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为前几天晚上逢魔时刻所留下来的气息吗?”
我问龙且。我自然不会认为那是什么奇怪的异味了——我还没有天真到这个地步。虽然在神话故事之中,龙且血统中的那一半血统,并非是什么圣兽,甚至他的同类,存进吞噬了天地,但龙且对于那些散发着“恶”的味道的东西,却格外的讨厌。“不知道,那是一种比逢魔时刻所遗留下来的味道更为讨厌的味道。”
龙且点了点自己的鼻子,对我这么说道。可究竟是什么味道,他却没有告诉我。不过这个话题,也算是过去了。“社团里面要排演话剧了,你这个主角不去,不好吧。”
我和龙且打着商量。而龙且的嘴里则喷出一个小小的火球。“啊!”
琳琅一阵尖叫。那火球飘飘摇摇,只有指甲大小,只是落在了琳琅的裙摆上,却成了充天的火焰——而这个时候,我才注意到琳琅的手上,拿着龙且的果冻……——真是一只果冻引发的血案……我偷笑着,这么想。“不就是拿了一只果冻,至于吗?”
琳琅狼狈地铺面了身上的火,有些狼狈地问着龙且。“至于!”
“我们的交情连一只果冻都比不上吗?”
琳琅怒火冲冲问着。“我们之间有交情?”
龙且反问,不过他也没有想要琳琅回答就是了,“没有交情,所以也就没有果冻!”
“我总有一天要把你的翅膀烤成鸡翅!”
琳琅恶狠狠地对龙且说。“我的翅膀上只有肉膜,烤出来的味道会很干,记得多加点蜂蜜……”龙且将那只果冻从琳琅手里夺过来,撕开,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真是个悠闲的午后,是吧……山爷喝了口茶,仿佛没有听到他们两个的争吵一样。夕阳将当铺前面的那条小巷照的通红,而那如血的夕阳之下,似乎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可却没有一个人看到。“龙且,社团明天就要排练话剧了,你是主角,不去可以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自然是不可以的。可如果龙且真的不去,也似乎没有什么办法能让他去上学了。因为有钱能使鬼推磨……“去啊。”
吃完果冻之后,龙且似乎心情大好。“怎么突然改变了主意?”
我反问。“我想了想,要是有一礼拜见不到你,似乎也挺心烦的。”
龙且说完,就极为傲娇地把脸扭向一边。这兼职就是主人要履行的时候,宠物的想法吧。想要跟着主人,但又知道自己是累赘,非常想和主人见面,但又傲娇地将脸扭向另一边——不过龙且虽然是只宠物,却也可以变成人。这是如此让人羡慕的一种能力。而听到龙且这句话的人,自然是毫不犹豫将龙且抱在怀里,狠狠地蹂躏着他。“啊,白痴,发型都乱了……”“不要摸我的肉垫……”“不要随便摸我的尾巴!”
说起来,龙且会成为剧团的主角完全只是因为一句话:“有颜任性。”
什么演技派啊,感情派啊,勤奋派啊,在龙且那张精致的真的仿佛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一样的容颜下面,根本不算什么。不过喜爱美丽的容颜与嫉妒完美的事物原本就是人类的天性,当有人爱着龙且那俊美的容颜的时候,自然也有人嫉妒他那俊美的容颜。不过这似乎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唯有平庸,不会让人觉得赞叹,亦不会让人觉得厌恶,大多数人都是在平庸之中度过的,所以平庸的人,才越发讨厌那些出众的人。而当一群平庸的人聚集在一起诋毁一个优秀的人的时候,流言,似乎就开始杀人了——不过对龙且,自然是没什么用的。你问原因?自然是因为他根本不在乎这个。在龙且眼里,人类就仿佛是蝼蚁一样,而有谁见过人类会在意蝼蚁的诋毁的——所以在龙且身上,我亦明白了一句话,会被诋毁所伤害,是因为自身的不够强大,经得住多大的诋毁,就经得住多大的赞美。当然龙且只是目空一切就是了……“你的头发是染的吗?”
“你的眼睛,好漂亮……是天生的吗?还是带着隐形眼镜?”
“你好高啊,有一米八五吗?”
“你是哪个国家的人,是不是混血?”
