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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西里西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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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鲁士,西里西亚。

  卡托维兹城,菲尔普特老爷家的宅子里,一个小男孩突然晕倒了。

  坐在屋中正在验货的本特·荣格干脆连头都没抬,只是发出一声不屑地冷哼似乎他早就见怪不怪了。

  织工们大多也麻木地看着这一切发生,他们已经被日复一日的奴隶生活折磨地毫无生气,似乎就连眼球都不会转动了。

  最后还是在几名实在看不下去的年轻女织工不断地叫嚷哀求之下,屋子里的“木头人”才将医生请了出来。

  德尔塞乃是菲尔普特老爷的私人医生,他刚一进屋就用手帕掩住口鼻,这种弥漫在空气中穷酸味让其觉得恶心,恨不得立刻就回到那个温暖带着玫瑰花香味的怀抱之中。

  德尔塞医生十分厌恶地看了看地上的男孩,不假思索地说道。

  “饿晕的。”

  “可您还没检查啊?怎么能这么轻易地下结论呀?”

一个年轻女工有些疑惑地问道。

  德尔塞医生猛地回头目光向刀子一样扫向女工。

  “医生的手是无比高贵的,你难道想让我去碰这团肮脏的垃圾吗?”

  德尔塞医生的话虽然毫无道理,但却是盛气凌人,一时间竟然将屋子里的人都震慑住了,甚至还有人觉得是那个年轻女工唐突了医生大人。

  德尔塞医生离开之后,几个上了年纪的织工织妇们开始议论起来。

  “最近总是有饿晕的人...”

  “那也没法子,工资总是减,粮价又蹭蹭地往上涨,真是没法活了!”

  “是啊,听说今年土豆又歉收了,这叫人怎么活啊?”

  “奇怪,今年也没有什么自然灾害发生啊?”

  “害,这你都不知道?那群没人性的家伙宁可种给畜生吃的,也不种给人吃的。我们还不如那些牲口...”

  “唉,搞不好我们都会像那个孩子一样..”

  “这是为什么啊?我想尽了办法不过是为了活下去,没干过缺德事啊,怎么上帝就不瞅我一眼呢?....”

  这时本特·荣格听不下去了冷哼一声说道。

  “你们这群懒鬼,想见上帝还不简单?你们可以去老爷那里领一根绳子,然后像艾芙拉一家一样回家上吊啊!

  哼,就是你们这群懒鬼的上帝管不管你们,那就没人知道了。”

  (当地的工厂主是不可能让织工们知道艾芙拉一家这个移民去奥地利的反面典型的,所以这个故事在普鲁士有另外一个版本。

  那就是奥地利人也将其拒之门外,然后艾芙拉不得不和他瘸腿丈夫自杀,而他们的孩子则是被无良神父们折磨之后在维也纳成了乞丐。)

  在场的织工们只能面面相觑,这时一个年轻的织工出言安慰道。

  “如果饿了,就向上帝祈祷。若还是不行,那就从地上捡块石头含在嘴里,就当它是一块永远吃不完的糖。这是我母亲告诉我的方法,你们说对不对?毕竟人活着才能苦中作乐呀。”

  “对不对我不知道,不过我倒是知道你妈怎么死的了。原来是被噎死的!”

另一个织工大笑起来,整个屋子中都充满了活泼的气氛。

  夜晚,林务官听着林子里的狗叫和小孩女人的尖叫声沉沉睡去,毕竟这些人根本刮不出什么油水,和他们浪费口舌还不如喂饱自己的狗,顺便还能训练其凶性,毕竟斗狗场上还要靠它们赚钱呢。

  两个护林员坐在山坡上抱着枪看着林子里的追逐游戏,他们的任务是保护,不过不是保护那些到林子里偷偷捡柴火的孩子们不被恶犬咬死。

  恰恰相反,他们的职责是保证不让这些人“狗急跳墙”,以免伤了林务官大人的爱犬们。

  毕竟之前可是有过一个小男孩为了保护自己的妹妹扣瞎了一支斗犬的眼睛,虽然事后让那家伙付出了相同的代价,但是这让林务官大人很生气。

  要知道每只斗犬的价格都在五百塔勒以上,食量更是惊人每天都要吃三到四斤鲜肉。

  这种花费他们这些护林员肯定是承受不起,如果有那么多钱他们一定会....

  就在两个护林员还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的时候,突然刚才还兴奋地追逐着猎物的斗犬发出了凄惨的叫声...

  一根被削尖的木桩穿过了斗犬的身体,随着它不断的挣扎,生命也在飞快的流失。

  那个之前还在尖叫着逃跑的小女孩拿起了一根沉重的木棒,狠狠地向斗犬的脑袋敲去。

  几下就让斗犬的双腿蹬直了,她迅速接下身上的袋子将死狗装进去,然后又带上了几根柴火一溜烟地消失在林子里。

  由于林地缺乏适当地养护,导致杂草丛生,两个护林员很快就把目标跟丢了。

  第二天,独眼的少年刚刚起床就闻到了扑鼻而来的香气。

  原来妹妹早就做好了一大锅不知装着什么料的汤,少年与他的妹妹已经相依为命两年了,尤其是在自己失去左眼后几乎都是靠妹妹支撑起整个家。

  “早安,艾斯。”

看见哥哥起床,妹妹强打起精神,但是却难掩疲惫之色。

  “早安,瑞碧。”

名叫艾斯的少年抚摸着妹妹的长发,发现她的手上又多了几道血痕,衣服也更加破烂了。

  “快吃饭吧,这锅汤可香了!”

瑞碧有些小骄傲地劝道。

  “这里面是什么呀?不会是青蛙和蛇吧?”

艾斯调侃道,在欧洲青蛙和蛇实际上是女巫的象征,又加上眼前这口脏兮兮地大黑锅,其用意自然不言而喻。

  “哼,怕死你就别吃,饿死你!”

瑞碧给自己舀了一大碗,然后拿出两个碱水面包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碱水面包?今天怎么吃的这么奢侈?”

艾斯有些好奇地问道,毕竟他现在每天在家里做织工,收入只够买些烂土豆的。

  而今天汤里有肉,还有碱水面包吃就很奇怪。

  “昨天那个贵族老爷打猎收获多,心情好赏我的不行吗?”

  实际上瑞碧为了补贴家用,每天都去猎场附近去应聘“猎犬”。普鲁士地区的猎场多半都是沼泽湿地,所以捡回猎物通常需要猎犬。

  但是普通猎犬会失了主人的身份,而优秀的猎犬价格又往往十分昂贵,同时也需要大量的耐心培育。

  所以普通小贵族和商人并不会使用猎犬,而是雇佣“猎童”,这些孩子会像猎犬一样将主人射杀的猎物捡回来。

  而且与狗相比这些孩子更聪明,也更廉价。

  瑞碧和艾斯的家里还有一块小木牌,上面用粉笔写着“我跑得快,我不怕死”。

  至于碱水面包和汤里的酸白菜,则是昨天晚上瑞碧的收获之一。

  其实在两个护林员去追她的时候,瑞碧并没有直线逃跑,而是绕了半圈偷了护林员的“老家”。

  这些碱水面包和酸白菜则是她的战利品,此外还有两瓶劣质酒水不过瑞碧打算用来消毒,或者贿赂别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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