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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奸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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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村。  天已经黑了,到了要睡觉的时候,可小地瓜两只小手托着小腮帮子,明显气鼓鼓的不高兴。  可他娘交待过的,要他每天教村民认五个字的任务,他还是一丝不苟的去完成了。  自从叶玄说地瓜这样天姿聪颖,还自带乌鸦嘴技能属于家族遗传之后,叶秋彻底放了心。不再担心儿子因为早慧而有什么副作用,该教他的就都开始教了。  这会子地瓜老师才下课,因为今天刚刚教了村民们认了母亲、娘几个字,想起那个答应带他出门,又说话不算数的骗子娘,心情抑郁了。  未方氏和朱长富对视一眼,微露笑意。  从口袋里掏出地瓜老师今天收到的小零食,故意一唱一合的打趣道,“哎呀,这么好的芝麻酥,要不要留着地瓜他娘回来吃呢?她可是最喜欢吃这个的。”

朱长富道,“那当然不留啊,她把咱们小地瓜扔家里,自己跑出去忙活正事了,这样坏的娘,当然不能把好东西留给她吃。”

小地瓜纠结的皱起小眉头,有些犹豫,他娘哄他自然是他娘不对,可他娘去忙正事,也不是坏娘啊?  朱方氏见状,拿了芝麻酥给小不点,“那就都给咱地瓜吃,好不好啊?”

小地瓜拿着芝麻酥,可到底还是没忍心拆,“还是放着……呃,放着过年吃!”

这小鬼头!  看他眼睛亮闪闪的似是找到一个好借口,老两口忍俊不禁,正想再逗他两句,忽地就听马蹄声响。  再往门口看,却是小伍赶回来了。  连水都来不及喝一口,只抬手抹一把额头的大汗,便道,“村长在宜川谈了笔大买卖,把全村的酸菜都卖出去了。快点把东西收拾起来,还有什么能卖的山货,我们一并拖了去。”

啥?啊!  这下子,整个仙人村都惊动了。  惊动之后,是欢喜得全都了无睡意。比起熬夜,还是赚钱要紧!  朱长富立即组织人手开始准备酸菜,小伍进八角镇时已经跟徐三思约好了,他明天就会带着小坛子上山来分装,装好了就走,可没时间耽误。  大人们不睡,小地瓜两只大眼睛更是瞪得溜圆,“那伍叔叔你们明天是要去找我娘么?”

“是。”

小伍这会子才有空坐下来喝碗面汤,填填肚子。  小地瓜攥着两只小拳头,目光闪闪,“那你带我去!舅舅都说了的,我不能离开我娘的。就是我娘不听话!”

这会子,他倒是记着白毛舅舅的话了。  小伍本觉得好笑,可小地瓜在怀里掏摸掏摸,掏摸出一块小小的铭牌来,“这是叔叔给我的,他说叫我有事的时候跟你们说,叫你们也听我的话。”

小伍仔细一瞧,可真吓坏了。  这不是令牌,却是比令牌还要紧的铭牌。在所有士兵入伍之后,都会打制这样一块牌子,刻着所属军营,籍贯和名字。一旦阵亡,就靠着这块铭牌辨别身份,是所有军人从不离身之物。  却没想到,李雍会把自己的铭牌给了地瓜。这样一来,小伍还真不好不慎重考虑下地瓜的意见了。  万一小不点回头告黑状,营长会帮谁,是显而易见的吧?  “让他去吧。”

朱方氏没留意到什么铭牌,只是听见小地瓜缠着小伍要出门,道,“要不这孩子在家里也成天不安心,你带他出去走走,只怕他还能老实些。要怕没人带他,让老头子跟你们一起去。”

要送这么多的酸菜出门,必定得有人押送。朱长富已经决定亲自去走一遭,让老伴回来给他收拾行李了。再带上一个小地瓜,朱方氏也觉得问题不大。  没了那个碍事的娘,小地瓜知道,他这回是走得成了。欢呼一声,扑上去亲了朱方氏一口,回头又亲了小伍一口,认真的说,“你不能跟我娘一样,说话不算数哦。”

那……好吧。  小伍笑着说,“遵令。”

※  东齐京城十里地外的密林里,鸦雀无声。  漆黑的夜里,除了一双双闪闪发亮的眼睛,没有半点动静。  忽地,一只黑鹰从天而降,悄无声息的一头扎进密林里,准确的落到一位年轻将军的肩膀上。  因为只有他的身上带着一股特殊的香料,这只在西秦皇室受过特殊训练的黑鹰,一闻就知道了。  抬手给它顺了顺毛,李雍丢了块兔子肉过去,黑鹰张嘴接过,然后很乖顺抬起一条鹰腿,让李雍解下上面手指粗的小竹筒。  等他看完竹筒里的内容,牛俭已经急不可耐的问道,“怎样?”

李雍淡然简短道,“跟预料的一样。”

东齐陛下与皇后都被困在皇宫里,但并未完全丧失兵权,只要他们能想法把人救出来,那么东齐攻打西秦的困局将不战而解。  这也就是他找了借口,悄然潜伏进东齐的原因所在。  “那咱们这就杀进去?”

