐队,可以开始了。 没头没尾的,观众也有点茫然。 不过,大家都知道是跟歌曲有关。 音乐响起。 吉他旋律异常明显,重金属的感觉迎面而来。 “咦?这个音乐,是重摇滚的感觉,怪不得要挑战于老师。”
孔元立说道。 于英德点头:“确实有摇滚的感觉。”
“听听如何。美丽喜欢藏着,试唱的时候,总是不唱完。”
孔元立道。 前奏不短。 梁兴扬等前奏过去,用伍佰的声线开口演唱。 “让我将你心儿摘下,试着将它慢慢溶化,看我在你心中是否仍完美无瑕;” “是否依然为我丝丝牵挂,依然爱我无法自拔,心中是否有我未曾到过的地方啊。”
“那里湖面总是澄清,那里空气充满宁静,” “雪白明月照在大地,藏着你不愿提起的回忆。”
舞台上的灯光照耀下,梁兴扬看不到台下观众的反应。 他凭着感觉自己唱。 “或许我,不该问,让你平静的心再起涟漪,” “只是爱你的心超出了界线,我想拥有你所有一切,” “应该是,我不该问,不该让你再将往事重提,” “只是心中枷锁,该如何才能解脱。”
一遍唱完。 乐队的音乐,依旧是那样,仿佛重弦一样的声音,充当间奏,让人记忆深刻。 这样的歌曲让人一听前奏就知道是什么歌。 记忆点太明确了。 比《李白》的记忆点还要明显。 《李白》跟《挪威的森林》比起来,差了不止一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