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拐角处施施然走来一单臂的巨汉。之所以说他是巨汉,是因为此人足足有凌昆仑两个高。他头系一根发带,身后杂草一般的头发四散披着,脸色发青,左袖空空荡荡的,仔细一看,左眼眶内也是空无一物。这个眇一目,断一臂的人静静地站在那里,右臂扶着一把九环刀当做拐杖。他全身黑衣黑裤,虽然是个强盗,看起来却是英武不凡。谁也想不通为什么这个看起来有些军人模样的男人,会落草为寇。这世上,每个人都有自己难以言说的秘密。这是凌昆仑这几天下来对凡间的初步认识。不过对于行镖之人来说,碰上劫道儿的,如果谈不拢,那就只有打这一条路。这人二话不说先砍翻了前去探路的三米,现在雷开明连着问他十几次皆不答话,看样子只有动刀子。雷开明拔出自己马鞍旁斜挎着的朴刀,一声刀鸣响彻山峦,刀气纵横四溢。他从马上轻轻一跃,右手拖着刀就像黑衣人砍去。刀势迅猛,刀气惊人。树上的麻雀方才还叽叽喳喳叫个不停,此刻却闭起了嘴巴,扑动着翅膀远离了这一片是非之地。雷开明练的是硬桥硬马的外家功夫,本来不擅长用兵器,但是面前的敌人手里拄着一把九环刀,自己就算练成了金钟罩铁布衫,也不见得能挨上一刀,因而他不得不拿出许久不曾使用的朴刀去对敌。刀行至黑衣人头顶,黑衣人突然身形一闪,当拐杖用的九环刀被他一脚踢起,刀在半空中转了一个圈,叮的一声,挡住了下落的朴刀。刀势未尽,雷开明从九环刀之上抽出朴刀,往黑衣人肋下挥去,那黑衣人也不躲闪,单臂提着重达千钧的九环刀往胸前一挡,卡住朴刀刀尾,令得朴刀刀头再也无法前进半分。后面王成峰瞧见了,依旧眯着眼睛,不为所动,他必须保护货物,这是他的职责。雷开明将朴刀收回,对着后方大喊道:“众人结阵,王兄,李兄,后面交给你们了!”
也不等二人回话,雷开明又向黑衣人右腿砍出一刀。这是江湖上极其流行的匹夫刀法。即先砍头,再刺腰,最后剁腿。那黑衣人见雷开明用得如此粗鄙的刀法,不由得轻笑两声,还不等雷开明的朴刀运至自己脚边,瞅准雷开明的破绽,一脚踹将出去,将雷开明踹飞了两三丈。后面的车马在王成峰和李勋的率领下,立刻被排成一列,剩余的几人结成一个四方阵型,把看起来能被风吹倒的账房先生和货物护在中央,提防着来自未知处的袭击。李勋父子取下身后背着的弓箭,弯弓搭箭准备出手。凌昆仑运灵力于全身,浑身散发着阵阵红芒,随时准备出手击退来犯之人。安排好了后面的货物,王成峰赶到前边交战处,从地上扶起被黑衣人一脚踹飞的雷开明,随即一枪刺出。那一杆梨花枪跟了他四十年,从七岁开始,寒来暑往,每日挥枪一千下,直练得双手鲜血淋漓才肯罢休。第二天他又会继续练枪,反反复复,手上的皮肉都已经绽开,双手结满了血痂。到后来,血痂也被磨烂。日子就这么不长不短地过着,王成峰也这么不声不响地练着。没人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村里人只觉着这孩子疯了。村里头的老人家不止一次地劝说过他那像山一般沉默的父亲,可中年男人一句话也没搭理过。又过了几年,男人生了背疮死了。剩下一个尚未及冠的王成峰孤苦伶仃地活着。再往后的十年,王成峰除了每日练枪,还要帮村里人干活,只有这样才有饭吃。这一杆梨花枪的枪头之前有现在的两个大,跟着王成峰这么多年,连枪头也被风沙打磨去了棱角。直到有一天,镇子上的一户恶霸被满门屠尽,人们才意识到王成峰为什么练枪。幼时起,他的母亲就被恶霸所霸占,他的父亲双腿已废,根本提不起枪去抢回女人。万般无奈之下,抢回女人的担子落在了王成峰肩上。父亲去世之后,他本来不想再去找恶霸复仇,因为母亲虽然被霸占,但好歹也是锦衣玉食,而且有了另一个孩子。可是有一次他去看望母亲时,却发现他的母亲连同那同母异父的弟弟都被恶霸新纳的姬妾用毒酒鸩杀在房中。恶霸对此丝毫不以为意。他只当女人是衣服,穿旧了再换一套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那一天,王成峰二十岁整。