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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四章 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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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才聂云得到了,后来还抢了他的凌虚剑。俗话说的好,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叶凡报仇,上辈子报不得,这辈子也得报!宁红尘等人当年也只是抢了本身不属于他的东西,秘境之中的收获,谁强谁得,但是聂云抢了他父亲留给他的唯一的物品,这一世他要把聂云的机遇全部抢光。别问叶凡为什么知道这么多天才的机遇,一个人做梦都想要获得修行的机会,他会对每一个人的奇遇地点有兴趣,甚至只要可以,他都会去一趟,哪怕那里的宝贝已经被人取走了,为了修行他都会碰一碰运气。尽管杨苍不想同意,不过叶凡跟北宫寒宵的关系匪浅,别人把北宫寒宵亲人的死讯带回去,他如何阻拦,最终点头同意。叶凡没有耽搁时间,坐上天鹤直接飞往楚国,他只有七天时间来回。在十天之后,天府的参赛人员会在吴华的带领下前往四府第一的圣府。天鹤被叶凡用丹药提升之后,速度比之前要快不少,也是因为这次北宫雪的事情,让他明白一个速度快的坐骑在某些时候拥有着很大的作用。尽管清爽的凉风吹在身上让他沉重的心情慢慢变好,然而随着楚国慢慢出现在他的视野之中,纷乱的回忆从神魂深处不断的冒出,冲击着他自认为很坚强的道心。死亡,应该是一件很平淡的事不是吗,为何我会这般思绪难宁!正在叶凡沉入回忆的时候,两道破空的声音在他的身边出现,接着,两只比叶凡的天鹤更雄壮俊美的天鹤飞到叶凡的身边。叶凡的思绪顿时拉回,不由看向一左一右的天鹤,一方全是女子,穿着四大学府之一灵府的服饰,另一方有男有女,穿的却是道府的服饰。灵府的弟子叶凡不认识,不过道府倒是有一个他的老熟人。“叶凡,是你!”

傲然的双目,不屑的眼神,嘴角嘲讽的弧度,一副高高在上的表情,不是林暮雪却是谁。在她的旁边,有三男一女,为首的男子长得极为粗豪,浓眉大眼,身后背着一把长剑,一股煞气在他的身上流转。聂云!!叶凡的双目闪过一丝冷意,聂云的服饰是二星弟子,以叶凡的了解,此人必然能够参加四府武会,却在这个时间段来到了楚国,莫非……是炎火精玉!!“暮雪,怎么,你故人吗?这天鹤的样式,有点像天府的。”

聂云的眼光何等独到,每个学府的天鹤都有一些细微的特殊标志的,一般人不注意是看不出来的。“故人算不上,我在楚国退婚的那个人就是他,一条狗而已。”

林暮雪淡漠道,说话一如既往的刻薄,当然,叶枫的死她一直记恨在叶凡的身上,如果有机会,她不介意把叶凡给杀了,毕竟只是一个叶家的废物弟子罢了。她离开楚国的时候,叶凡应该是被赶出叶家了,而且修为尽废,如今竟然有了天府的天鹤,却是不知道这半年来发生了什么,不过天府不愧是四府倒数第一,连这样的废物也收。“哦,就是这个人啊,呵呵!”

聂云闻言不由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意,林暮雪这个女人不错,至少在床上的功夫比一般的女人更强,聂云在道府的地位远远超过宁红尘在天府的地位,因为他入罡五重的修为,便越级将三星弟子前十的存在击败。他是道府当之不愧的第一天才,而且他拥有极为特别的体质,火焰神体!别人需要开启星穴才能掌握属性之力,但是他不需要,他天生就是火焰的最好载体,火焰对他来说,就是最亲密的伙伴,最重要的是他无惧任何火焰属性的攻击。年轻一辈能够与他相提并论的只有灵府的火凤体青叶,这是丝毫不比火焰神体差分毫的强横体质,能够能够吸收任何火焰转换成凤炎,可怕无比。青叶也是灵府二星弟子第一人。当然,他也只能跟灵府比,天府这些年的没落,已经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了,好像三星弟子中出了叫宁红尘的天才,不过天府的人素来喜欢夸大其词,恐怕也就那样。二星弟子一星弟子……抱歉,他从来没有关注过,实在提不起兴趣重视。至于第一的圣府,聂云想到那个家伙就不寒而栗,圣府好像跟中灵境的一个家族扯上了关系,今年得到了一个新生,刚入学府就把三星弟子前十的存在给挑翻了,半年过去,就算是聂云,不服也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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