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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武侠禁令与诏安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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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这位西装男张前进的坦白之言,曾科长倒还好,可曹志强却一阵无语。

  亏他把事情想的那么严重,还以为这是个诈骗案,原来只是一个先借后还。

  曹志强不是没想过,对方是在撒谎,不过听了对方进一步的陈述,觉得还是很有道理的。

  最大的道理,就是划算不划算的问题。

  要知道,这里可是京城,他们要算计的对象,还是一家拥有民兵组织的大型国企。

  偷盗公家财产是重罪,一旦拿了货不给钱,坐实了这个罪名,那可是三年起步,而且数额越大,罪名越大,最高可以判死刑的。

  相比偷盗公家财产这个罪名,投机罪反倒轻的多,哪怕情节严重的,也才三年以下。

  如果张前进这伙人,是偷了这批书就跑路,不给钱,那明显是盗窃罪。

  可如果张前进这伙人,偷了这批书后,先在京城偷偷卖掉,再把钱还了,那最后就算事发,也只是个投机罪,问题不大。

  另外,像印刷所仓库这种单位,是要定期清点库存的,而像《江湖行》这种畅销书,怎么也得一个月清点一次。

  张前进这伙人偷偷拉走四万套书,如果没有内部人帮忙转圜,这么大的亏空,很快就能被上面发现。

  可如果有内部人帮忙转圜,那怎么也能支持个一周左右。

  有一周的时间,李有福跟张前进这伙人,早就想办法把那三车书给散掉,并且及时拿到回款了。

  只要及时把钱补上,那这就是正常的私下交易,算不上偷盗,当然更算不上诈骗。

  而且有了这一遭,他们还能把沈振华那些人真正拉下水,成为同流合污的自己人,今后再偷偷搞这种事情,就更加的圆润。

  还有,经过这次合作后,等李有福跟张前进有了钱,还可以继续跟沈振华合作下去。

  甚至是,李有福还想过通过沈振华,去买通印刷所,让印刷所在计划外加印一部分图书,然后以更低的价格,拿这批计划外的残次品图书。

  这样一来,以后印刷计划内的书,就继续走正常的新华书店等正常渠道,而计划外的书,就全都由李有福吃下,偷偷在私下渠道销售。

  按照李有福的说法,这套书这么畅销,怎么也得火几个月,销售量过百万都有可能。

  所以说,李有福的方案,其实是一个风险不大,且细水长流的生意,并不是偷一批书就跑的一锤子买卖。

  如果不是这次出了点小意外,车队离开的时候被看大门的新人给拦住,又呼叫了保卫科,让保卫科的人给及时扣押,那这事儿一旦运作起来,说不定曹志强都要给对方点一个赞。

  换言之,如果对方真的偷走这批货后,是想要先卖货后给钱,细水长流的做买卖,那曹志强反而是欢迎的。

  毕竟对曹志强来讲,他是供货方,多一个出价更高的销售渠道,何乐而不为?

