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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全都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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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猞猁,这样的事情真的可以有,洛根不觉得奇怪,平托和安妮也不觉得奇怪。  在美国养奇奇怪怪宠物的有钱人实在太多了,养老虎的、养熊的都有,山狮这样的反而是看起来比较低调的了。至于说猞猁,那简直就是不值一提了。  更何况养猞猁,这样的事情好像是自古就有。  猞猁虽然不像狮、虎那样凶猛,但也是动物界中极攻击和杀伤力的猛兽。但是在一千多年前的唐朝,贵族们最喜欢的就是将猞猁驯服。将它们当作狩猎时的助手,也是贵妇们的宠物。  在一些壁画上,实际上也可以看到贵族狩猎的时候,马背上蹲着猞猁的图案。  看到洛根心动了,平托说道,“我们可以做一点尝试,如果能够成功自然最好了。要是失败了也没有关系,你可以将它们放回森林。”

心慈手软之类的事情是不存在的,洛根可是牧场主,他需要考虑的是为自己的牧场负责。在很多化学产品不能使用的情况下,洛根自然也就只能考虑用其他的办法保持生态平衡了。  抓一两只猞猁试一试,如果它们能够猎杀兔子,那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这绝对可以给洛根帮忙。  要是它们不能猎杀兔子也没关系,洛根可以选择将猞猁放归大自然,或者是干净利落的解决掉,毕竟猞猁不是什么保护动物,在美国是可以全年猎杀的动物。  至于和洛根说什么动物保护,他肯定会遵守法规,保护动物不碰、不在狩猎名单的不杀。但是要让他多么的高尚,那显然也是强人所难,洛根自认为自己就是个俗人而已。  心动不如行动,平托在这方面更是不折不扣的行动派,他立刻拎着枪朝着猞猁走去。  猞猁瞬间炸毛,它似乎也意识到了危险的降临,冲着平托露出锋利的牙齿、发出尖锐难听的嘶吼,这也是在展示自己的实力,想要吓唬走眼前的这个不速之客。  只是猞猁的这些威慑作用有限,猞猁是中型猛兽不假,但是在自然界它们的天敌也很多。虎、豹、雪豹等大型猛兽都是猞猁的天敌,如果遭遇到狼群,也会被紧紧追赶、包围而丧命,一般都难以逃脱。  而动物判断对手实力、危险程度,很多的时候都是根据体型来判断。猞猁的个头不小了,接近一米长。但是相比起人类,还是要小一些。  看着越来越近的平托,猞猁知道自己的威慑好似根本没有起作用,它好像也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它其实也没有其他的选择。  转身一跃,猞猁瞬间钻到了树根底部,其实它们平常没有固定的巢穴。但是在育崽的时候,这就是需要有着洞穴了。很明显这只猞猁,就是在树根底下的缝隙里安家了。  下一刻猞猁钻了出来,嘴里叼着一只小猞猁,随即头也不回的迅速的消失在丛林里。  虽然猞猁还是带走了一只小猞猁,但是洛根也没有失望,他还是有点期待的。原因就是一般来说猞猁每胎正常来说是二至四仔,也就是说洛根还有机会带回去一两只小猞猁。  平托微微皱眉,说道,“刚刚那只猞猁太小了,它的分娩期比较晚了。”

洛根就有一些好奇了,“难道有什么麻烦吗?猞猁小了不是好事情吗?”

洛根的想法很简单,猞猁小一点好养‘熟’,要是已经长大了的猞猁野性难驯。从小就在身边养,这样的猞猁野性可以被尽可能的限制住。  就像大黑一样,现在已经习惯了牧场的生活,让它在大自然的环境下生活反而会为难。  平托解释着说道,“一般来说它们在四月开始产仔,幼崽一个月左右才断奶、能够吃些简单的肉食。我担心猞猁太小了,你带回去养不活。”

洛根对此倒不是特别担心,说道,“来福和旺财一直在喝羊奶粉,小猞猁也可以。我的牧场也不缺肉,我从来都不是委屈自己的性格。”

听到洛根这么说,平托也觉得有道理,好像还真的不需要担心葫芦牧场的产出,不需要太担心洛根的经济实力,这个年轻人的生活还是比较富足的。  既然是这样,平托就直接趴了下来,伸手去摸树根底部的缝隙,很快也拽出来了一只比巴掌大一点的猞猁。  “只有一只。”

平托将小猞猁递给洛根,说道,“不过它太小了,估计才刚刚出生没多久。”

洛根点了点头,这只猞猁确实是刚出生没多久的样子。蒙大拿比较靠北边,所以很多的动物繁殖期也较晚,这只小猞猁也就是刚刚出生没多久,这就要给洛根带回葫芦牧场了。  来福和旺财不是吃醋了,它们只是单纯的不喜欢小猞猁,所以一个劲的冲着洛根在叫着。在来福和旺财看来,这小猞猁和刚才的大猞猁没有什么区别,和平时叼回来的兔子也一样。  “一边去,都给我老实点。”

洛根毫不客气,对来福和旺财说道,“以后都要在家里了,你们是伙伴,不要总是吓唬它,你们得保护它啊!”

