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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韩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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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快到两点钟的时候,陈凌把树苗栽种好。  撂下锄头,拍了拍手上的尘土,正准备撒泡尿,在一边吃草的小白牛突然“哞哞”叫着跑过来躲到他身后,一对乌溜溜的牛眼盯着坟地的方向,带着紧张和害怕。  “你这胆子啊,还真跟个姑娘似的,大白天也能吓成这样。”

陈凌见它这个样子,忍不住笑了,伸手摸了摸它的脑袋,往那边一看。  只见坟地的灌木丛轻轻晃动着,一只灰色的身影在其中一闪而逝,陈凌没看太清,只觉得大小和土狗差不离。  “这是个什么玩意?”

陈凌皱起眉头,踮着脚望了望,眨眼的功夫,却已看不见踪影。  心中疑惑之际,就走进坟地四处找了找,结果没找见。  也不知道那玩意儿躲哪去了,溜得还真快。  不过往外走的时候,陈凌在一个坟头旁边发现了一个大洞,洞口附近有少许灰色的毛发,质地粗硬。  陈凌捏起来两根瞧了瞧,认不出是什么生物身上的毛发。  但能把小白牛吓得不轻,肯定不会是兔子。  “算了,先不管了,回家吃饭去。”

陈凌把疑惑压在心底,走出坟地,把牛车套上,往家里赶去。  走到半路,遇到王来顺在田里修整油菜苗。  他家油菜今年种的晚,又是重新分地的,管得也比较少。  这不,几场雨下来,油菜苗就稠密得长成了一个疙瘩,一棵棵的还很瘦小,不得不来田里间苗。  见到陈凌赶着牛车过来,就忙拦住他,给了他两大捆子才让他走。  整得陈凌也挺无奈。  自家菜的都吃不完了,还往自己车上硬塞。  算了,就当吃个新鲜吧。  油菜苗这玩意炒菜的话,跟新嫩的小白菜差不多,味道还算可以。  陈凌小时候常吃。  前世在大学的时候,跟北方的同学学了一手,用油菜苗做咸食,配上蒜泥和醋,比炒菜还要好吃。  陈凌吃了一次就喜欢上了。  “说起来,好久不吃咸食了,回去可得做一顿尝尝。”

他在心里这样想道。  回到家,屋里的落地钟“铛铛”的敲响,正好两点钟。  王素素正在院子里纺线,见他回来这么晚,就问起树苗的事,得知他一个人把树苗拉到田里栽种上后,眼神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儿,似乎没想到他有这么大的干劲儿。  随后就有些惆怅的叹了口气:  “阿凌,把树苗种上以后,咱们先停一停,好不好。”

说这句话的时候,王素素的语气,带着点乞求。  仿佛又回到了从前面对陈凌的时候。  也的确,这近两个月以来,陈凌某些方面变化挺大的,比如脾气好转了,不再嫌弃她了,更对她温柔体贴,这是她愿意看到的。  但在某些方面却跟以前没什么两样,比如骨子里还是那么懒散、爱享受、爱吃喝,并且花钱仍是大手大脚,也跟之前没什么两样。  不过就是从花钱去县城瞎混,变成花钱置办一些其他东西上。  买犁耙、买牛、买果树苗,这一通花费下来可不是小数目……  她虽然不反对,但果树种上后,起码两年多才能挂果,到时候能不能卖钱,卖得好不好都还是未知数。  也没什么收入来源,要是还像这样去花钱,没几天家底就要败光。  所以,她最近心里一直挺担忧的,但是贸然提出来又怕陈凌生气,就一直忍到了现在才终于忍不住问出口。  陈凌听后微微一愣,随后也明白过来,就点点头:“行,咱们种完之后,就停一停。”

他清楚王素素为什么会突然这样说。  之前他为了不让王素素怀疑,买果树苗的钱是从家里拿的,卖药材的钱也交了定金。  家里的钱,一下子就少了快一半。  以王素素的性子,就算压在心里不说,也必然会有这方面担忧。  这是人之常情。  不过他现在的收入来源,还不能告诉王素素,等县城的店子开起来,日后慢慢的让她接受就行。  自然是直接答应了下来。  王素素见他答应,就小小的松了口气,小心翼翼的看了他一眼,见他脸色没有什么不好看的迹象,就起身道:  “阿凌你去洗洗手吧,饭一直在炉子上热着呢,我去端过来。”