  新华书店是不错,但新华书店要的也太狠了,直接就砍一刀,要半价。

  就这,还是曹志强提前走了关系给了钱的缘故,要不然,起码得砍六成。

  当然了,新华书店的分销渠道也大,而且是正规发行渠道,这点没的说。

  要不是新华书店,恐怕他那套买一送一的《江湖行》,也没那么容易在短短几天之内,就变成京城纸贵的畅销书。

  这里还要再说明一下,那就是此时的武侠小说问题。

  其实在一九八三年,国内的新华书店,尤其是京城的新华书店,是不敢明着卖武侠小说的,因为不让卖。

  说起来,早在七九年的时候,因为国内开放了武侠小说出版的禁令,港台的武侠小说蜂拥进入国内,导致国内就已经兴起过一阵武侠小说热。

  那个时候,大多数武侠小说,是先弄去香江,在香江排成简体字,再运去广东,然后通过广东大量印刷,进而泛滥全国。

  由于这时期的大陆人整体文化素养还不高,又经历过那十年的压抑,武侠小说一出,立刻就填补了这部分空白,导致各种武侠小说泛滥成灾,形成了全民看武侠的风潮。

  就因为这样,国家出版局为了防止“武侠过热”的情况出现,防止思想混乱,在1982年4月3日的时候,就下发了一个《关于坚决制止滥印古旧小说的通知》。

  通知里说:鉴于近年来侠义、言情、公案等旧小说的出版已经太多,自文到之日起,不需继续出版。

  所有正在印刷的这类小说一律停印,已印好的暂时封存,听后处理。

  从港、澳、台引进的所谓武侠小说、言情小说等,也照上述规定执行。

  好吧,这个通知,明眼人都知道,就是禁止出版武侠小说的。

  从此之后,正规出版社,就不再出版武侠小说了,而新华书店这种正规的书店,也不再明着大量售卖武侠小说,只能偷偷的卖,少量的卖。

  然而,武侠小说不是一纸禁令能禁止的了的。

  正规出版社不出武侠小说了,就有大量不正规的出版社偷偷出书。

  正规新华书店不让卖了,就有大量的书摊开始摆摊贩卖。

  甚至是,国内书摊的崛起,也跟这个通知的出现,以及武侠热的崛起有关。

  甚至是,之前不禁止还好,这一禁止,老百姓想要看武侠小说的热情反而更高涨了,以至于1982年到1985年之间,国内的各种武侠小说,真正到了泛滥成灾的地步。

  根据统计,在这期间,大陆每年共印刷非法武侠小说四五千套、数量更是达到3亿册左右。

  这是每年的数据,而且都是非法出版物,没有任何的版权。

  别的不说,这时期光“金庸”的小说,就多达一百部,卧龙生的小说更是重灾区,多达上千部。

  这其中,大部分都是盗版,或者是内地人假托“金庸”等人写的跟风抄袭之做。

  所以说,跟风抄袭这种事儿,早在八十年代初期,就已经很流行了。

  如果有人在这时候看武侠小说,看的多了的话,就会发现很多武侠小说只是名字不一样,作者不一样,但内容可能完全一样,或者超过八成一样,最多是改了个主角名。

  一直到了1985年,文化部发了一个报告,大陆武侠小说才第二次解禁,允许正规出版社重新出版武侠小说。

  有了那个二次解禁,加上各种管制条例也陆续出台,这场武侠小说的盗版盛宴才正式结束,国内武侠小说也变的正规起来。

  换言之,在1983年,武侠小说是不能直接在新华书店里堂而皇之的售卖的,这也是为何曹志强的那套书,要把武侠小说放在诗集里捆绑售卖。

  因为曹志强卖的是《江湖行》这本诗集,定价也是诗集的定价。

  至于那本《破碎虚空》,那不过是买一送一的赠品。

  通过这种方式,就规避了武侠小说禁令。

  之前那个赵守文,就是资深武侠小说爱好者,也因为他读的各种版本的武侠小说太多,略微了解这一行,他才提出要出版港台的武侠小说。

  因为出版武侠小说,此时是真的赚钱,而且稳赚不赔。

  毕竟不用给稿费,直接拿过来复制印刷就行,这还不赚啊?

  只是曹志强出于长远考虑,才取消了这个建议。

  毕竟自己的“原创”就很好,干嘛去抄别人的。

  抄袭别人的作品非法出版,就算现在没事儿,那也是个污点,如果想做大做强,还是不要搞的好。

  总之,红光出版社,是通过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用卖诗集送小说的方法,规避了此时的武侠小说禁令,得以让自己的武侠小说在新华书店正式上架销售,且没有销售数量限制。

