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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分析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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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经历,没有经验和教训可谈。宋志勇见大家都不肯发言,便采取启发式的方法,向大家讲了自己以前曾经侦破的一桩死不见尸的类似案件:2013年1月27日,永州火车站旁一座几十层高的楼房里,开设了众多的家庭小旅馆,其中一家名叫湘水香的小旅馆于中午12点发生女老板离奇失踪案。丈夫外去办事回家吃中饭,却没有看到老婆,只有12岁的儿子独自在旅馆里看电视。父亲问儿子母亲去了哪里。儿子回答:12点我还看到妈妈。12点以后我就没有看到妈妈了。我楼上楼下都找了,没有妈妈的影子,也不知她去了哪里。男老板心想:莫非妻子昨天与他闹了点小矛盾,今天故意躲避他,给他点颜色看,不给做中饭。夫妻哪会没有小矛盾的。但夫妻没有隔夜仇嘛。以前闹了小矛盾,第二天就和好了。以妻子温柔善良的本性,应该不会是为了教训他而躲避。可能外去办什么事情去了。于是,老板拨打妻子的手机,总是关机。老板在煎熬中度过了三天,寻遍了所有的亲戚朋友家,都说没看到他妻子的影子,拨打她的手机,仍然是关机。他再也沉不住气了,就到派出所报案。所长领着民警赶到现场勘查,没有发现打斗、撬盗等任何异常痕迹。又过了一些天,已经是腊月二十七了,老板还是不见妻子回来,他已经绝望了。他就到刑侦大队报案。宋志勇听了他的情况介绍,心里划了一个问号。便带着几个侦查员赶到现场,调取电梯视频,因系统内只能保存一个星期已被清零了;查电话记录,也没有异常;查银行账号,她账上的钱在广西桂林全部被取了。宋志勇越发意识到问题重大。他火速派人赶往桂林,查证取钱的是什么人。侦查员很努力,调出取款机的视频图像查寻,取钱人戴了狰狞的鬼面具,掩盖了人的真实面目。身为大队长的宋志勇听到这一情况报告,越发意识到事情严重。这次遇到了反侦查能力极强的对手。好在侦查员赶去及时,最后的一刻调取到了视频图像,如果晚去一天,取款视频图像也被清零了。腊月28日,侦查员带着视频图像回来了。立即打印出图片,带着走访调查,要求整座大楼里所有家庭旅馆的老板从其身材和衣着进行辨认。没有人能辨认出鬼面具下的真实身份。他们又回到女老板失踪的时间点着手调查,看楼里的人最后见到女老板是何时何地。楼里的人都说那一整天都没有看到女老板离开楼里外去。由于老板先到派出所报案,拖延了一个月,任何有价值的信息都捕捉不到了。这给刑侦大队造成了很大压力。宋志勇请示市公安局,查遍整栋楼,都没有找到女老板。再查她的手机通话记录,从正常通话到突然关机,就在失踪那天的11点10分。接下来,他们确定桂林银行取款时间是阳历1月28日凌晨1点。于是采用大量的高科技手段,做出了两个电子信息表,排查信息几千条,最后针对这两个电子信息,还原了真实身份,一个叫高淼清,一个叫高许清,均是安徽人,而且是亲兄弟。锁定他俩住在广西桂林市的一间出租屋里。由于找不到DNA信息,又没有确凿的证据,就没有对兄弟俩采取控制措施。接下来派侦查员跟踪了兄弟俩六个月,这期间他俩除了在出租屋里上网,睡觉,没有发现别的问题,但兄弟俩不工作,没有收入来源,所花的钱从哪里来?这两人肯定到过湘水香旅馆,到过取款现场。怎么找到证据?怎么开展审讯?是宋志勇一直在思考的问题。6月10日左右,决定对高家兄弟采取行动。选择时机为他们搬家调换新的出租房之时。宋志勇带领侦查员闪电般踹门进屋,不留给他俩作出反应的空隙。两兄弟警惕性很高,被侦查员按住的一刹那间,已经拔刀在手,企图夺门而逃。当被侦查员瞬间拿下后,其心态显得十分稳定,不担心谁会交代。宋志勇他们立即搜查其住处,多本假军官证、假警官证,十几件凶器,还有大量的侦查书籍,呈现眼前,令人咋舌。由此可见兄弟俩对侦查学,对审讯学下了很深的工夫研究,完全作好了对抗公安机关的准备。高淼清开口说的第一句话是:我从现在起计算时间,48小时以后,你们要么关我,要么放我。宋志勇他们分析:哥哥老练。重点选择从他弟弟那里突破,打开缺口。他们分析两兄弟都没有结婚,应该有着一个共同的心愿,要给家里留下一个传宗接代的。鉴于此种情况,他们制定了引而不发的审讯策略,两天两夜没有与高氏兄弟过招,给其造成强大的心理压力。临近48小时留置期的最后一刻,侦查员突然将高许清带走,进了审讯气氛布置得很浓的屋子里。侦查员经过一番政策攻心,高许清终于开口说:“我干的。全是我干的。我愿意抵命。”

