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漫漫出了办公室还没走几步下课铃就响了。各个教室里先是老师出来,接着憋了快一个小时后的孩子们跟着蜂拥出了门。黎漫漫走到三年级的教室门外头时脚步停了停。这会打眼扫过去,她一眼就看到了坐在靠窗位置的陈娇。小姑娘这会正专心致志地坐在凳子上擦着什么,黎漫漫朝她靠着那面窗户走近了些,这才看清楚她这是在擦本子上用铅笔写的字,准备接着用。方才没怎么注意,这会黎漫漫才看清楚她身上穿的衣服明显有些不合身,还大补丁上套小补丁的,早就洗得发白了。看着看着心里就忍不住一酸。黎漫漫上辈子就听她妈说过小时候家里很穷,她脑子里还没有到底有多穷的概念。现在是亲眼见到了。她伸手敲了敲玻璃窗。教室里,陈娇听见玻璃响扭头,看见外头站着的黎老师一愣,忙离开座位跑出来。“黎老师。”
黎漫漫不着痕迹地目测了下陈娇这会的身高,这才从口袋里拿出准备好的五块钱俯下身塞到她手里,“这五块钱用来买铅笔和纸。黎老师先回学校了,你们也快上课了,快回去吧。”
说完也不等陈娇拒绝,就转身匆匆走了。陈娇陈娇站在原地,看着那道越走越远的背影,捏紧了手里的五块钱。这下总算是了却了一桩心事,虽然一下了散了快二十块钱出去,但回去的路上黎漫漫觉得简直不能再轻松愉快。对了,还有黎云维,前世他爹,现在还淌着鼻涕的小萝卜头。要说他爹的处境其实也没她妈好哪去。前世他爹上面一个哥哥一个姐姐,下边一个弟弟一个妹妹,他正好夹在正中间,再加上人太老实不争不抢,绝对是老黎家最容易被忽略的一个儿子没有之一。这一世既然她妈这边跟上辈子的一模一样,那她爹那边,估计也跟上辈子的境况如出一辙。不过她爹不是被她爷爷奶奶给逼着辍学的,老黎家的家庭条件要比她妈那边要好一点,还真没有逼着孩子辍学的。她爹纯粹是因着从小就被放养着长大,爹不疼妈不爱的,小小年纪就算不想上了要辍学,也没人在乎。哪像她大姑跟大伯,硬是被逼着好歹念完了小学,到了她爹这,就是你爱上不上。然后她爹就一年级还没上完,连自己的字都不会写呢,就欢快辍学去田间地头撒欢去了。所以她爹这边跟她妈还不一样,得让他自己想上学,勾起他对上学的兴趣来才行。黎漫漫心里已经有了章程,不过现在才开学两个月,还不到实施的时候。……到了周末,黎漫漫又去了一趟岑楚那。她到现在为止已经在岑楚那做了好几回衣裳,两个人也已经从一开始的相互戒备,变成现在见面就能先打个招呼了。黎漫漫这回一进去,岑楚就先挑了挑眉,“怎么又来了,我记得你半个月前刚做了两套秋装吧,这是准备着做冬天的衣服了?”
“我今天过来不是给自己做衣服的,”黎漫漫开门见山,“我想做两套十岁左右小女孩穿的秋装,身高在一百三十五厘米左右,偏瘦。颜色和款式选择低调点的就行,也不用修身,宽松版就行,岑老板你这几天能做好?”
岑楚猜着人应该是这位黎姑娘的妹妹,“那你看紫色一套,深蓝色一套怎么样?”
“紫色?”
黎漫漫回想了下她妈现在这会的肤色,“她皮肤有点黑,紫色会不会更显黑?”
“那就偏暗的玫瑰红,我店里新进的料子,还没用过呢。”
黎漫漫这才点点头,“可以。”
“那你三天后过来拿吧,小孩的定金一套三块钱,尾款四块。”
黎漫漫掏了六块钱递过去,“那我先走了。”
“再见。”
……每个星期的周一是尚海文学社一众编辑最忙的时候。因为前面的周天他们休息,但全国各地寄过来的稿子照常会送到。那他们周一这天就得一下子审核两天数量的稿子。一大清早何修就到了社里,匆匆忙忙吃完在路上买点油条豆浆,嘴一抹,开始翻堆在自己办公桌的稿件。大致数了下一共多少件稿子后,他心说,得,今天不出意外又得加班。起身又泡了一杯浓茶回来,他咂了一大口,苦味顿时把精神给狠狠刺激了一下,开始拆最上面的稿子。半天时间过去,他起身上了个厕所又添了一杯水,边喝边顺手又拿了一个还没看的信封。先习惯性地瞄了一眼信封上的字。“咳!”
