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多名精锐跨国海域到达雾都,完全是收到了叶霄的指示。朦胧当中,叶霄缓缓的睁开了眼睛。他感觉到自己全身变得轻盈了许多,而且不说别的,身上以前留下的旧伤疤在这时荡然无存!这让叶霄十分惊讶。“啪!”
茶杯落在地上的声音响起。夏芸端着东西进来,当她看到叶霄苏醒过来的样子,夏芸完全是目瞪口呆!她喜极而泣的来到叶霄身边,然后急不可耐的询问起来:“叶霄,你……”“我没事。”
叶霄泯然一笑,他将自己湿漉漉的身躯从药桶里面移出。廖寡听到了声音,她也是拄着拐杖进来。廖寡十分激动,“终于成功了!这次的解药没错!”
“奶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我?”
“你已经昏睡了四天,本来以为这次的实验会失败,可没想到超出我的预料。”
“叶霄,你现在没有感觉到身上有任何副作用吗?”
叶霄嗯了一声,然后摇了摇头:“是的,现在没有任何副作用,只是感觉到血管好像被什么黏稠的东西给堵住一般。”
“不,那不是什么坏事。为了将七虫七花的解药给找出来,我在你的身上几乎是用了各种剧毒。”
“可以这么说,世界上各种千奇百怪的毒药,我都用在了你的身上,现在你俨然成为了免疫毒药的抗体。”
现在的叶霄可以说的是,任何毒药对他来说都是无济于事!而廖寡也是头一次见到有人竟然拥有这种身体!“多谢奶奶!”
廖寡和夏芸将解药给研制好之后,叶霄正要启程回到百越。“芸芸,你跟我一起回去吗?”
叶霄问道。夏芸犹豫起来,“我知道你还会回到这里,况且奶奶现在伤势还未痊愈,所以我想要在奶奶的身边留下来,然后好照顾奶奶。”
“嗯,既然如此,你就在雾都等我。”
叶霄点了点头。然后他便离开了医馆,夏芸看着叶霄远去的背影,夏芸有些不舍。虽然说这次的分开是暂时的,但从夏芸的心底,她真的好羡慕唐若雪。廖寡拄着拐杖从夏芸身后缓缓走出来:“你已经喜欢上了叶霄对吗?”
“奶奶,我……”“你不用多说,你这丫头的心思,我从小便知道。喜欢一个人,不用直白的表现出来,藏在心底就好,叶霄的确是一个好男儿,在年轻的时候,我遇到你爷爷。我也是被你爷爷的迷住了。”
但最后夏乘风跟廖寡,完全是天人相隔。“叶霄为了拯救自己心爱之人,不惜以身试药,冒着生命的危险。”
“这样痴情忠贞的男人,可不多见。”
夏芸嗯了一声:“奶奶,我先扶你回去休息吧。”
叶霄知道自己离开雾都之后,那股势力必定会迅速的盯上廖寡,廖寡和夏芸两人根本不是这股势力的对手。于是叶霄便赶紧通知了血魔,战王血魔率领战神殿的精锐保护着医馆。叶霄回到了百越。唐若雪在服用解药之后便苏醒了过来,她紧紧抱着叶霄,眼泪哗啦呼啦的流出来。“没事就好,老婆,不要伤心,我还在你身边。”
叶霄安慰着唐若雪。田烟和史飞等人看着叶霄和唐若雪拥抱在一起,这两人便走了出去。叶霄亲自帮助唐若雪擦干眼泪,她忽然间想起了什么,“老公,现在立刻离开百越!它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针对你的!”
“它们?是血影门吗?”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们要对付你,而且这次会在百越设下阵阵陷阱。让老公你离开不了百越。”
叶霄一笑,一个小小的血影门,就想要将自己困在百越,那完全是笑话!而且叶霄这次来到百越,就从未想到离开百越!如果不消灭血影门的话,战神殿来到百越就是一个笑话。唐若雪一双布满泪水的双眼看着叶霄,眼神当中透着楚楚可怜。“老婆,你放心吧,现在已经没事了。”
“对了,你醒来也好,我先送你回到大楚。”
唐若雪有些不知所措:“可是你……你怎么办?”
“老婆,你也知道,爷爷将唐家企业发展到了百越,现在是若龙在管理,我怎么说也是要辅佐若龙。”
“为了发展我们唐家企业,所以我不得不这样做。”
唐若雪十分的感动。接下来的三天,叶霄一直都在唐若雪的身边照顾着她,完全是寸步不离。三天过后,叶霄便通知了影子接唐若雪离开百越。处理好这些事情之后,叶霄便前往了雾都!叶霄刚上飞机,此时一个人跟在了叶霄的身后,叶霄刚坐下来,这个人便挨着叶霄坐下。叶霄有些无语:“我不是让你在夏家武馆呆着吗?你该知道违抗师命可不是好事。”
“师父,我也没办法,现在在武馆呆着一点儿意思也没有。”
“而在师父的身边,正好是得到历练的机会。”
史飞说道。武馆有了田烟,还有计春阳,最重要有罗网势力的保护,所以根本不用担心什么。“那好,跟我来也可以,帮助我提行李。”
“好嘞!师父!”
史飞十分的高兴。叶霄下了飞机之后,他和史飞坐车朝着廖寡的医馆而去。然而就在这时,三辆黑色的面包车猛然间冲了过来!这三辆面包车堵住了叶霄的去路,史飞回过头一看:“不好,师父!后面也出现了!”
司机师傅完全吓呆了!“我们下车。”
叶霄和史飞下车,他到要看看到底是谁想要对付自己。此时那些黑色面包车内,无数穿着黑色衬衫戴着墨镜的打手出现。史飞将行李包袱交给叶霄,然后握拳一副准备要干架的模样!“师父,交给我来吧,这些人,我根本不放在眼中!”
“先不要动手,我到要看看这些人到底有什么目的。”
叶霄说道。当他看到金龙从中出现之后,叶霄好似明白了什么。这些人并不打算动手,反而是对叶霄虎视眈眈的模样。“我还以为是谁,原来是谭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