他承担了杀人抢劫的全部责任。侦查员们又审哥哥高淼清,他开口说的第一句话与其弟弟如出一辙:“我干的。全是我干的。我愿意抵命。”

也把全部责任承担了。哥哥想保住弟弟,弟弟想保住哥哥,为家里留下一条传宗接代的根。审讯结束,侦查员立即带着高许清驱车赶了270公里,查找到抛尸的地点。据兄弟二人交代,抢劫杀害湘水香旅馆女老板的过程很简单,但十分残忍,绝无仅有。他俩先天用假身份证登记住宿,第二天临走结账时发现女老板包里有一沓钱,于是见财起意,动了杀机。哥哥把女老板骗到房间,用毛巾勒住脖子,逼迫交出银行卡和密码,弟弟帮忙将其勒死。他俩不慌不忙地从附近商场买了一个大塑料桶,将女老板装进里头,放上购物的小推车,而且是花50元雇请女老板的丈夫,推车送到永州火车站。他俩将塑料桶搬上火车,顺利乘车到达桂林,运到出租屋里。白天,兄弟俩买了一桶汽油。夜深了,兄弟俩将塑料桶运到桂林市郊的一个偏僻处,浇上汽油焚烧,一直看到尸体燃烬。当清除现场时,发现还有没烧透的骨头,便捡起扔进了漓江里头。一切都被清除干净,兄弟俩才满意离去。侦查员们押着高氏兄弟找到到了焚尸现场,仔细查看,只剩一堆灰烬。他们按照兄弟俩的指点,下到漓江里头打捞遗骨,可什么都没有捞到。为了要证明焚烧的就是女老板,宋志勇他们对灰烬进行筛选,筛出了手机残片,几十颗骨粒,还有湘水香旅馆的卡片。他们把最大的指头般大小的骨粒送到中国刑警学院鉴定,科学手段证实是一个女人的骨头。案子破了,宋志勇他们一鼓作气取证,将所有证据锁定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兄弟俩入住湘水香旅馆的时间、使用的假身份证;旅客住宿登记表上的签名、房号,离开旅馆的时间;兄弟俩购买塑料桶的商店老板的证言,证实半年期间只卖了这一只塑料桶,指认买主就是这兄弟俩。时间、地点、工具、当事人,清清楚楚。还有女老板的丈夫证实兄弟俩付50元人力费雇请他把塑料桶送到火车站,承载塑料桶的推车、运载塑料桶的地点、所乘车次及时间、及座号。从湘水香旅馆,到桂林取款点,到焚尸点,三点有机联系。查到了兄弟俩购买汽油的加油站,当时的售货员虽然调到另一个加油站去了,他们经过仔细工作还是把她找回来了,查到了卖油的两次记录。找到了高淼清取款时穿的衣服、面具。他开始没带面具,接近取款机才戴面具,视频显示其手上有一颗痣。将灰烬中筛出的骨粒,与女老板的儿子作DNA比对,特征完全相符。尽管缺少被害人的尸体,但是靠延时证据,间接证据,电子证据以及细节证据,环环相扣,印证作案的过程,所有证据形成证据链条。最终,哥哥被判死刑,弟弟被判死缓。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来复核死刑时,完全认同宋志勇他们提供的证据,一锤子定音,没有经过再审程序。这在中国刑侦史上十分罕见。这起案件参加了2013年全国命案评审,公安部专家高度评价,省公安厅专家十分赞赏。山东省公安厅预审总队参与评审的一位1982年出生的博士处长,用挑剔的眼光阅读了一夜案卷,第二天讲评时,她高度肯定这个案子的成功侦破十分不易,在案发时间长,客观证据少,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能够锁定犯罪嫌疑人,并成功审讯突破,难能可贵。完全靠工作细致,形成证据链。是认真搜集证据的典型案例。将被载入我国刑侦史册。周巧云以前对这起案子有所耳闻,但不知详情。这次亲耳听了宋志勇副局长的介绍,觉得很受启发。如果邓梦云还活着,她肯定要与父母、与未婚夫、与情人联系。查这些人的电话记录,筛查异常现象,极有可能侦查到邓梦云的行踪轨迹。就在这时,辖区内又发生了一桩新的离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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