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天才能勉强撑着简单的拐杖踱到门口。这是当地人的一个小村子,仍然在密祜境内,那些人对斯冠群还算友善,之前送他过来的那对父女也渐渐与他相熟了。斯冠群的手仍然不能动,村里的医生束手无策,他们检查不出因由,手臂并无半分伤痕。斯冠群自己明白因由,遂很快作罢。那位父亲怕他失望,一遍一遍地告诉他,“没事,你多动动,多动动,就不会坏。”
斯冠群微笑。很浅显易懂的道理,可是,这样的抗争,能维持到什么时候呢?也许,某一天醒来,就会发现自己再无一寸能动。彻底的无力。这样又过了一周,等行动略觉无碍之后,他便向众人告辞,临行前,他将自己随身的手表留了下来,大概也值不少钱,并且留给那对父女一个电话号码,告诉他们,如果以后遇见什么事情,可以拿着手表去求助这个号码的主人。离开前晚,棕皮肤的女孩最后一次给他将晚餐送进房内,天气很热,那个奇怪的、渊博的、英俊的陌生人穿着当地人的短袖T恤,露出均匀而结实的胳膊,此时正拿着一根尖尖的铁丝,想着什么。她将碗放在桌上,说,“吃。”
男人于是转过头,很和气地问:“有酒精吗?”
女孩家里没有酒精,只有一瓶窖藏很久的老酒,那是父亲的珍藏,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面对那个人,女孩没办法拒绝。她将酒拿给了他,却没有走,而是坐在椅子上,双手支着下颌,好奇地望着他。她看着他将铁丝烧红,眉心微微一簇,然后,那尖利的一端,便刺在了他的小臂上的皮肤上。女孩惊异地“啊”了声。他大概也吃痛,原本就因为失血和病情而显得苍白的脸,更加白若金纸,可是左手却很稳很稳,在上面一笔一划地写着什么。那些字,女孩并不认识,许久之后,她才知道,那些方方正正的形状,称为汉字。“是纹身吗?”
等他全部写完,将酒倒上去的时候,女孩小心地问。他抬起头,额头沁着汗,勉强笑道:“不是,只是想记下一些事情。我的记忆力不太好。”
女孩到最后也不知道他到底想记住什么,可是,那一幕却震惊了她好多天,在斯冠群离开后,女孩也曾尝试过将铁丝戳在皮肤上,可是,那尖锐的疼痛,让她赶紧扔掉了手中的工具。原来那么疼。到底是多重要的事情,需要用那样的疼痛做代价,才能让自己永远不要忘记?又过了许久,他们收到一个没有署名的汇款,数目惊人,许多人都以为是真神显灵,只有女孩知道,不是真神,一定是那个奇怪的、总是发着呆努力思索着什么、又总是让人移不开眼的男人。他睡得很少,甚至不敢静止不动,情况只会越来越糟糕,他明白,村里的老人说,多动动就好,于是,他真的努力让自己多动动,勉力用那些不太听使唤的肢体去从事一些事情,他也会将每天的事情记下来,用随身的笔记本,他感受到衰退的步伐,不过,情况却比许少白估计的乐观多了,也许,最原始的方法便有最原始的功效。然而,越来越糟糕的身体,也让他遭遇了一次又一次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