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曾经对于教唆犯量刑很重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犯罪专业传承是很可怕的,就像我们现在说的黄氏四兄弟。老五太小,在上小学,他的四个哥哥,刚开始就精准了目标客户群体:到城市买塑料大棚的、到农机市场买农机的。在八十年代中期,农民进城比较怕事,好欺负,而且买这两类产品的人身上都至少带着上万元现金。在人均收入每月不到100元左右的城市里,可谓巨款了。他们初期的作案手法大多以“丢疙瘩”(诈骗)、“碰瓷”(敲诈勒索)为主,得益于黄父的言传身教,他们按照套路每次搞个千二百八的现金马上就撤退,有谨慎的黄老大布置,报案的人太少,又是农闲时节出来搞几次,竟然没有被发现。随着他们的理想从买拖拉机慢慢变成买小轿车,当然就不满足于每次敲诈几百块钱时,受害者满不在乎地从暗藏的衣兜里拿出几万巨款,然后抽几张给他们的场景了。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当被害人掏出巨款时候他们同时掏出了刺刀…自此以后,就是以敲诈为开端,以持刀抢劫收尾。为了更好地实施犯罪,又在村子里面招了几个稳妥的同伙。人一多,“纪律”就有些放松了。老四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他找了个女朋友,是正正经经开发廊的。两人情浓时,老四炫耀了自己,和盘托出了“家族生意”的内幕。过了几个月,黄老大敏锐地觉查在一个城市频频作案,可能公安局汇总后已经成立了专案组侦破。所以决定不在本市作案,带领同伙去了另外一个城市准备作一票就回来。老四正恩爱,没有去。然后那一天老四大醉,和恋人发生了口角,痛殴恋人一顿,呼呼大睡了。恋人破门而出,气愤中,走进了附近的派出所…老四被重案大队录第一份口供时候酒还没有醒,稀里糊涂地全说了。第二天早上,他恋人又去派出所说自己生气了乱说的云云。这狗血剧情,怎么说呢,此女比陈露“仗义”,老四比霍尊命苦。黄家“大部队”到外地一饭店吃饭,老三顺手掂了一食客的提包,有三万多块,然后就不准备再作案了满载而归。当然,他们想不到的事情太多了:他们想不到老四已经被抓,他们回来必经之地的汽车站布满了刑警,把他们的团伙一锅烩了。当时的办案流程是没有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因为还需要频频提审,暂不送看守所,都关在收容审查站一段时间,最多的管有四年多才转逮捕后送看守所。黄老大此人第一眼很木纳,低调。进入号内,故意畏畏缩缩,自称是一人力三轮车夫,有醉汉坐车不掏钱发生对殴。要赔钱,家离得远,需要几天后钱才能到,钱到位了就走人。并说他出去时谁需要给家里捎话他一定办到。在人们都不在意时他说了几句“唇典”,三十多人的号室自然有识货的,在夜深人静时他们对了几句,他请求对方帮忙。在他们进入审查站的第二晚,黄老大乘人不备,偷吃了牙刷,然后报告肚子疼。管教干警过来时,满脸汗珠,表情痛苦,需要去医院检查。因为是刚换班的警察,黄又才去,不了解他的案情(确定防范级别),就有人信誓旦旦说他就是欠三四百块的医药费赔对方,事情很小,没有人看管他也不会逃跑。于是干警让公安机关批了劳教在收容审查站服劳教(这个词不太准确)的两个劳教人员用架子车送他去医院检查。只跟了一名值班警察,也没有戴手铐。在大门口登记一下就急匆匆走了。收容审查站大门值班室的墙壁上按监号挂满了在押人员姓名的木牌,根据办案部门交代的监管级别挂相应颜色的标记。