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所有人之后,他才终于有心情去归拢自己的势力,取名——冥阁。冥府的冥。他希望自己成为整个京城的阴曹地府,亲手送所有人下地狱!原本,他是这么想的。当初整个京城的人都沦为帮凶,所以他要所有人陪葬,这不过分。可……事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偏移的呢?大概是初遇秦璃歌的时候。女人看似娇弱,却足够坚韧。细长的丝线几乎要将她凌迟,可她强忍着,将两个孩子紧紧护在怀里。那一瞬间,他竟荒唐的生出几分懊恼。很久之后,他才明白,那被鲜血染红的后背,还有女人眼底的泪光,早就将他拢进这场虚幻的梦境。苏冥夭本以为,自己这辈子,永永远远都不会再喜欢女人。因为经历过太多恶心,所以敬而远之。但秦璃歌却没有任何征兆的走进他的心底。一次又一次的接触,他以为自己是在探寻自己的执着,可后面回想起来,分明只是因为想见她。因为思念,所以更在乎。真正意识到自己喜欢,是那一晚,秦璃歌来找他,他让她换上了繁复的衣裙。他们拉着手,轻轻起舞,他的心都跟着颤抖起来。在之后,他在门外,秦璃歌和殷时卿在门内。女人娇柔的声音深深浅浅,却一点点刺进他的心里。他更惊恐的是——自己一点都不厌恶秦璃歌的声音。分明从小到大,他听了太多,各式各样的。他厌恶透顶,所以拼命远离。可如今,屋里是他喜欢的人。却也是他永远都得不到的人。苏冥夭从一开始就很清醒:他和秦璃歌的关系,恐怕也仅限于,他喜欢她而已了。那日,他在外面站了很久。久到,他以为自己快要化为石像。他见到了殷时卿。男人气定神闲,衣袍松垮,像是故意炫耀。生气吗?并不。他只是恍惚了一瞬,如果……如果秦璃歌喜欢的人是自己,那该多好啊。可很快,他又否定了这个想法。他太脏了。从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脏了。所以他配不上她,即便是一个拥抱,一个蜻蜓点水的亲吻,他都需要花费足够的勇气才能做到。苏冥夭自知,自己卑贱到了尘埃里。哪里会有出淤泥而不染的人呢?他就算厌恶从前的生活,却无法将自己从里面摘干净。就算所有人都不知道那段过去了,可他自己还记得。那种糜乱肮脏的过去。所以他不会将秦璃歌拉下水,死也不会。秦璃歌是他唯一的救赎,是他糟糕透顶的生活中,唯一的光。若不是她,现在京城应该是一片血泊,人间炼狱。那段时间他无数次想杀人,然后,她出现了。所以他愿意放下自己的颜面,放弃一切,只要能跟着她,只要能见到她。如果,他能回到过去,他希望给那个糟糕透顶的自己一个拥抱。告诉他,未来会出现一个你很喜欢很喜欢的人,你不会觉得很苦。也算是,那段昏暗无光中,微弱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