  但这种情况,属于钻空子,可一不可再。

  如果再想来第二波买诗集送小说,恐怕就不行了。

  曹志强现在还没本事改变国家的政策,所以在武侠解禁的新政策出台之前,武侠小说恐怕是不能明着卖的。

  之前,曹志强还为此头疼。

  他想的解决办法,是靠这套书赚到一波钱之后,就把自己的小说拿去香江出版。

  至于出版社这里,则安安心心的做杂志,出唱片。

  也就是说,按照曹志强原本的计划,他新写的小说,比如他正在读的《寻秦记》,以后是要直接拿去香江出版,走海外市场的,等武侠禁令解除后,再重新回归内地市场。

  至于红光出版社今后的项目,就是开一个类似《知音》这样的情感类杂志社,然后再搞一个唱片公司,专门出唱片。

  情感类的杂志,跟流行歌曲,这些东西是没有禁令的。

  而且从赚钱角度来看,音乐唱片一旦爆发起来,赚钱速度比小说只快不慢。

  至于杂志,一旦成为爆款,比如像《知音》那样的,那同样是个现金奶牛。

  过去的曹志强层次太低,没机会深入接触那个“武侠禁令”。

  但现在他有了自己的出版社,到了他这个层次,已经能够接触到“武侠禁令”这个东西了。

  有了那个“通知”,也就是“武侠禁令”,曹志强这个挂羊头卖狗肉的《江湖行》,虽然正常再新华书店上架销售了,而且卖的很火,但这个火热能坚持多久,却不好说。

  如果被人举报,有关部门也开始查禁,那他的这套挂羊头卖狗肉的《江湖行》,肯定就会被要求下架。

  就算不用下架,至少要进行整改,比如取消那本赠品——《破碎虚空》。

  可一旦没了那本《破碎虚空》,只是一本诗集,那销售热度绝对到不了这个阶段。

  所以,曹志强才未雨绸缪,看到卖的火热,且出现大量二道贩子后,就想到跟这些二道贩子合作。

  这样一来,哪怕以后新华书店不让卖《破碎虚空》了,他也可以通过那些二道贩子,通过地下书摊的方式,继续卖自己的《破碎虚空》。

  地下书摊别看不起眼,但严格来说,市场可比新华书店广多了,对某些书来讲,出货量也远比新华书店高。

  赚钱嘛,不磕碜。

  反正现在国内出版界的监管方面,几乎就是没有,最多是发行方面,也就是新华书店卡的严格一点。

  至于地下书摊,只要你不卖那些明着露肉的隐晦图书,那就没啥问题。

  毕竟这是一个没有城管的时代啊。

  本来呢,曹志强以为张前进跟李有福这些人,都是一群空手套白狼的骗子,骗了书就跑路那种。

  但现在看来,对方只是想花小钱办大事儿,也没想过不还钱,那就不一样了。

  如果真如张前进所说的那样,那么这个李有福,确实是一个值得合作的对象。

  可不嘛,有渠道有能力,还有脑子跟胆量,这可是绝佳的背锅侠,不,合作伙伴啊。

  如果能通过暗中扶持李有福,让他做大做强,成为一个地下书商,那今后的好处就大了去。

  不对,不是地下书商,而是真正把他们收编诏安,成为自己的下属部门。

  比如销售部?

  没错,李有福有渠道有人脉,但缺的是一个身份。

  如果让李有福进入自己的出版社,然后以出版社的名义,在各个大城市设立一个代销点,然后复制他在京城的批发商模式,给各个摆摊的个体户提供廉价图书跟录音带,这买卖还是可以做的。

  到时候,不说自家的杂志、图书跟录音带等产品,可以有个单独可控的销售渠道,就说单纯经营这个文化产品的销售网络,这也是个大生意啊。

  李有福是个体户,他无法做大,只能用个体户的名义,偷偷摸摸的搞批发。

  可自己是国营单位的出版社,做这些事情完全没问题啊。

  自己有名号,有产品,有关系,还有钱。

  缺的是啥?缺的就是能独当一面的人才啊!