黄老大被送医院不一会,值班人员在登记表上登记,看了登记名字,对比一下监管级别牌子,大吃一惊,红色!这是极有可能判死刑的最高警戒级别。急匆匆带上戒具,开着偏三轮追上,不由分说就把黄老大戴上了手铐,砸上了脚镣。把牙刷从黄老大身上取出后,他回到审查站,就没有进原来的号室,直接转号,而且,在他转逮捕前的几个月内,脚镣就没有取下来过。但是,这个暴力集团的首犯,后来凭借自己丰富的江湖经验,在审判中,终逃一死,也算是黑道中的枭雄了。因为黄氏兄弟的案情重大,逮捕后在看守所中也是重点监控对象。但彼时的看守所里没有监控视频,号室里面常有持强凌弱的牢头狱霸现象发生。因为黄老大一贯低调,自保能力很强,引起在押人员和干警的反感少一点。其他三个都是所在号室里面的不稳定因素,经常调号室,名声在看守所里越来越差。以致黄老二某天发现自己后脑勺有片铜钱大小的脱发,狱医看病,狱医看后和蔼地对黄老二说,”这是枪毙你的时候让子弹进的顺利。”
把黄老二说得哭笑不得。当时看守所执行规章制度很严格,未决犯判决没有下来前不能会见家人,死刑犯判决下来就砸上镣铐,到死也不能见家人。唯一有可能见家人的时候就是开庭,在法庭上表现好的话会在庭后给家人说两三分钟的话。还有一个办法就是,起诉书副本经法院发给被告人后,才能见律师,律师见被告人时,偶尔可能带上家属偷偷看一眼。黄老大第一次见到他的辩护律师时,律师向他透露了关于案件的内幕。事发后,黄父马上就凑了一笔当时的“巨款”托人跑事,忙乎了一阵子,没有人收礼。有知情人士透露,公安机关侦破此案耗时几年,黄氏兄弟作案时间跨度长,次数多,手法专业,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基本按当时的法律,四兄弟个个都够死刑标准,到省会花个大钱或可保证一、二人性命。黄父看似一个农民,其实骨子里是一江湖人,运作能力特别大,最后结果就是,为了贯彻执行“少杀、慎杀”原则,可能要两个死刑,一个死缓,一个无期。老大、老二都结婚有了男孩,黄父决定哥四个就按年龄来衡量,就是老大、老二会判死刑,老三死缓,老四无期徒刑。老大、老二见了律师都无话可说,无奈之下只好认可了这个即将到来的结果。过一段时间开庭审判了。在法庭上,虽然黄老大知道自己即将被判死刑,在法庭上仍然以低调、卑微的姿态接受审判。黄老二是明知自己的下场,很放的开,以睥睨天下的目光站在法庭上。最绝的就是黄老三,这哥们太相信他父亲了,父亲说自己是死缓,自己就不会死。而且小时候看的电影都是共产党员威武不屈的,自己做不成“威武不屈”的表情,倒是在看守所几个月混成了滚刀肉,警察都没有办法。而且评书中水泊梁山之类的江湖传统教育使他习惯性地在法庭上本色出演了滚刀肉。审判长三次提醒他注意自己的态度,前两次他满不在乎。第三次提醒时候他竟然、居然、决然地脑子进水般说了句“我态度不好,你还能判我死刑?”
法官当时就笑了“这可不一定。”
他陡然清醒,马上道歉。法官态度很好,仍然笑着说“我不接受你的道歉”。据说当天晚上在看守所黄老三自己把自己的嘴抽肿了。但是为时已晚。判决下来,首犯黄老大认罪态度好,判死缓。黄老二、黄老三死刑,黄老四无期徒刑。高院维持了这个判决。不管是不是身处江湖,黄老大,这种行走江湖多年,不叫的狗才是最可怕的。3中队的邵国发,只是最后跟了黄氏兄弟作案一起的小喽啰。但是他时常把这四兄弟的“事迹”挂着嘴边。然后被人通过举报信箱举报邵国发,传授犯罪经验。在1997年以前的刑法里有一条“传习犯罪经验罪”。邵国发这次摊上大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