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时末,瑰丽的彩霞将天空和草原渲染成金黄之色,格外壮美;三千多名年轻女子蹲在波光粼粼的野狼河畔,用匕首刮洗烧掉了毛的牛羊尸体;再另边一边,还有三四千名女子浆洗白叠布制成的纱布、染血的皮甲和衣服。
在这些女人身后,是监督、协助她们的两千多名隋军骑兵,每当有女人将牛羊洗清干净,他们便送去军营,交给另外一群女子灸烤。
这些女子是隋军这些天的战利品之一,除了生活在这片草原的突厥人、铁勒人、鲜卑人、胡人、粟特人以外,还有一些是突厥人掳自边境的羌人、汉人,她们在突厥的共同身份是奴隶。
女子在游牧民族中的地位远比中原女人低,普通人家的女子等同于中原的奴隶、奴隶则等同于货物,几乎都是可以买卖、送人的“物品”,所以她们对原先的部落没有多少归属感。对于她们来说,如果隋人能够给予她们一个安稳的归宿,绝对是做梦也想不到的天大幸事。
杨集让隋军士兵收拢这些的女/奴,不是怜悯和同情,更不是对这类人产生了什么生理需求,而是对人口有迫切的需求,他希望这些女子到了大隋王朝以后,成为繁衍人口的母亲,使大隋人口蹭蹭蹭的上涨。
这种对人口迫切的需求,在北方游牧民族中尤其显著,当初鲜卑和柔然衰败,而突厥汗国取而代之的时候,他们人口却跟不上了汗国的地盘,于是对人口的需求变得更为强烈。久而久之,便形成了充满兽性的游牧文明,以前的匈奴、鲜卑、柔然概不例外。
如今杨集将这些女人夺走,也算是削弱突厥的一种方式;毕竟没了女人,突厥男人哪怕玩男男,他们也生不孩子,而生不出孩子就没有产粮的牧民、打仗的士兵,日后还谈什么强大?
问了安明范夫人城的情况以后,杨集也不急着部署兵力,而是打算等各支偏师前来汇合,然后一战拿下范夫人城。他安排好晚上的防务事宜,便回到后帐洗了一个热水澡,驱除一身汗臭味和血腥味,再泡进一个浴桶里。
已经很久没有这般轻放的泡澡了,此时热水浸泡着僵硬肌肤,丝丝缕缕热气仿佛从毛孔渗透进去一般,浑身肌肉好像都松了下来,真是舒服极了。
刚泡没多久,柳如眉手上端着一盆热水走了进来。
她在杨集之前已经沐浴过了,此时换上一套方更活动的常服,只是一头乌黑秀发还湿着,只挽了个慵媚可人的美人髻,绾一支竹簪,处处透着一股成熟风韵,典雅大方之中还带有淡淡的妩媚。
杨集见她手上还拿一把匕首,不由疑惑的问道:“你这是做什么?”
“公子,你都变得胡子拉茬了,我帮你清理一下吧。”
柳如眉将热水放在一旁的桌子上,然后把一条毛巾往桶沿上一搭。
杨集心领神会的把头往毛巾上一枕,然后伸手摸了摸下巴,感觉有些扎手,笑着说道:“仔细想想,自从北伐以来,作为三军统帅的我,一直是吃不好睡不好,头发和胡子竟然都疯长出来了,实在有一点光阴似箭的感觉。”
“郎君知道就好!”
柳如眉笑着走了过来,她将热毛巾敷在杨集下巴上,等了好大一会儿,这才拿着那柄匕首坐在杨集身后的胡凳上,温柔细腻的修剪着他那并不算浓密的胡子。
她的动作十分轻柔,当白嫩的小手拂过脸颊的时候,杨集心头不禁涌出一股温馨的暖流。
他忽然想到了一事,但又怕被伤到,便小声问道:“如眉,你很怕阿颖吗?”
柳如眉为之一愣,紧接着说道:“大娘待我极好,我对她只有敬重和亲近,而无畏惧。公子为何这么问?”
“那你为何不肯回家?”
杨集在乌兰湖畔休整的时候,不忍心柳如眉跟自己吃苦,又想到幻术、易容术派不上用场,于是就把朱雀卫打发回家,可是柳如眉认为自己或许用得着她,死活都不肯走。
她不愿意走,张出尘、慕容弦月等人自然也不走。这也导致杨集误以为柳如眉不敢和萧颖单独相处呢。
柳如眉柔声一笑:“我在大事上帮不了公子,可是又不愿像个废物一般,那便只有发挥自己之所长,紧跟在公子身边。公子你是不知道啊!大娘子现在都后悔当初没有学武,不然的话,也能和公子并肩作战了。”
杨集听着她语声中的小得意,不禁哑然失笑,他心疼柳如眉,然而柳如眉却觉得这是一种幸福,这正应了“子非鱼,焉知鱼之乐”那句名言。
既然不是家庭矛盾,杨集也懒得问了。
现在且随她好了,等以后有了孩子,自己想让她跟着都难。
两人都不说话,一就陷入沉默之中,只有匕首刮在脸庞上的细微声响,过了片刻,柳如眉拿热毛巾仔细地擦了一下杨集的脸颊,柔声道:“好了,你看满意不满意?”