来福和旺财对于洛根的这些提醒没有在意,它们现在对小猞猁还是抱有敌意的,只是本能的不喜欢小猞猁而已。  至于说威胁就不至于了,这只小猞猁实在是太小了一些,也根本不被来福和旺财放在眼里。在它们眼里,小猞猁和大黑一样实际上都是‘无害’的。  洛根的心情不错,稍微逗了一下小猞猁,不过这只小猞猁本来就出生没多久,再加上忽然间到了这个陌生的环境、嗅到了陌生的气息,现在还战战兢兢着呢。  洛根也没有多逗,主要是接下来还需要继续去狩猎,所以也就是将小猞猁放在背包的袋子里,暂时的安置就好。回家再仔细照料,这就是洛根现在做的事情。  安妮仔细算了算,家里现在有两只狗、一只紫貂,还有新来的猞猁,这是四只宠物了。  这还不算大花和小花,它们在安妮的眼里就是单纯的骑乘马,只是生产工具。  不过安妮也不觉得它们的存在就是没必要的,不管是来福还是大黑,它们都不是以卖萌为生。来福和旺财就不用说了,它们一直都是在保护着葫芦牧场,是洛根的重要帮手。  至于大黑呢,现阶段似乎是在卖萌,可是对于它的训练也不少。只要它长大了,就有可能成为洛根的重要帮手。到时候到处去掏兔子洞,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每天在家门口溜达。  而小猞猁就更加不用说了,将它带回牧场,就是奔着控制住葫芦牧场的兔子数量的。只要它能够适应牧场的生活,以后葫芦牧场里的兔子们就不好过了,它们的天敌来了。  这么算起来的话,葫芦牧场的好多宠物,它们的任务就是和兔子有关了。  也不得不说这些害兽让洛根的压力很大,这个牧场主是千方百计的想要灭杀兔子。  这绝对没有什么问题,洛根也认为这一切都是他应该做的事情。牧场主,肯定不会允许兔子在牧场持续的繁殖,不会允许野兔在牧场疯狂的打洞。  进山打猎,现在还没有打死什么猎物,倒是抓了一个小宠物。这事情挺有意思的,稍微的超出了预期,不过也没什么不好接受的。  小猞猁在不安的叫唤着,想要让它的母亲回到身边。但是很可惜,就算是它的声音哀怨等等,心硬如铁的洛根也不会动摇,这只小猞猁就是要去葫芦牧场生活了。  平托继续走在前头,抓只小猞猁也就是顺手而为,这还算不上真正的打猎。  他还准备着让洛根开开眼界,让洛根这个菜鸟知道真正的猎人应该有的水平,让洛根知道一个优秀的老派牧场主应该具备哪些技能。  洛根只需要跟着就好,一边走一边观察着四周,忽然间洛根停下了脚步。  树根旁边有一些植物,叶片是掌状复叶,有五片。最主要的是叶片上仗着茎顶,结出来一串鲜红色的浆果。  看到洛根在打量,平托解释说道,“花旗参,在肯塔基已经有人种植了,出售到亚洲市场。中国和韩国是它们最大的市场,不过我们没有挖掘的资格,你明白吗?”

明白了,这些果然就是花旗参,但是花旗参在美国也有一定的保护级别,采挖需要资质。  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在美国不是随随便便看到了东西都能挖。在加州的时候,洛根还听说过有人觉得公路旁边的多肉可以挖。结果挖了、卖了,也犯罪了。  安妮看了看四周,说道,“如果你喜欢,你可以挖起来,只要不出售就好,我不会举报。”

洛根想了想,小声说道,“那我仔细研究研究,我得找点有年份的,这东西据说泡酒好。”

虽然也有人说人参的成分和胡萝卜一样,也说花旗参和野山参有一定差距。但是洛根觉得自己可以试试,既然看到了这些好东西,错过了总觉得有那么一些遗憾。  既然不想遗憾,当回挖参人好了,回去泡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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