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莫欢等着薛氏集团回应预约的时间,等了一天,对方连个信也没有。直到晚上下班八点过后的时间,才突然接到电话。“沈经理?我们总裁要见你。”
“现在吗?”
这个时间点谈工作,她很意外,就算是晚上见面,应该也是六点之前才对。“是的,您现在没时间吗?”
“有。”
等了一天才等到,沈莫欢怎么可能因为时间晚了而拒绝。“好的,洽谈地点稍后发给您。”
昨天薛东琛那个冷绝的态度,她还以为这一次的见面要吹了。万万没想到,那个男人还是肯给她机会。很好,她绝对不会再惧怕薛东琛,项目要拿到手,也不会在那个男人面前弱势。虽然因为儿子最近和薛东琛见面次数密集了些,但一码事归一码事,工作的事情,她绝不会让私事影响。POC通过的话,拿到薛东琛的签名就行了。沈莫欢算了算应该不会花太久时间,于是风风火火的赶去薛氏集团助理发来的地址。浓沉夜色弥漫,当抵达目的地,看到眼前环境的时候,本来还抱有期待的心,一下子沉到了谷底。因为,在她面前的是一家温泉浴场。“是沈小姐吗?”
温泉浴场门口,一个侍应生迎了上来。通过侍应生迎领,沈莫欢穿过层层走廊和院子,被带到一间格外有情调的房间。再往前一点,有个白色的小帘子挡住了里间视线,沈莫欢稍稍往前,掀开帘子。帘子的里面才是真正的天地。绿萝假山环绕着一池潺潺流水,缓缓细听还有小鸟叫声和风吹沙声,有一种让人如临踏青的感觉。而薛东琛正对着她泡在温泉之中,沉静的闭眼,身后的小岸上面,放着一瓶伏特加。真是怯意,沈莫欢想,随即喊出声:“薛先生。”
不管什么场合,她都只会客套喊他薛先生,而唯一不这样喊他的情况是,儿子在场的时候。缓缓睁开眼睛,隔着氤氲的水雾,薛东琛不动声色地打量几米开外的女人。今天的她,还是穿了一条包臀裙,上身是宽松的衬衫,精致的小脸,眉头微微皱起。他忽然发现,这两天看多了她一身历练的打扮之后,反倒是习惯了。“我们是在这里商洽项目的事情?”
温泉之中,男人轻轻的晃了晃手上的酒杯,“当然。”
“那请问薛先生,您是在这里做什么?”
薛东琛摇了摇头,眉宇舒展开,带着几分笑意,却是极度不怀好意的那一种。眼神深邃勾魂,直勾勾盯着她的眼睛。“泡澡。”
沈莫欢嘴角微微一扯,本来拿个签名不过片刻的事情,薛东琛故意要安排在这种场合,到底是什么意思?她有过多次项目开始到完成的经验,很多客户也是一开始耍耍大牌需要她费心思去讨好他们,可刚开始那些人也不过是选在咖啡厅或者高档的餐厅,再不成就是比较奢华的娱乐场合,从来没有人选在温泉里!再说就算是耍大牌,这个流程已经过去,她只是过来要个POC确定的签名,为什么这么复杂?一想到魏然那副讨好模样,再想到林季的轻蔑,以及心里压着的那桩事,沈莫欢深吸一口气。行!她忍。“过来帮我倒酒。”
在沈莫欢思量的时候,薛东琛淡淡的开了声。“我是过来洽谈的,不是您的侍应生。如果您需要侍应生,我马上帮您喊一个进来!”
“沈经理的意思,我们谈的项目,不介意被其他无关人员知道?你的职务大到可以为泄露机密负责的位置?”
他的眼睛,依然流连在她身上。沈莫欢知道,他故意让她难堪,更是故意要刁难她。薛东琛不是普通人,从以前开始就知道他在职场上风生水起,这样的人忙碌,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争分夺秒,怎么就要把时间花在她这里?此时他一丝不挂的在水里,眼里又是漫散的望着她。要知道只有下流胚子才会在这种地方见面!可要说他下流,生有一张正经严肃且俊美异常的男人,怎么会是那种下流痞子。更何况,以前和这个男人住在一个家里的时候,他对她一点兴趣也没有。不甘不愿,沈莫欢还是换上一副笑脸,走到他的旁边蹲下身,帮他倒了一杯红酒。只是在递红酒给他的时候,她的位置正对着水里他若隐若现的下.身,让她猛然尴尬,手也突然抖了起来。薛东琛注意到了她的反应,更注意到她的脸颊突然绯红起来,想起那一夜沈莫欢沉浸在自己怀抱中比此时还羞涩百倍的模样,他眼睛顿时越来越深邃。沈莫欢硬着头皮,只希望薛东琛快点接过酒杯,她好退后。可薛东琛却一直没有反应,不得已,她开口:“薛先生,请问您……”漫散的接过红酒,薛东琛的指尖故意轻轻扫过她的手。像是触碰到什么恐怖的东西一样,沈莫欢连忙抽离自己的手,避之如蝎。“可以签名了吗?”
沈莫欢在忍着。“当然。”
真是曲折!得到薛东琛的回答,沈莫欢赶紧从公文袋里面拿出文件,又把笔递给薛东琛。翻着文件,薛东琛悠悠望了沈莫欢一眼:“这份POC是你写的?看来这些年你蜕变得很成功。”
薛东琛迟迟不动笔,却说着闲话,沈莫欢隐忍:“人总是会变的!”
她当时和以前不一样,以前的她什么都不懂,只会被人利用,像个废物一样依赖沈家。再度催促:“请问可以签了吗?薛先生。”
好在薛东琛终于动笔,沈莫欢的忍耐也到了一定程度。就在这样半蹲着之时,沈莫欢感觉脚尖有点痒,疑惑的低头。她看到了什么?一直白色的小老鼠出现在她的高跟鞋前,正用那柔软的小爪子在扒她的脚背。眼眸,睁大,再睁大。“啊!”
尖叫一声,沈莫欢慌张的站起来,却身体失去平衡,整个人跌入温泉之中。“澎!”
水花溅起的声音,沈莫欢重重的摔在了薛东琛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