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二章交出合同陆晴芷走进办公室,谨慎地关好了门,赵小玲在一边有些唯唯诺诺地不敢看她,陆晴芷就知道自己的身世肯定已经暴露了。“不用看她,我自己都已经猜出来了。”
宋晚坐在椅子上,镇定自若道,“你还以为自己的身世很难猜吗?亲子鉴定可以作假。”
“但是人假不了。”
闻言,陆晴芷心虚地后退了一步,但还是梗着脖子,“……你有什么证据?我告诉你,我才是陆家的大小姐,你只是一个私生女,凭什么质疑我?”
宋晚手里当然已经有了自己和陆冥幽的亲子鉴定,但是陆冥幽一直没有戳破陆晴芷的身份,肯定是有着自己的道理。无论如何,宋晚还是相信陆冥幽不会欺骗她,毕竟在资料中,陆冥幽确实对她这个随手捡来的妹妹百般呵护,对于陆晴芷,则一直不怎么亲近。思及此处,宋晚没有直接说出口,反倒让陆晴芷心中的石头落了地:看来江晚晚只是听赵小玲说了她们两个人的关系,并没有确凿的证据,本来还以为自己已经暴露无疑了,这样一来,陆晴芷抬了抬下巴。“要是拿不出来证据,就不要到我面前耀武扬威。我知道大哥更喜欢你,但是你就不怕我把你的真面目,抖落到爷爷和大哥面前吗?”
宋晚现在更加确定陆晴芷的后面,是有其他人在带动了——否则就算陆晴芷再长一个脑袋出来,也想不到狸猫换太子的办法。赵小玲很了解江晚晚,知道她只要说出口,就不会是猜测这么简单,但是陆晴芷总是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又从不听她的话……“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是我背叛了你,这件事和……和陆总没有任何关系。”
赵小玲站出来,眼眶有些红了,“看到你能活着回来,我真的很高兴,我亏欠你的我会努力偿还,晚晚……”宋晚躲开赵小玲想要拉住自己的手,“抱歉,我和你不是很熟,这些话你可以留着,等到我某一天恢复了记忆再说。”
气氛一时间僵持下来,聂新竹拉了拉宋晚的手。“这个工作室本来就应该是晚晚的,你们当时并购并没有通过晚晚的同意,现在她回来了,你们之前的合同是完全没有法律效应的。”
宋晚附和着点点头,陆晴芷瞬间有些慌了,看向赵小玲,却看见她转过了目光,不再看她。“那你们的意思,是让我把这个工作室还给江晚晚?”
陆晴芷拔高了音量,“你们知不知道我花在工作室里多少钱,你们凭什么伸手就要拿走?”
聂新竹才不管这一套,抱着胳膊道,“这本来就是晚晚的东西啊,你投进来这么多钱,工作室还是半死不活的样子,说明你根本就没有办法经营好这个工作室,为什么要握着不放?”
宋晚现在其实也不见得有时间来处理工作室的事情,毕竟有设计天分的人是“江晚晚”,就算宋晚是失去了记忆的江晚晚,她对设计也没有那份热忱。但是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就不能落在别人的手里,更别说是自己的敌人。“合同交给凌云,如果你这个合同失去了法律效益,我自然会拿回属于我自己的东西。”
宋晚看向凌云,“这么一点小事,我相信沈氏一定可以帮我完成的吧?”
凌云顿了顿——原来是在这里等着他呢。沈氏掺和进陆家的家事,这可不算是什么好事,凌云要是今天答应下来,就算是和陆晴芷结仇了,但要是不答应,就算是得罪了宋晚和宋家。一个陆晴芷,沈氏倒是不放在眼里,但是被这样裹挟着做下决定,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憋屈。“怎么了?凌特助没有这个权限吗?”
宋晚翘着二郎腿,枕着下巴似笑非笑地看着凌云,凌云清了清嗓子,还是看向陆晴芷。“那就请小陆总把合同交给我吧,如果没有问题,我会及时归还的。”
凌云面无表情地看着陆晴芷——他要比陆晴芷高了一个半头,十分有压迫感,再加上常年在外面奔波,看起来很不好惹。陆晴芷哆嗦了一下,但还是不想交出合同。这份合同能不能生效,她比任何人都要清楚,所以绝对不能让江晚晚的人把东西带走。“陆总,你就给他们吧……”赵小玲拉着陆晴芷的手,低声道,“现在这个江晚晚看起来不是很好应付,只是一个工作室而已,让出去就让出去了。”
办公室不大,即使赵小玲的声音很小,众人还是能听得清清楚楚。聂新竹攥紧了拳头。“赵小玲,你有没有良心啊!当时晚晚对你有多好,你又是怎么拿到那么好的成绩,我承认你确实有些本事,但是如果没有晚晚,你能有今天吗!”
宋晚抬了抬手,赵小玲红着眼圈看向江晚晚。她承认自己对不起江晚晚,但是陆晴芷是自己找了十多年的妹妹,是人,心中都有所偏向,她愿意弥补江晚晚的损失,但是不愿意在这个天平中给江晚晚加码。聂新竹见状,也有些委屈地站在宋晚的身后。“有一说一,江晚晚能有你这样的朋友,是一种失败,但是现在的我根本不在意这些。”
宋晚偏了一下头,凌云得到示意,向前一步,居高临下地看着陆晴芷。“我今天不是来和你们商量的,你们要搞清楚。”
宋晚勾了勾唇角,眼中却满是尖锐的戾气,直逼得陆晴芷低下了头,“今天你想把合同给我,还是不想把合同给我,我都会拿走,不会让你得到一分一毫我的东西。”
“凌云,要是陆小姐不配合,我们也只能用些合理的手段,在陆小姐的手中,把东西拿回来了。”
虽然说宋晚使唤的是自己,但是凌云也不得不佩服这一刻宋晚的魄力——平时看起来懒懒散散很好得罪的样子,没想到真强硬起来,会是这个样子!陆晴芷囔喏了两声,终究还是把合同交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