看清楚信封上面的署名后,一大口水瞬间呛住嗓子眼。也顾不得拆信封了,一偏头撕心裂肺地咳起来。这么大动静,坐在对面也正在看稿子的朱刚探头看过来,“咋了你这是,不会是正好翻到幽默集选的稿子了吧,早就跟你说了看稿子的时候最好别喝水,这下遭罪了吧!”
“不,不是,”何修咳得满脸通红,一脸兴奋地把手里的信封往上举了举,“这个信封上的寄信人是漫漫长风。”
他这话一落,整个办公室的人差不过都朝这边看了过来。现在整个文学社里就没有还不知道漫漫长风这个作者的。这位神人可是创造了差不多是一书封神的历史。直到现在,《一梦三十年》这本小说依旧是整个社里反响最热烈,热度最高的作品,几乎每天都有看了《一梦三十年》后朝社里寄过来的读者来信。作为社里的编辑,利用工作之便,他们都已经读过《一梦三十年》的全文,当时那股子心驰神往恨不得跟里面的主人公一起梦到三十后的激动心情因着时不时要看读者的来信到现在还没平息下去呢。现在一听漫漫长风大神又有了新作,要不是面前还有一大堆的稿子要看,他们这会早就蜂拥到何修那边去了。炫耀完了,也激动咳嗽完了,何修在众人羡慕的眼神中小心拆开信封,“不好意思了各位,我就先你们一步拜读一下漫漫长风的新作啦!”
接着就收到了四面八方飞过来的眼刀子。“《传承》?”
看到书名,何修下意识就皱了皱眉。无疑,这个书名实在没有什么吸引力。这要是换了一个人,恐怕先入为主把这篇文章半打进冷宫。不过现在有了作者的加成,何修还是满怀期待地看了下去。“走了,去吃午饭了!”
眼看办公室的表已经指向了十二点半,众人纷纷起身往外头。走到一半朱刚注意到坐自己对面的何修没一起过来,忙回头看过去。就看着小伙伴低着头在那抹眼睛呢。走过去一拍肩膀,“咋啦这是?”
何修抬头,“我就是有点心酸难过。”
“心酸难过什么劲,”朱刚说着往他手上一扫,“这么长时间你还在看漫漫长风大神的稿子啊?”
“嗯,”何修点点头,“你们先去吃吧,我得把它看完,不然抓心挠肺的也吃不下。”
朱刚:“……行吧,我们吃完了给你捎点回来。”
“谢了兄弟。”
把最后的几页看完,何修目光落到“全文完”三个字上,怅然了好一会才轻吐了一口气。这篇《传承》跟上一篇的《一梦三十年》是全然不同的感觉。《一梦三十年》是全然的激动和憧憬,但《传承》看似是写了一个老人的一生,实际上却是一个传承慢慢走向没落的过程。《传承》的字里行间,从老人少时对笛子的满腔热爱,为笛子付出的数十年心血,笛声的辉煌到无人问津,再到老人后来后继无人的落寞,都在这一篇只有五万字的文章里抒发得淋漓尽致,就像是作者亲身经历的一般,就连他看着,也像是顺带着旁观了这么一位一辈子都忠于笛音的老人的一生,最后只余满腔感思。而这何尝又不是现实!朱刚和同事一起吃晚饭回来,手里还提了一笼包子。走到何修那递过去,“看完了?”
“嗯。”
朱刚见他这副模样,“大神到底写了啥啊,还没缓过来吗?”
何修接过包子咬了一口,“总编今天来了吗?”
“来是来了,不过这会你最好别过去,”朱刚说着指了指钟表的方向,“现在是总编午休的时间。”
“我知道,”何修点点头,“待会我过去。”
“你这是又准备提前给总编看看这篇稿子吗?”
“嗯,有点等不及。”
朱刚摊摊手回到自己办公桌前坐下,“我本来还想提前看看呢,这下看来是看不成了。”
何修把手里的包子三两口咽下肚,“漫漫长风的这一篇跟上一篇的风格完全不一样,你的性格不一定喜欢。”
他这么一说,朱刚就更好奇了,“行行行,你别说了,越说越吊人胃口,过分了!”
何修这才勉强笑笑,边看着后面的稿件边注意着时间,看到时间一道,忙拿起稿子往主编办公室走。到了门口,他深吸一口气,抬头敲了敲门。“请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