那一天,梨花枪第一次饮人血。凌昆仑坐在火堆旁,嘴里嚼着吴梦子给自己的寒时橘,静静地回想着吴梦子刚刚对自己所说的关于王成峰的故事。他还是喜欢连皮吃,橘子皮苦涩,却又带着一种芳香,这种味道让他很沉醉。他仔细咀嚼着口中的橘子皮,那种青涩微苦的味道,让他集中自己所有的精力去回想下午的那一枪。下午的那一枪惊走了劫道儿的黑衣土匪,却也震撼了凌昆仑的整个人。他从未见过那样的一枪。那一枪仿佛能让整个时间倒流,仿佛能让整个山峦为之倾倒。在那一瞬间,王成峰似乎和自己的枪成为了一体,成为了可弑仙人的杀神之枪。空中没有风声,凌昆仑却觉得狂风大作。一杆遮天蔽日,沾满了鲜血,枪杆似乎还在着火的长枪横空出世,枪尖缓缓停在黑衣人咽喉处两寸处的地方,枪身所爆出的凌厉之意,划破了黑衣人脖颈处的肌肤,一滴鲜血缓缓流出。在枪尖距离自己尚远时,那黑衣人妄图用九环刀抵挡,却不想那一柄跟随自己多少年月的九环刀,在那一杆枪头都快要磨秃了的梨花枪面前就如同豆腐一般不堪一击。这小小的镖局竟然还有功力如此高深之人?黑衣人的眼珠子都快掉地上了。他纵横江湖廿十载,还从来没见过这种功夫。不对,这种功夫,甚至不可能是武学了,这绝对是修行之人才能用出来的杀招。只有王成峰自己知道,自己不是什么修行之人,也永远不可能成为修行之人。因为他身上最重要的几条经脉已经有四条碎裂了。枪者,是为兵中之王。习武之人练枪杀人,修行之人用枪弑神。凌昆仑却觉得王成峰的枪可以战胜他认识的大部分人,甚至是他父亲。这一枪太恐怖了,惊得山水失色。行镖之人一般不会惹什么大麻烦,当时的王成峰虽然很想一枪挑死眼前这黑衣人为三米报仇,可他不知道这样做会不会为镖队惹来更大的麻烦。所以他放走了那黑衣人,只希望不要再横生枝节。雷开明拍拍身上的土,将三米的头颅用包袱包住,面容悲戚地四下寻着三米的尸身。一行人在山脚后找到三米的尸首,随便挖了个坑,立了块木牌,将那尸骨未寒的少年草草安葬了。此刻,众人坐在火堆旁,默默地吃着东西补充体力。秋夜,寒气渐重。今夜的云彩厚厚实实的将三轮月亮遮蔽到死。云裁剪了月光,不留给人间一丝光芒。李安凡用双手把自己楼得更紧一点,好让热量不那么快散失。少年愤愤地嚼着一块硬面饼,双眼眨也不眨的死死盯着在远处盘腿打坐的王成峰,少年心中不解,明明有机会报仇,为什么非要放走那恶贼。雷开明招呼着剩下的几位押镖人问吴梦子取了些黄纸,烧给了尸骨未寒的三米。一行人连纸钱都没处买,只能用黄纸代替。黑色的纸碎在火焰上空翻腾着,像是孤魂野鬼打着灯笼,像是三米的脸庞在轻轻对人世间说着告别的话语。李勋取出自己的破酒葫芦,喝了一口之后一反常态地把酒葫芦塞给自己的儿子。李安凡抬起脖子,将他爹仅剩的一点酒统统倒入喉咙。酒并不烈,但是多少有点醉意。当父亲的并不知道如何给他解释今天下午王成峰的所作所为,他只能给儿子两口酒,灌醉之后再说。可能喝醉之后更容易理解王成峰的做法吧。吴梦子随着雷开明一行人祭奠完三米之后回来了。他一屁股坐在火堆旁,饱经风霜的脸上看不出什么波澜。这种情况他见得太多了。世道不太平,总还有这样那样的危险时时刻刻威胁着这些在俗世苦苦挣扎的人们。他们都是田里的粮食,不知何时会被镰刀无情的收割;他们都是河里的鱼,不知何地会被命运这一张大网网住;他们都是酒囊饭袋和红粉骷髅,不知会被何人取走自己比鹅毛还轻的生命。可能这就是凌昆仑所不了解的凡间吧。比修界多了一丝烟火气,却同样的冷愈寒冰。缺点东西。凌昆仑不知道缺了点什么,他只是凭借本能觉得缺了点东西。凌昆仑来到吴梦子身边,递给了他自己的酒葫芦。老者看着递酒的少年,淡淡一笑,用左手接过酒葫芦,用右手轻抚了一下眼角,对凌昆仑说道:“这种事在凡间很常见的,常常有人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没了,你身为修行之人,应该更清楚这一点吧。”
“一个人的生命真的如此轻易就会消散吗?”