陈凌这才想起,自己晌午饭没吃呢。  忙应了一声好,就去洗手换衣服。  吃过饭后,陈凌沐浴着春日的暖阳,嗅着微风出来的草木清香,在院子里看了会书。  或许是太舒适,不一会儿,竟迷迷糊糊在院子里睡着了。  王素素在一旁纺着线,见到这一幕,不由得轻轻一笑。  在心里不禁再次感叹,阿凌虽说对她越来越好,但骨子里的这股子懒散劲,却是怎么也磨不掉了。  不过好吃懒做也不全是坏处,起码她以前就不知道,陈凌一旦做起饭来,会那么好吃。  陈凌睡着,也不知道王素素会把他身上来自后世的一些特征,当成他以前的那些坏毛病。  也的确,来自物质资源丰富时代的人,平时作风让这个年代的人看起来,还真跟好吃懒做没啥区别。  后世的人,再怎么样也不会在吃喝方面委屈自己,没钱也能把吃的摆弄出新花样,人没钱可以,不能让嘴受穷。  若非如此,这段时间他身上的改变,外人没有什么直观的感受,王素素恐怕得起疑心。  不知不觉,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  农历四月初一,星期日。  陈凌小两口早在两日前就把一千两百棵果树苗全部栽种完成。  之后陈凌借预防病虫害的由头,背着喷雾器,把稀释过后的洞天溪水在田里打了两个来回。  没过小半天,这些果树苗就都冒出了嫩芽。  见此陈凌也不再去管,这天的一早就驾着牛车去了县城。  去给上周约好的那个油坊老板送花生。  到县城后,不仅给他送了两千斤,刘辛耕那边也送了两千斤。  来来回回送了八趟,又是四千多块钱到手。  时间刚过中午,陈凌就近找了饭馆,对付了一顿。  填饱肚子后,正准备回城南新租的院子,一声洪亮嗓门便从身侧传来。  “凌子!”

扭头看去,一个高大健壮的青年正端着海碗从街边的小摊上蹿了过来。  这家伙一边跑还一边吸溜着碗里的打卤面,跑了十几步近前,愣是没洒出一滴汤汁。  “俩月没见到你人影,你这是去哪儿了?”

这人叫韩闯,长得一米九的大个子,又黑又壮,是游戏室和录像厅的常客,跟陈凌混得很熟。  “咋,咋,咋还赶上牛车了哩,搞得我第一眼都没敢认……”  韩闯有个毛病,说话一着急就结巴。  “好久不见啊闯子,我来城里办点事。”

陈凌拍了拍他厚实的臂膀,笑着问:“你在这干嘛呢?”

“嘿嘿,过来看了会儿录像带。”

韩闯冲他挤了挤眼,露出一个男人都懂的笑容。  说着话,海碗里的面已被吃了个精光,就随手抹了两下嘴角,把碗放在摊子的长桌上。  “一会儿去文化宫呗,我最近学、学了个大招,咱俩练练……”  城南的工人文化宫,主体是戏剧院。  但在外面的楼层里,还有诸如柜式街机、台球厅之类的。  而作为近几年火爆的游戏机,是下至小学生、上至青年男性的娱乐首选。  由于一块钱就能揣十个游戏币玩好久,这东西便飞速的风靡起来,陈凌之前对这玩意儿痴迷得不行,不玩到天黑绝不罢休。  “改天吧,我今天还有事要忙,就不玩了。不过我也要去城南,正好顺道能载你过去。”

陈凌挥了挥赶牛鞭子,说道。  经过后世那些网络游戏的洗礼,陈凌对于现在的游戏机,提不起来什么兴趣。  要是闲来无事,去怀怀旧倒是可以。  关键今天还要把城南的小院收拾一下,有正经事做,还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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