不过龙且的回答,依旧是沉默。他只是如此沉默地看着外面树枝上停着的白色鸽子——那沉静而俊美的侧脸击碎了一众少女的心。——当然,我太明白了,他此时想的,只是吃烤乳鸽而已……因为话剧社里女多男少,而龙且又刚好是话剧社的成员,所以那些女孩子就自发组成了龙且护卫队。虽然那些人的询问确实是挺可怕的。但维护着自己偶像的女人似乎更胜一筹。后来龙且对我的形容,就是:这些女人好像护食的恶龙……——还好他们没有听到。话剧社的社长是一个长得白白胖胖的男人,大约一米七十高,不过似乎也有一百五十斤左右,常年拿着一条手帕去擦自己脸上留下来的汗,所以他拿过的剧本总是湿乎乎的。——不过确实是一个很负责的男人。“这是咱们社团今年要排练的剧本。”
社长将带着一点可疑水渍的剧本交给了我和龙且。“《夜访吸血鬼》?”
我看着剧本上的字,这么奇怪说道。“是的!”
好吧,说起来现代的青年,无论是我大瓷器国还是大腐国,或者是大美剧帝国对于吸血鬼这种生物都是带着一点惊人的喜爱的。或许对于这种颓废,华丽,又如此永生不死的生物而言,人类的喜爱实在太让人觉得诡异了——他们不死,却无法直视阳光,他们以血为生,却无法品尝到食物的滋味,他们美丽无比,却无法感受时间的流失。这其实是一种很可悲的生物,可因为他们的神秘,所以被人类这么执着的爱着。人类喜欢美丽的生物,他们美丽,人类喜欢神秘的生物,他们神秘,人类喜欢不死的生物,他们不死——所以他们被人类这么爱着。但如果他们失去了其中一样特质,怕也没有这么多人喜爱他们了。“我们要仿照电影版的《夜访吸血鬼》吗?”
我问社长。“什么仿照?那是抄袭?我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抄袭了!”
社长如此义正言辞说道,因为太过于激动,所以他脸上的汗,流的更多了。我打开剧本。基本里说的是一位吸血鬼王子的故事。王子爱上了人类,可人类却无法忍受长久的黑夜与衰老,当人类的脸上出现一丝皱纹的时候,人类女子,却自杀了。她将自己的美丽留在了最盛大的一刻,而她也将肚子里的孩子,带进了死亡的圣域。吸血鬼王子没有救回自己的爱人,却救回了爱人肚子里的孩子,那个孩子和人类一样,他不需要孕育鲜血,也不需要惧怕阳光,那孩子无比的强大,而最后,他一步一步成了地狱的王。他在地狱之中寻找着自己的母亲,可找遍了地狱的每个角落,都没有找到。而他的怨恨——对自己父亲的怨恨,在搜寻遍了地狱的每一个角落之后,终于爆发了,当他寻找到自己父亲的时候,却发现父亲,已经死了……那是最古老的交易——一物换一物。灵魂换取灵魂。在妻子和孩子之间,父亲先召唤回了妻子的灵魂,而妻子却要求将自己与那位吸血鬼王子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下去……故事,就这么完结了。其实这个话剧,还真是很简单的,没有什么复杂的剧情,唯一人让人觉得无奈的,可能就是那孩子怨恨自己的父亲,却最后发现一直消失的父亲并非只是逃避而不见——却是为了自己活下来而将自己的生命交换给了自己吧。其实莎士比亚的名著《哈姆雷特》也并没有什么复杂的剧情,甚至以现代的眼光来看,这个剧情已经涉及到了乱伦——但总是有这样一种感情,哪怕只是如此简单的剧情,也能让人如此震撼而感动,而这一份震撼,甚至会让人忘记这所谓乱伦的剧情。其实人类感情的载体,原本就不单一,若是只是以极为单一的形式去限制人类的感情,那人类的历史必然不会隽永,而既然人类历史的洪流之中,创造出了这一文化,就原本不该遭到扼杀和制止。“切,吸血鬼那种那么自私的生物,怎么可能会用自己的生命换取别人活着呢……”龙且的话,充满了鄙夷,可他的眼睛,却无法从那剧本上移开。我明白龙且的感受,因为我也在看着这个剧本。这确实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故事了,但这故事之流畅,情感之激荡,台词之流畅,却是我所没有想到的。这样的人,竟然是一个和我一样的大学生,还真是让人意想不到。“这个故事是你写的吗?”
我看了一点剧本的故事,抬头问了一句社长。社长擦了擦脸上的汗,回答道:“不是,是另一个学生。”
“好有才……”我手里拿着剧本,这么感叹道,“我可以见见这个人吗?”
社长擦了擦脸上的汗:“这个人叫赛文,因为身体不好而长年修养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