“我们这种人就像是草芥,自然生无人问,死无人知。像三米这种好歹有人收尸,别的人不知道哪一天死在外面,也只能喂狼了。”
吴梦子又喝了一口酒,从袖子中取出几个橘子,扔进嘴里慢慢地咀嚼着。橘皮的苦涩并不会让他感到很难受,他只觉得这苦涩还不够深,还不够重。凌昆仑也学着他,将橘子扔进嘴里,让水果在唇齿碰撞之间产生那种让人刻骨铭心的苦涩。“雷总镖头是个好人。要是没有他,我们这些人不知道会死在什么地方。”
吴梦子接着说道,“镖局里头的人每一个人的故事,都可以跟你讲很久,每一个人都在为了生活苦苦支撑着。”
凌昆仑点了点头。他忽然觉得自己有点幸运。经历过的所有,都应该是一个人的财富。有幸与他们同行,对凌昆仑来说又何尝不是一件幸事。远处的王成峰静静坐着,他将长枪横在膝上,闭目养神。凌昆仑看了看他乱糟糟的头发,看了看蹲在火堆旁呆呆地嚼着硬面饼的雷开明,转过头又看看在自己身旁连饮数口精猿酿的吴梦子,脸上闪过一丝怜惜,一丝痛苦。他从来也不知道凡间的生活能如此艰难。虽然自己的父兄失踪了,但是自己这三年来依旧不愁吃穿,修行所用的诸多典籍草药总还是有。他从来也没有为了生计而发愁过。三米的死亡,吴梦子和王成峰的遭遇,让他对这个世界有了属于自己的独特的认识。活着,从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小兄弟,你这修行之人喝的酒就是不一样,真带劲啊。”
吴梦子砸吧砸吧嘴,将酒葫芦还给了凌昆仑。凌昆仑面上浮现笑意,他向来对喜欢喝酒的人很有好感。“您给我说说凡间最好的酒吧。等我有时间了一定去尝尝。”
凌昆仑面色诚恳,笑意盈盈的对吴梦子恳求道。吴梦子从来也没有想到过这修行之人对自己这肉体凡胎也有所求,当下对这涉世未深的少年又平添了几分好感,他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地开始向凌昆仑介绍起凡间佳酿。“要说这凡间最值得浮一大白的,就应该是严州城的女儿红。在凡间,只要是人家家里生了女娃,等到这女娃满月之时,就在树下将酿好的酒藏好,等到闺女出嫁时再取出。因而得名女儿红。”
吴梦子津津有味地说道。“这女儿红当真是人间仙酿,一口入喉,甜酸苦辛酸涩六种滋味浑然一体,整体绵柔醇厚,芳香四溢。”
躲在一旁偷听两人谈话的二虎憨憨笑道。凌昆仑这才注意到这一位押镖之人。他面相憨厚,身形高大,坐着也要比凌昆仑高半个头。凌昆仑的话题打开了大家的话匣子,几人七嘴八舌地都开始向这平日里难得一见的修行之人介绍凡间佳酿。“我说,最好的还是竹叶青,这竹叶青是以汾酒为底,加之以凡间众多药材,最后加上些冰糖酿造出来的。喝的时候不仅有酒香,还有药香,入口优柔绵长,余味无穷啊。”
小豆率先发话,看来他最喜欢的是镇子上的竹叶青。“要我说,最好的还就是最常见的烧刀子。不仅便宜,而且耐喝。喝起来那一种烧心挠肺的感觉,当真让人欲罢不能。”
一位押镖人说道。雷开明发话了,“你们都懂什么?走过几天镖啊?在这乱说。”
他冲着凌昆仑微微一笑,继续说道,“最好喝的还应该是那杏花村,清明时节来上一口杏花村,所有烦人的事都会消失不见的,那可真叫一个解忧。”
几人此起彼伏,议论纷纷,凌昆仑嘴角微扬,眉间对这些人充满了兴趣。他们尽管被人世折磨,可是一说到酒,好像就忘记了一切烦恼。凌昆仑认真地记住了他们所说的每一种酒,一旁的李安凡也听得入了迷。众人围绕着火堆,分享着自己的故事。柴火噼里啪啦地燃烧着,似乎也在仔细聆听。云彩不知何时飘走了,三轮月一轮月满,两轮月半,也在静静地看着这一群暂时忘记痛苦的人。夜深了,该逝去的,就让它随风逝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