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轻轻一笑:“不用麻烦了,过一段时间它自己会止住的,这个程度的失血不碍事。”
楚梦却在这时候感到了一丝不对劲,或许是由于总归怀有戒心,她总觉得男子这种表现有些刻意。 于是楚梦居高临下的看着想要站起来的银发男子:“你之前不知道这里死了一个人吗?”
“猜到和看到是两回事”,男子终于扶着石壁站了起来,同时解释了一句:“我猜到她可能会对遇到的所有人动手,但我先前并不知道这里有人,也是直到跟着你过来才发现的。”
“所以你果然是跟着我们过来的”,楚梦抓住了“独角兽”的字眼准备追问到底,“如果你只是想要自保,为什么要跟着我们呢?凭你这种隐身的能力,只要不和我们直接撞上任谁也发现不了吧。”
对方对于楚梦的追问看上去很是无奈,但是又带有一种大人对于孩子的包容:“我慢慢从头说起好吗?不过我可以先告诉你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我感知到了你的善良,而我也想离开这里了。”
楚梦对这个回答不置可否,打算听听具体的内容再下结论,在此之前楚梦告诉自己,一定不能放下对他的戒备:“好吧,那咱们边走边说吧。”
毕竟只是刚刚才认识,而且对方还是在这种情况下露面,白灵翎自然不会追着去给人包扎。 于是,三人就保持着白灵翎和楚梦一左一右,银发男子在中间这种微妙的平衡沿着通道向外走去。男子腹部血液滴在他走过的路上,盛开了一地的红梅。 白灵翎看到了想要开口问,但是马上又闭上了嘴,她知道梦梦现在并没有完全信任对方,她觉得自己现在还是尽量少暴露出己方信息的匮乏为妙。 于是在楚梦和白领都没有开口说话的情况下,银发男子开始继续讲起了他身上的故事。 “由于外貌姣好,我顺利地通过了男仆的选拔,并且成为这里的主人的贴身佣人。而最先发现我的种族的,还是这个城堡的管家。”
“作为主人的贴身佣人,我并不需要做很多体力活,同时报酬又很高完全足够养活我自己,主人还给了我起了一个名字'琼洱'。 我开始以为这样以外贸选拔男仆的城堡主人应该是一个女性,很可能爱好男色。 可是没想到,这个城堡的主人其实是一个不过十五六岁的少年,唯一有些特殊的就是他的爱好,他喜欢跳舞。”
白灵翎听到这里第一时间的反应就是认为自己听错了,转眼看了楚梦的神色她就意识到自己确实没听错,这座古堡的主人是男性。 楚梦乍一听到也有些惊讶,但是随其回忆起自己见到的那个虚幻的身影:如果那是一个少年的话,对于自己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那人身上确实有一种雌雄莫辨的美感。 只不过因为那双红舞鞋与其妙曼的舞姿再加上古堡内偏柔和的装饰风格,让楚梦下意识认为古堡的主人应该是一个女性。 银发男子琼洱似乎同样感受到了楚梦和白灵翎的惊讶,贴心的停顿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才接着说道。 “不过,不幸的是他的悲剧似乎也在于此,他的骨质极其脆弱。即便是长时间的站立或走动都会让他难以负荷,而想要跳出优美的舞蹈显然是需要高强度的训练的,他的身体并没有这种条件。”
琼洱说道这里轻微地叹息了一声,似乎是在为古堡的主人叹息:“主人常去的房间内都铺着厚厚的地毯,防止他走路摔倒受伤。”
楚梦想着在舞池中见到的纤细的身影,确实看着有些过于瘦弱了,不过看样子琼洱会是打破这种局面的关键。 果然就听琼洱接着道:“十四五岁本是活泼好动的年纪,他却一直被困在城堡的几个房间中,虽然仆人和管家都十分尽责并且大多是从心底的疼惜主人,可是他还是很想尝试一下不一样的活动。”
琼洱说着似乎陷入了回忆,声音愈发轻柔:“那天管家出门采购,我那时很是活泼而且最讨人喜欢,因此除了不睡觉外一直都陪在主人旁边。 主人跟身边的我们说,他想去舞池看看,想看大家跳舞。 可是管家在离开之前千叮咛万嘱咐过,不要让主人离开所在的房间。而且那时我旁边还有另外一个人,他很是沉稳听话管家不允许的,他绝对不会做。 我虽然看着主人困在房间里有些可怜,但是我自己一个人也做不了什么。 本来事情就应该这样过去,像每一个采买日一样,但是那一次主人说动了另外一个贴身男仆——原来他恋爱了,对象还是古堡里的一位女佣。”
楚梦听到这里,觉得很多事情都可以联系起来了。比如说女佣宿舍衣柜里的那张纸条,比如说本来不该出现在古堡书房的那些字条。 现在想来,甚至可能是古堡的主人在帮忙撮合他的贴身男仆和梅玲,作为让他带自己出去的报酬或是交换。 白灵翎显然也想到了什么,兀自叹了一口气了,问道:“后来呢?”
“后来的事情证明,管家所说的不让主人离开这间房是有道理的,开始主人精力还比较充沛或许一切都还好,而后来果然发生了意外。”
琼洱说着像是又回到了那一日,脸上布满了忧色,语言都简略了很多:“去了舞池主人又不满足于没看到跳舞,还想让我们带他去花园看看。就在花园他受伤了,我却比他伤得更重,也是那时候发现我的血竟然有奇特的作用。”
白灵翎听着又叹了一口气,旁边的楚梦脸上的表情也称不上是喜悦:“之后你就被困在了这里?”
“如果要用一句话概括的话是这样。但其实主人并不想这么做,是管家做的决定。并且我的出现似乎带给了他一个全新的思路,一个或许可以真正治好主人甚至远超过治好他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