  什么余德利也好,沈振华也罢,其实都不是自己想要的那种可以独当一面的人才。

  要不然,也不会什么都要自己亲力亲为,且走一步看一步了。

  可曹志强自己也没啥经验,也总是在犯错。

  或者说,要是自己的手下真有能独当一面的人才,也不至于会被人家钻空子了。

  本来曹志强还有些发愁,发愁手下缺乏一批能独当一面,或者说能理解自己想法的人才。

  这倒好,缺什么来什么。

  只是自己的一个疏忽,人才这不就有了?

  张前进也就罢了,但那个李有福,可是真正不得了。

  至少从张前进的叙述中看来,李有福是个很有脑子跟想法的人。

  对方有渠道,有人脉,敢闯敢做有脑子。

  关键现在对方还有把柄在自己手里。

  与其抓住对方送对方坐牢,只赚那三辆进口车。

  倒不如把这种人才诏安收编,让他替自己做事。

  如果能够把这样的人物诏安,自己借助他的能力,让他借助自己的平台。

  双方互惠互利,那可就一遇风云便化龙,从此世界大不同啊大不同。

  就冲他能给各个书摊个体户供货,就说明他最少私下掌握了一个自己的销售渠道。

  光是他掌握的这个渠道,就特别值钱。

  自己收编了这种人,就等于把对方的销售渠道也掌握在手。

  一开始,先不用铺太大,就先继续做京城的销售网络,把京城的地摊式销售网络做大。

  做大到一定地步,再往天津等大城市开分公司,铺开更大的网络渠道。

  做好了,甚至可以搞一支专属自己的运输队,自己运货自己销售。

  咦?运输队?

  想到这里,曹志强又看向旁边的曾科长。

  似乎发现曹志强忽然看向自己,曾科长不明所以,反而小声问:“小曹,你干嘛看我?是不是听出他哪里撒谎了?有的话你告诉我,我去收拾他!”

  “没有没有!”

那个张前进连忙道,“我之前说的句句属实,没有一句谎话!”

  曹志强笑了笑,重新看向张前进:“张前进,虽然我很想信你,但你现在说的,都是你的一面之词。”

  “没关系!”

张前进连忙道,“我,我知道李有福在哪儿,你们要不信,我可以带路,带你们立刻去抓李有福,等把他抓来了,一切就都明白了。”

  “好,这可是你说的!”

曹志强道。

  紧接着,曹志强不再理会疯狂点头的张前进,而是扭头看向曾科长:“老曾,既然如此,就麻烦您找几个人,带上这个张前进,去把李有福抓过来吧。”

  略微一顿,曹志强又问:“这个,顺便问一下,你们有权抓人么?”

  曾科长呵呵一笑:“怎么没权?要说别的就算了,但这事儿跟我们厂有关,我就有权抓人!”

  说到这,曾科长直接站起来:“这样,我亲自走一趟,保证把人给你抓过来。”

  “那就麻烦您了。”

曹志强笑了笑,“顺便呢,最好把我那手下,也就是沈振华他们一起带过来,有些事儿吧,还是当面说清楚比较好。”

  “行,你就瞧好吧。”

曾科长笑眯眯的道。

  紧接着,曾科长拉着曹志强走到一边,在他耳边轻声道:“对了小曹,如果他说的都是真的,你那法子是不是就不能用了?要不咱还是用我的法子,起码还能弄到那三辆车,你说是不?”

  曹志强也压低声音道:“老曾,先把人带来再说,我有了个新主意,一旦操作好了,那可是细水长流的生意,可比三辆车值钱多了。”

  “哦?”

曾科长看了看曹志强,眼珠一转,“你还有新主意?什么主意?”

  曹志强继续压低声音:“现在不方便说,你先把人都带过来,然后咱们再细谈,反正保证少不了咱的好处。”

  曾科长咧嘴一笑:“行,你是文化人,脑子活,我听你的。”

  说到这,曾科长离开曹志强,走到还有些担惊受怕的张前进跟前,面色铁青的道:“张前进,跟我走吧,最好不要耍花招!要不然,我保证让你来个三年起步,家底掏空!”

  “是是是。”

张前进小鸡啄米一样的点头,“保证不耍花招,一定全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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