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出来杀丧尸,但是在以前和平日的锻炼下,对于杀丧尸这个任务谁都没有表现出害怕之色。“杀啊!”
魏卿挥舞着手里的大刀,一个横扫之后,就有一颗人头落了地。在经过这段时间的加强训练这下,他的力气要比以前大上了几分,可以学着楚歌以前那样对着丧尸进行斩首。当然他做不到楚歌那样刀刀斩首,但至少五刀之内砍下一头丧尸的头颅还是没有问题的。楚歌有些羡慕的看着魏卿耍着大刀,说实在的他也很想要一把这样的武器。鼠王枪除了刺就是划的,没有大刀这种武器用的畅快。跟在他后面的都是一些老面孔,里面有不少都是和楚歌一起征战过双林镇的。这些人浑身上下染着褐色的尸血,如同血水里捞上来一样,腥臭的尸血顺着衣服一点一点滴落到地面上。咕咚……那些后面才加入山庄的新人们看着以楚歌为首的那一帮人,心里头泛出一股恐惧感。他们已经不知道用什么词语来形容这帮家伙了。那杀戮丧尸的模样,简直和那地狱里走出来的使者一样冷酷无情。他们终于明白为什么前不久这帮山庄的老人们对那些离开山庄的家伙这么不屑了。有这些人和没这些人到底有什么差别?恐怕还能省下很多的粮食。在意识到这一点后,他们脑海里的那些小心思也就统统埋藏了起来,本想这一次好好努力表现一番。现在看来自己还是老老实实干吧。和那些老人们想比,自己还得顾虑这顾虑那的,这心态相差的可不是一个境界。在这样的气氛烘托下,战斗持续了近两个小时。直到楚歌看到后面体力不支的人越来越多后,这次下令休息。六子坐在地上,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回头望着自己杀掉的丧尸。这是他有史以来杀的最多的一次丧尸了。以前刀哥虽然也会带人一起杀丧尸,但有很多都是颤颤巍巍的,哪有现在这样杀丧尸如屠狗一般。和所有迈向刽子手的老人们一样,他下意识的数着盘算着自己杀掉的丧尸。“59个!”
脑海里的数字停格在这上面,一股自豪感涌上了心头。他一个开车的也杀掉了这么多丧尸!要摆在以前他绝对可以当刀哥的突击小队了。“我要更加强大,和那些战斗成员一样,吃饭团!”
他心里暗暗立下了誓言,也要和那些战斗成员一样,在所有人羡慕的目光中吃下黏糊糊火热热的饭团……队伍最前面的楚歌并不知道六子心里暗暗许下的誓言。他这个时候正在自己观察着地图。自己目前所在的位置距离码头大概还有5公里远。潮塘镇是出了名的大镇,因为潮水会不断的带沙泥上来,海边的地儿每年都会大上一些,时间一长就成了现在这样东西跨度大的地势。“到底要不要过去呢?”
楚歌心里有些纠结,原因是前面的丧尸是越来越多了。要是今天不能一路杀过去,那么明天丧尸又会恢复到老样子。这就好比打LOL一样,这一把输了就是输了,就算重头再来那也只是和新的玩家一起了。一旁的魏卿像是知道楚歌心里的想法似得,杵着手里的大刀走了过来提了一个建议。前面的那一幢不知名的大楼是一个很好的眺望点,要是能爬上楼顶。通过望远镜就能对码头那里的情况知晓的七七八八了。楚歌听到这个建议后眼睛一亮,他到现在才发觉魏卿这个家伙并不是单纯的武夫,倒是继承了他的先祖魏延的几分智谋。“就这么办!”
楚歌立马站起身子,将前面的大楼作为了今天的目的地。在他做下决定的出后,远在十多公里之外的唐文彬等人,按照这楚歌的命令,正朝着镇子的西边赶去。“彬哥,就这么走了吗,真的就放弃那家超市了吗!”
一个眼睛很小的黄毛青年在唐文彬耳边悄悄说这话,想要说服他将超市打下了再回去。黄毛的话让唐文彬有些踌躇不定,说真的他对超市也有非常大的兴趣。要说这搜索物资把,最好的就是碰到超市这种地方。尤其是那种中大型的超市,里面的物资更是让人垂涎。那里面几乎是什么都有啊!什么电器、衣服、美食,这些能够提升生活水平的东西那可都是宝贝啊!目前山庄里的衣物分为三种,一种就是从丧尸身上扒下来衣服,这种衣服不管怎么洗都有一股尸臭味,是所有衣服中最下乘的。第二种就是人穿过的衣服。这些大多都是从别人家里翻出来的,要很多也都是有异味的。这种衣服算中等,也是大部分人身上穿的都是这种。第三种就是这种在超市、服装店里找到的全新衣服,那味道可以用喷喷香来形容。这种衣服最好,既干净又没有异味。第一种第二种并不稀奇,可以说几乎山庄里每一个成员都是这样。而这个第三种就不一样了,不是经常出去搜索物资的人,是很难找到一件全新衣服的。不要以为这新衣服很多。末世都开始了小半年了,全新的衣服就是在多也被那些幸存者给抢的差不多了。目前真正存在的新衣服已经不多了。谁的新衣服多意味着他在末世里日子过的很好,于是乎一种新的“炫富”方式出现了。谁衣服多,谁就是有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