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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天外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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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升认得那面旗帜。还是两年前,黎家全家上下数十口人离开辽屠帝国,正穿过沙漠,前往未知的天芒帝国,路上雇佣了许多帮工,其中有一个人就背着金钟花旗,他不是领路人,却总是走在队伍最前面,他也不是仆役,什么杂活都不干,对雇主向来不远不近的,那些马夫杂役对他都有点畏惧。迁往天芒帝国的旅程苦闷无聊,但有一件事黎升记得清清楚楚,近一个月的旅途中,他们没有遇到过任何劫匪的袭击,似乎印证了老爷黎振对天芒帝国局势的判断,其实却是因为金钟城的庇护。金钟城曾经是黎家的保护者,这更增添了黎升的疑惑:为什么两年之后保护者会变成屠杀者?他甚至开始怀疑强盗战乌是不是搞错了。抱旗的两人停在原处,行者黑衣人一个人驶近,距离凤清台十余步时停下,翻身下马,将手中的长弓放好,不疾不徐,好像正准备跟偶遇的老友打声招呼。“天山黑侠拜访金钟城的地盘,真是稀客啊。”

“嘿,金钟城杀手敢一个人出战,也真罕见啊。”

“迫不得已,不过在下好歹也学过一阵子搏斗之术。”

“在下天山不蒙榭凤清台。”

凤清台双手握剑,剑尖仍是斜斜指地。“久仰久仰,在下金钟城无名小卒,不值一提。”

黑衣杀手拔出了刀,和强盗们常用的弯刀不一样,他手中的刀平直狭窄,刀刃长不过两尺,和凤清台的大长剑比起来像一把匕首。两人越走越近,旁观的人群摒住了呼吸,等待着决定生死的一刻。黎升心中更是忐忑,期待着天山黑侠的胜利,他已经打定主意,不管凤清台待会如何对待身边的两名少年,他都不会再插手。杀手与黑侠走近到三步之内,谁也没有动手,一步之内,还是不动手,两人互相盯着,好像即将擦身而过的熟人,只是点头示意而已。黎升的一颗心却悬在嗓子眼里,他见过许多次比武,自己还曾经参加过几次,双方总是隔着很远就摆出架势,一边接近一边还要不停地改换招势,从来没有人像这两位一样,随意到连点杀气都没有。杀手与黑侠已经肩并肩,中间只隔着不到一步的距离,只需半步就会错开,他们仍扭头互相盯着,杀气突然间全面迸发,从无到盛气凌人只是一瞬间,短刀与长剑同时出招。即使早有准备,即使一直眼睁睁地看着,旁观的人群还是吃了一惊,身不由己往后一倾,好像远处的刀剑招呼的是自己的要害。刀与剑出击快如闪电,却没有相交,黑衣杀手退却的速度比出刀的速度更快,眨眼间,他已经退到五步以外,正好在长剑的攻击范围边缘。凤清台不等剑招变老,也及时收回剑势。第一招似乎没分胜负,黎升觉得天山黑侠更强些,但是他没有十分把握,因为他想起父亲黎振曾经说过的一句话。黎振对小儿子向来十分放纵,从不过分逼他刻苦练功,可是有一回黎升又对别人的武功评头论足时,黎振难得地严肃了一回,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又指了指自己的手,说道:“有一对好眼力,比有一双好手力要难得多。”

黎升当时对这句话不以为然,但是现在他相信了。凤清台几招之间就杀死了六名亡命之徒,金钟城杀手悄无声息地屠灭了黎家上下几十口人,眼前的黑衣杀手纵然不是当事者,身手也差不到哪去,两人都是如假报换的高手,可是生死相搏之时,招式却朴实到简陋的地步,不过一劈一刺,与老家仆柳亮万年不变的长枪一戳有异曲同工之妙。反倒是黎升自己,拳法、刀法都学了好几套,谈起辽屠帝国纷繁的武术流派时更加头头是道,遇着最普通的强盗却没有还手之力。华而不实,这是父亲黎振含笑摇头对他下的评语。杀手与黑侠再次交锋,这回两人没有慢慢接近,而是像蓄满力道的利箭、绷紧肌肉的豹子,一跃而起,倏忽即至,刀剑碰撞,发出刺耳的磨擦声。还是黑衣杀手首先退却,而且退得更远,直至十步以外,神情紧张,好像每一根汗毛都在竖立。凤清台又挥了一次长剑,向前迈了一大步。黎升心中一动,以为天山黑侠就要追击敌手发动致命一击,但他错了,凤清台只迈了一步就停住不动,双方双陷入僵持状态。两人雕像似地对峙,持续了好长一段时间,令周围的观众迷惑不解,谁也不敢贸然叫好,万一站错了队,可是要惹来杀身之祸的。“落魂香,我早该想到的。”

凤清台突然单腿跪下,双手仍然紧握剑柄,但它不再是杀人的武器,只是一根支撑物。黎升不知道什么是“落魂香”,对此一无所知的人不止他一个,但大家都清楚一件事:天山黑侠中了暗算。“你们这种侠客总是这样,‘早该想到’,就是没防备,哼。”

黑衣杀手语气中满是不屑,对手下败将没有一丝怜悯。“落魂香无色无味,中者软弱无力,害人不浅,十五年前,武帝立誓全部销毁永世不用,如今重新现世,看来金钟城还跟从前一样,不值得相信。”

“嘿嘿,看来你知道的不少,不过你错了,这不是落魂香,所以,帝主的誓没有打破,金钟城也还是可信的,尤其是金钟城从不留活口这件事,你一定要相信。”

