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间秘密据点时说过的话。这事发生在群殴之前,这就是张小蛮参与、策划群架的证据。张小蛮心中一凛,对方居然有这个录音,如果铁了心把他送进牢里,也是可以办到的。毕竟按照法律,群殴案的主要策划、制造人员,且影响恶劣的,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严格来说,张小蛮这两样都占了,真要是想办他,他估计也要进去踩几年缝纫机了。现在情况就是,不知道对方如何得到的这录音,这意味着可能身边有内鬼,二就是对方没有把这个录音交给警方,而是来拿给他,这是要威胁他?这时梁思影突然打断道:“申毅,我要提醒你一下,根据最高法(2015)民提字第212号内容,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你这个录音来源存疑,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有可能录音是伪造的,也有可能当事人是被迫说出这番话。”
果然,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就要有一个懂法的女人,到底还是梁思影,一下子就把被动情况给翻转过来了。确实,对于录音一般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因为有篡改的风险,现在的AI,已经可以模拟本人发声,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而且这是偷录的,更不合法,就算是去交到检察院,这也很难成为决定证据。也就是说,单凭这个录音是很难起诉、或给张小蛮定罪。梁思影是在提醒张小蛮,不用过于惊慌。申毅笑了笑,说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申字第551号内容,私下录音,只要并未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亦未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其取证方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申毅也是用法律来反击,只要能用技术手段证明,这段录音不是篡改,而是正常录制,那么也可以当做证据。可以说,双方都有依据,就要看裁定部门的意见了。如果申毅是国字头部门的人,一心要办了张小蛮的话,这条录音就是有效的,反之也可以无效。这下梁思影就盯上了申毅,两人目光隔空交锋,谁也不甘示弱。在外人看来,法律是维护正义的手段,公平又公正,但对于资深法律人士来说,法律更像是在下围棋,双方在一个定好规矩的棋盘上,利用法律规则,来战胜对手,或者寻求对自己最为有利的结果。张小蛮摆了摆手,示意梁思影先不要争。对方既然把这录音拿出来了,就不是来兴师问罪的,更像是来谈判的。既然如此,那先听听对方的条件也未为不可。“把你的条件都说出来吧。”
张小蛮说道。“我不是在威胁你,就是我之前说的请求,注意是请求,以后遇到一些不法之事,请尽量走正规渠道申诉或报案,不要大肆宣传就好。毕竟,水至清则无鱼,任何一个社会或者组织架构,都不能避免绝对的高道德。如果经常有丑恶事件成为热搜,很容易被敌特利用。”
“你给我展示录音,就为这?”
在张小蛮看来,这个“请求”相当温和,他平时也是这么做的。只不过这个濮家父子在当地势力过于庞大,而且背后有人,他走正规渠道,不一定有效不说,对方有充足的时间来反应并化解,会把很多罪证都消除掉,很难对其进行惩戒。如果申毅没有其他附加条件,这个要求完全可以答应,张小蛮也不想每次都形式动作,去利用舆论。同时张小蛮也猜到了申毅的身份,就肯定是吃国家饭的,还是一个不为大众所知的神秘部门。既然如此,张小蛮也不担心了,国字头要办他,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让申毅来,显然是不想追究这件事了,而是给他提个醒。毕竟兔子的作风,就是一切以稳为主,并不喜欢做事太张扬,再说考虑到国际形象的话,那么家丑也不宜外扬。想通关键之后,张小蛮就要反客为主,从申毅这里讨点好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