杨集坐直身子,从她手中接过护心镜,对着镜子看了起来。柳如眉并没有将自己的胡子全部刮掉,而是细心的修了一番。
收拾停当,两人走出了后帐,一时间吸引了无数武婢的目光。
杨集长得像个漂亮的美女,只是他以前没有留胡子的时候,显得比较稚嫩、娘气,不太符合大隋女子的审美标准,反倒是一些男人喜欢这一款。
现在留着修好的胡子,整个人多了以往所没有的成熟男人的魅力。使得那些武婢的目光就像是蚂蝗一般,死死地咬在他脸上,压根舍不得移开。
杨集有些受不了她们的目光,便加快脚步,跑去前营吃晚饭。
“大王!”
杨集刚刚啃了几口烤牛肉,朱粲便带着一队骑兵飞奔而来,远远便大声叫道:“启禀大王,有一支突厥精骑向大营方向奔来。”
“哦?”
杨集一下子就站了起来,沉声问道:“来了多少人?距离这里还有多远?”
朱粲肃然道:“根据前方斥候点燃的狼烟判断,来敌约有两万人左右,距离我军大营还有四十余里。”
“大王,突厥人难道是想和我们打夜战?”
旁边的尉迟恭问道。
杨集缓缓的摇头:“绝对不是!”
尉迟恭沉默半晌,又问道:“何以见得?”
“突厥人没有专门训练过夜战,他们是不会和我们打夜战的。”
杨集抬头看了看天色,说道:“现在是申时末,还有一个半时辰,天色才会彻底黑下来,如果按照战时的行军速度,他们再过一个时辰就到十里之外,剩下的半个时辰,应该是用来休整。”
尉迟恭点了点头头,突厥兵从百里之外疾奔而来,也是需要休息的,哪怕统兵大将再傻,也不会傻乎乎的跑来攻打以逸待劳的隋军。他脑海中灵光一闪,忽然说道:“大王,莫非突厥人是想执行疲军之计?”
“我认为敌军主将就是这么想的!”
经过这些年的磨砺,杨集早已不是远征伊吾国的赵括;他现在对于敌军的一些动向,只凭本能就能判断出来。
“大王,我们怎么办?打还是不打?”
一旁的李大亮问道。
“突厥人自己跑来送死,若是不打,岂不是辜负了他们的一片好意?”
杨集正为如何攻克范夫人城发愁,突厥人竟然出城来战,他自然是求之不得了。如果他把这两万大军歼灭于野外,不但减少了攻城的阻力,还能动摇守军的军心。
杨集想到安明所说的两个消息,让人取来纸笔,飞快的写了一封信,交给了身边的凌敬:“敬之,你立即安排一队人马,一旦敌军溃败,便跟着溃兵混进范夫人城,设法找到宗罗睺,并将他说降。”
“喏!”
凌敬接过书信,跑去安排人手。
“传令下去,全军备战!”
杨集拎起一只烤好的羊腿,狠狠地咬了一口,向待命的亲兵传令道:“告诉将士们,我们两刻后出发,食就在路上吃,敢胆拖延者,斩!”
“喏!”
亲兵们闻声而去。
由于野狼湖距离范夫人城只有百余里,隋军士兵一直保持着随着可以作战的状态,一切都显得井然有序,所以当集结的号令响起时,将士很快就集结了起来。
这次西征,杨集虽然率领五万大军,但是由降兵组成的各支偏师尚未全部到来,他此时的兵力只有两万名隋军、两万名降兵,不过来犯之敌只有两万,杨集便安排一万隋军驻守大营,其余士兵列队出征。
杨集在出征之前认真考虑过此次西征,他觉得极有可能和兵力远超自己的突厥兵发生大军团作战,如果自己在这种大战中,继续采用以往的全军皆轻骑的战法,一定会吃大亏;即便取得了后的胜利,自身也会伤亡惨重;而且双方都是骑兵,如果敌军在关键时刻选择退缩,他也很难达到歼灭敌方有生之力的目的。有鉴于此,便把两万名隋军改成多很多个兵种。
这两万隋军虽然也都骑着马、也能在马上作战,可是他们一旦下了马,那便是配合默契的多兵种步兵战阵,既有弓弩兵、长枪兵、刀盾兵、跳荡兵,另外还有一支重骑兵。
至于没有系统学过战阵之术的降兵,还是以骑战为主的骑兵,他们的武器装备得到优化之后,杨集便分成了陷阵骑兵、轻骑兵、弓骑兵,每个兵种的职责都不一样。
这种步骑结合、多兵种作战的方式,其实是杨素所创。在杨素之前,中原主将因为担心军阵抵御不住骑兵的冲撞、来回射杀,长期采用步兵和战车、骑兵相互配合的战术。
每个军阵外面还鹿角、拒马、铁蒺藜等物;而骑兵,分别由各个方阵的主将率领部署在军阵最中间,只有打到敌方败退之时,骑兵才会走出军阵,朝着敌军掩杀而去。可是由于军阵之外有大量的障碍物,当步兵清理干净、骑兵再杀出去时,敌人已经逃之夭夭,甚至很多时候,还被重整旗鼓的敌军骑阵逐个击破。