黑衣杀手边说边走到凤清台身后,锐利的刀尖抵在侠客的肩窝上。就是这样了?黎升不敢相信,一心期待着凤清台奋起反击,但这只是少年的奢望,好人应该打败坏人,光明正大应该压过阴谋诡计,天山黑侠也“早该想到”,太多“应该”永远成不了现实。黑衣杀手的狭刀慢慢插入,直到刀柄,凤清台没有反抗,死得波澜不惊,只有尸体一直扶着剑跪立不倒,不远处,就躺着死在他剑下的六名强盗。黑衣杀手握着仍在滴血的狭刀,扭身看着数十名强盗。他杀死了一名真正的侠客,手段鄙劣,可仍然是胜利者,所以众人明知道一轰而上,很有可能杀死他,但是所有强盗,不管他们在抢夺人口与牲畜时如何豪横,这时却都像面对着恶狗的小绵羊一样,胆战心惊,低眉顺眼。杀手目光鄙夷,在凤清台身上擦净刀身上的血迹,收刀入鞘,缓步走回自己的马前,翻身上马,寻思了一会,冷冷地说道:“做完生意马上走,谁也不准停留。”

强盗们如蒙大赦,纷纷点头称是。天山黑侠令人失望,强盗们更加让人不屑,报仇的曙光刚刚露头又暗淡下去。黎升想不出自己如何才能打败金钟城的仇人,他原本以为练成了神聚力速成法门,就能上门挑战杀光敌人,现在才醒悟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容易。但他明白了一件事,父亲黎振、师父柳亮还有两个哥哥并非毫无还手之力,他们也和凤清台一样中了暗算。黑衣杀手催马前进,在路口转向东方,进入金钟城的地盘,在他身后,两名抱旗人紧紧跟随,像是两头母狮跟在刚刚战胜入侵者的雄狮后面,路口以西的观望者,不过是一群缩头缩颈的野狗。“做完生意马上走。”

黎升很快就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而且发现自己也成了商品。金钟城杀手经过之后不久,从北方的山口走来一队商旅,排成长长的队列,有的骑马,有的驾着车辆,服饰各异,庞庞杂杂有数百人之多。商人与盗匪,界限分明,常常对立的两拨人,在这条路上却达成了和平的默契,双方都在互相等待着,强盗们纷纷拿出抢来的物品与人口,像刚入行的小伙计一样,向走过的商人推销自己的东西,其中大多数物品他们自己也叫不出名字。商人很喜欢这种买卖,不仅价格便宜,运气好的话,还能从不识货的强盗手中买到某件来历不明的稀世珍宝,最关键的是,丁字路口是安全的,最凶残的匪徒也得压制内心的冲动,不敢动携带金银的商人一根手指。商人为此已经付出了代价,他们向天芒帝国最大的“强盗”金钟城交付了保护费,换取特权,不受小股盗匪的骚扰。交易热火朝天地进行着,七具尸体的血腥之气顷刻间就被冲得烟消云散,人来人往,黎升透过人群再次看到不远处的天山黑侠时,尸体已经倒下,长剑没了踪影,几具尸体明显被人搜刮一空。黎升一肚子的感慨和不知所以,他前边的两名少年却没有太多想法,两人刚刚逃过一劫,“救命恩人”竟然是金钟城的杀手,现在他们要自救了。两人张嘴去咬手上的绳子,左右的俘虏们愣了一下,全都明白过来,这一串人已经自由了,他们的“主人”——战乌帮的六名强盗——已经变成死人。不过,在这个强盗与商人主导的丁客路口,“主人”显然不是稀罕之物,俘虏们手上的绳子还没咬开,过来几名商人,二话不说,指挥着手下的奴仆斩断绳索,准备接收这一队“货物”。有些人顺从地跟着新“主人”走,也有些人向想商人们解释。“我不是奴隶!”

黎升对着奔自己而来的大胡子嚷道,前边的两名少年也用另一种语叫嚷着,不论哪种语,招来的都是哈哈大笑。大胡子收起割绳的短刀,抓住黎升的一条胳膊,要带他上车,黎升一腔怒火正无处发泄,于是运足了力气,一脚踹在大胡子身上。黎升虽然年纪不大,武功学得也不到家,但是这一脚的力量却也不小,大胡子疼得大叫一声,恼羞成怒,回手一拳狠狠击中黎升的小腹。这一拳比黎升的一脚力道还大些,黎升原本想好了应对的招式,可是还没来得及施展就被打得一个趔趄,大胡子下手可比黎家的庄丁狠多了。大胡子还要再打,一名商人厉声说了几句,大概意思是让他不要打死了奴隶,那可是刚“买”来的货物。被踹了一脚的大胡子很记恨,打开笼车木门时,故意将黎升的头撞在木栅上,黎升只觉得脑子一阵眩晕,整个人被扔了进去。落身的地方却有一个活人,那人尖叫一声,将黎升踢开,黎升滚到一边,好一会才恢复知觉,发现商队已经重新上路,向东追随金钟花旗的足迹。笼车不是一辆,后面还有一串,拉车的全是双角硕大的壮牛,许多面目狰狞的宁人黑衣人跟在车队两边。黎升回头看看笼车里面,还有十几个孩子蜷缩在杂草堆里,正用小兽般惶恐不安的目光盯着他,不知道哪一个是刚才被他压着的人。投奔天山的希望破灭了,黎升只能又回最初的希望之路上,他伸手去摸怀里的白绢,要查看明白那上面有没有他最想见到的文字。白绢没了。黎升的脑子里嗡的一声,全身上下摸了一遍,白绢的确没了,前后左右的草堆里也没有它的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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