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去巴黎的时候,是一个人去那边上学,先是在米国念完了MIT就直接飞去了巴黎,当时还一点法语都不会讲,但是那边的法国人也会讲英语。”
“我就想着去就去吧,我也不怕。但是那些巴黎佬真是太傲娇了,我被他们不愿说英文的毛病搞得很郁闷啊。那个年代智能手机还不怎么发达,谷歌地图也不太好用。”
“谷歌翻译还没有APP软件。那个时候挺四处碰壁的,无论是问路还是购物,一开口hello对方不是连连摆手,就是回个bonjour。”
“你说canIhaveanorangejuiceplease,对方回一句Voulez—vousdujusd'orangefraisouorangina?然后看着你一脸懵逼的表情,脸上充满了不屑。”
“我碰了许多钉子之后就认真反省,觉得巴黎人是不是不爽我们Z国人学英语不学法语?后来我就想到了一招儿。”
宋墨之说到这里却停了下来,林晴等了一会儿也不见宋墨之有要开口继续说下去的意思,于是问道,“你还没说你想了什么招呢?”
“噫,原来你还是想听的吗?看你半天一个表情都没有,我还以为你会觉得这个故事很无趣呢。”
宋墨之假装失望的说道,不等林晴说话,又继续开口说道。“然后啊,我就在和法国人交流的时候,见面上来就是一句字正腔圆的正宗普通话:‘你好吗’,然后巴黎佬们都会蒙圈儿一阵,接着用蹩脚的英语回答,‘DoyouspeakEnglish?’,‘Ohyeah!ActuallywebothspeakprettygoodEnglish’,我跟你讲,这招还真是屡试不爽。”
“从那之后,我就可以和法国人用英语交流了,然后又慢慢学会了一些法语。”
宋墨之说完就哈哈大笑起来,似乎还沉浸在那段回忆里。林晴也笑了,这似乎让她对法国人有了一个新的认识。记得以前听到的关于法国人的故事,都是说他们如何浪漫又多情,没想到还有这么傲娇又打脸的一面啊。“以前我爸妈都想把我送出国去,他们都说外国教育如何如何的好,也会给我安排外教老师什么的,可是你知道吧,那个时候我特别调皮,气走了很多个外教老师。”
“所以我的语言,基本都是靠自己去那边学来的,回想起那段自己摸爬滚打的日子,真是又灰头土脸又无限怀念啊。”
宋墨之说完的时候,已经喂完了一碗粥,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真的讲的很有趣,林晴听得很认真,也把清粥吃得干干净净。“嗯,是一段有意思的时光。”
林晴只是轻轻一笑,看看别人年轻的时候,再看看自己年轻的时候,还真发现自己蹉跎了很多时光。“所以啊,林晴,你要不要也尝试着换一个环境生活?”
宋墨之迟疑的说道,一边说还一边观察着林晴的表情变化。林晴垂下眼睑,不看宋墨之,这个问题嘛……她不是没有想过,可是一想到她的孩子,她就做不了决定。她的脑袋里仿佛有两个声音,一个说离开吧离开吧!一个又说别走别走!看林晴不说话,宋墨之的脸色也暗了下来,所以不论陆念安对她做了什么,她都这么舍不得离开他吗?林晴,你不要再傻了,好不好!宋墨之其实很想抓着林晴的手,对她说这句话,可是他忍住了,他不想吓到林晴,她毕竟是一个成年人,有自己的想法,他尊重她。“你不用忙着回答我,你先想想清楚吧,反正这段时间你可以一直留在这里,你也只能待在这里,我不会容许任何人再伤害你。”
宋墨之说完,便站起来收拾碗碟,沉默的走出了房间。林晴是在关门声响起之后,才松了一口气,放松的躺了下来,她是对宋墨之说过送她离开的话,可她并没有想过要离开这里去很远的地方。她只是不想待在宋墨之的这里,给他造成麻烦,万一被陆念安知道,不知道又会怎么大吵大闹吧。在接下来的很多天里,宋墨之都没有再亲自去林晴的房间看望她,但是佣人会每天三餐按时送到林晴的房间,林晴反而觉得轻松了许多。宋墨之对她太过殷情,她反而觉得自己和他相处起来很尴尬。其实她并不知道宋墨之会让佣人每隔一个小时就汇报林晴的情况。当林晴有体力下床之后,就让佣人带着自己在整个别墅里转了一圈。林晴发现这是一个很别致的别墅,四周都种满了花草,爬满了藤蔓,就像住进了森林里的城堡。难怪每天清晨醒来,都会闻到花香,甚至此时站在院子里,阳光洒在身上,就会觉得格外温馨,温暖馨香。还没有走出大门,林晴并不知道这里是哪里,但是宋墨之没有来找自己的这几天里,她每天都会到园子里的藤椅上坐一坐,晒一晒太阳,那样全身都暖洋洋的,很舒服。“看起来你很喜欢这里的环境。”
不用回头,林晴也听出了这是宋墨之的声音,轻轻吐了一口气,林晴转过头去看着宋墨之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