杨素认为中原军队过于注重防守而轻于进攻的缘故,白白把进攻的主动权一直属于敌军,甚至连什么时候打、什么时候不打,都由胡人说了算;最终导致本该是大胜的战争变成小胜、小胜变成损失相当的平手。如果没有打破这个持续千多年的桎梏,那么中原军队将永远处于心理上的劣势,将会继续害怕胡骑。所以他与数十上突厥兵交战之时,抛弃了陈旧落后的车、骑、步互相护卫的保守阵法,大胆的采用骑兵突击的战法,最终取得了辉煌大胜。
战后,各大将帅受此战鼓舞,纷纷改良战术战法,使各种行之有效的新战法如雨后春笋一般的冒了出来。但是再好的战阵,也要看主帅是否指挥得当,如果不能审时度势的做出正确判断,最终的结果也是白搭。
而杨集,虽然取得了一连串大胜,可他历来都是以奇谋之道为上,终究还是缺少堂堂正正大规模作战的经验,所以杨集在杨素那类老牌名帅眼中,始终还是一个初出茅庐、不能以大战相托的毛头小子。
毕竟奇诡虽好,可风险也大;杨集要是做不到正奇结合,一般也就只能打一打普通的战争,如果让他指挥那种决定国运的战争,很容易被敌方将领所利用而大败,最终导致大隋国运都会受到重创。
杨集也意识到自己的缺陷,所以他这一次,决定以堂堂正正的战阵之术去迎战来犯之敌,权当是训练自己的统帅力。
杨集身穿铠甲,手持“透甲乌金槊”站在点将台上,而他身前是千名身经百战的玄甲亲卫。
大军集结不久,一名施令官飞马来报:“大王,时间已到!”
“你们之中有汉人、有羌人、有鲜卑人、有铁勒人、有胡人、有粟特人。在几年之年,不少人与我一起杀过穷凶极恶的的突厥人,将突厥人赶出大湖区。然而该死的慕容卑,背叛了大家,他为了一己之私,再一次将突厥人引入大湖区,希望借突厥人之手盘剥大家,导致我们不久前,不得不兵戎相见。”
杨集望着前方黑压压的军队,大吼道:“但是敌对的日子已经过去了。现在和以后,你们和我一样,只有一个共同的身份,那就是隋军士兵;我们共同的使命,就是把凶残的突厥人斩尽杀绝。”
不少人听了杨集的话,已经麻木的心突然间升起了一股炙热,并且随着他的话语,不断积蓄起来,久违的热血在这一刻,有一种被点燃的感觉。
杨集战槊一挥:“将士们,我们今天不灭突厥誓不还。出发!”
尉迟恭站在台下,只觉血液仿佛沸腾了一般,他调转马头,对着将士们挥舞马槊:“将士们,不灭突厥誓不还!出发!”
“呜呜呜呜……”出征的号角齐鸣,一队队骑兵和步兵列队出发,战马如潮、刀枪如林,西斜的阳光照在隋军士兵的明光铠甲上,映出一片森然寒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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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间,两万突厥精兵正向隋军大营挺进。
这支军队正是阿史那步利设的精兵,主将自然也是他了。
阿史那步利设的军队行军速度并不快,他同样要保持人马的体力,以便应对突发的战事,同时也是在等待探子的消息。
“王子!”
三名骑兵探子策马而来,他们在打探敌情之时,被隋军斥候杀死了一大半,最终只剩三人逃回,一人在马背上大声禀报:“王子,我们在前方发现了隋军的主力,他们有三万余人,正往这边奔来。”
“他们也是全军皆骑吗?”
阿史那步利设心中一紧,隋军箭矢犀利、威力强劲,现在兵力又比他多,如果全部是骑兵,那他只有停下来休整了。
“不是!”
斥候摇了摇头,说道:“回禀王子,他们既有骑兵、也有步兵。”
“你说什么?”
阿史那步利设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惊愕的问道:“隋军竟然还有步兵?你们没有看错吧?”
斥候大声说道:“我们没有看错,他们真的有大量步兵。”
“哈哈!”
阿史那步利设大喜过望,他狂笑着说道:“杨集竟敢在大草原使用步兵,这简直就是给我们送功绩啊!勇士们,随我前去击溃隋军。”
虽然他的任务不是与隋军交战,而是拖延杨集,为阿史那俟利弗设调兵遣将争取时间。只要他们成功的把杨集拖在范夫人城下,那么突厥北汗庭和周围的草原就不受隋军的荼毒,同时也能帮助父汗争取到和谈判时间。但是杨集却给了他破敌的良机,如果他能把杨集击退、击溃,那么他们甚至还能向隋朝谈条件。
这个所谓的条件,当然不是向隋朝索要好处,而是减少和谈过程中难度、减少他们所需付出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