牛俭年纪虽大,却是员猛将,听说要打仗,就想当先锋了。  可李雍摇了摇头,这里人多,他不能告诉大家,竹简上皇后,也就是西秦公主传出绝密消息。  东齐陛下虽然没死,却被下了剧毒,生死难料。  就算他们打进皇宫,也很有可能救不回东齐帝,到时能做主的,还是大皇子他们。  所以唯今之计,只有一个办法。  让所有人以为皇上没事,把小皇子和兵符一起偷出来。让小皇子拿着兵符号令群臣,先平息叛乱,控制住局势,才能依靠西秦的力量,拥立小皇子登基,真正掌握局势。  信写得简短,但言下未尽之意,李雍却是能明白的。  嫁与东齐的这位西秦公主,不但琴技高妙,为人也聪慧异常,是李雍最欣赏的一位堂姐。她有胆识,也有魄力,与其让东齐的皇位落入那些对西秦并不友善的皇子之手,倒不如支持这位堂姐夺取政权。  几乎是一瞬间,李雍就下了决心,“牛将军你在这里待命,我带一百人先进入王城。”

什么?才一百人?那太危险了吧?  牛俭不肯,“不如让我去吧,营长你留下指挥。”

李雍摇了摇头,“你又不熟悉东齐的风土人情,只怕连城门也混不进去。就这么决定了,我明日一早进城。到时你等我的信号,看到信号再行攻城。”

这下牛俭没法争了,李雍便是姓李,却也是西秦皇室子孙,自小就在宫中学习过各国的风土人情,甚至地方语言。  况且人家年轻,长得又帅,稍稍打扮得好一些,便是个富家公子,带几个随从进京也不引人怀疑。  哪象老牛,往哪里一站都是杀气腾腾,一张口更是地道的西秦口音。在这个节骨眼上,想要混进东齐京城,只怕不容易。  既然决定了要去,就要扮得象些。  幸好这一路而来,李雍已经准备了一支小小的商队。  脱下盔甲,换一身锦衣,往马车里一坐,命人烹茶烧水的折腾起,他就是十足的翩翩富家子。  趁夜把车赶到城门下,趁着明日天明,刚开城门人少时混进去。  可牛俭虽担心,也只能说一句,“那营长万事小心。”

看他这副恨不能亲自替代的表情,李雍忽地眸光闪了闪,几不可察的往桌上的空碗处望去。  伪装成小厮的亲兵铁蛋,忽地就心领神会道,“牛将军,不如把你的炒米借些来吧。你看咱们这儿什么都有,就没什么好吃的,这看着也不象个大家公子啊。”

唔,这话似乎也有些道理。老牛想想,营长去冒这个大的险,分他些炒米也无妨。可刚拿出自己私藏的零嘴袋子,就被铁蛋嘻嘻笑着一把抢了去。  “那就谢谢啦!”

这混蛋!那一袋子吃食,全是临出发前,老牛硬从叶秋送李雍的点心里,打劫下来的。  李雍所剩的,都在行军途中跟兄弟们分食了。只有老牛精打细算当了回铁公鸡,一直抠抠索索的还剩下这些,就指望解馋熬回家,没想到一回被人抄了底。  老牛气得还没来得及开骂,铁蛋就把那袋子零食往车里一扔,“出发!”

白马阿雪低嘶一声,带头走了。  马车里,男人拿开水泡上一碗叶秋精心烹制的高档炒米,当那混合了芝麻花生等等的熟悉甜香味在小小的车厢里弥散开来,男人满足的在心里微叹了口气,开吃!  等到天亮,要进城门时,那守卫的小兵上门盘查。可车门才开,就闻到一股香甜的食物香气,一大早的,分外惹人垂涎。  小兵长年守着城门,最会看眉高眼低。一闻这香气,就知道车里坐着的是真正讲究的富人。这样的人,应该不会是什么奸细吧?  才想看一眼车里是何方神圣,那个冰山般的贵公子也不说话,只淡淡的瞥他一眼,就随手扔出一块金黄色的糕点,竟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  小兵先是一愣,随即赶紧藏在袖里,也不细看,就吆喝着走走走的放行了。  等到商队进了城,他躲一边悄悄咬一口那糕点,虽有些硬了,却是从来没吃过的美味。  小兵幸福的眯起了眼,把糕点包好,原想带回去给娘老子尝尝,可一时忍不住又咬了一口,然后,再咬一口,又是一口。  等到晚上带回家时,一块巴掌大的糕点,就只剩下两口了。  可就这,小兵的爹娘也吃得无比满足,不住口的夸儿子孝顺,倒让小兵羞惭不已,心中暗下决心。要是下回再遇到那个贵公子,再要一块这个糕点,他保证不偷吃!  ※  某猪:果然,营长的手下,都不素好银!  某马:你懂什么?这叫谋略。  某猪:明明是骗人!  某马:那不刚好跟村长一对么?嘿嘿,作者君那个懒虫,下午说要空下来专门码字的,结果睡个午觉她就一觉睡过去了。咳咳,更新晚了点,不好意思哈!但还是来了,还是值得表扬滴。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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