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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0章 笙一,你看了可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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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章笙一,你看了可欢喜?“阿娘,我终于见到你了!”

朱天景常拿着画,告诉他,画中的女子,是他的阿娘,他的另一个阿娘。画中的女子,与眼前的女子,别无二致,他一眼便认出来。元笙一眨了眨眼睛,轻戳着他脸颊:“这小团子,真是我的儿子?”

这儿子,都会跑会跳了……可这一年多来,竟然未见过他,册子中,也未记载他的存在。季九曦:“是的,扶华,是你我的孩子,我们有个儿子。”

扶华摇着元笙一的手镯子,道:“阿娘……”“这个好看。”

元笙一取下手镯子,“你喜欢,阿娘便给你。”

“扶华,阿娘抱抱你,好不好?”

扶华把玩着镯子,开心不已,忙是点头,“好。”

元笙一抱了抱扶华,发现这兔崽子,是有些重量的。“小不点,还是有几斤肉的。”

“我才不是小不点,我是大人了。”

他这一本正经的样子,把人给逗笑了。元笙一:“扶华,让阿娘看看,你长了几颗牙齿了?”

扶华掰了掰手指,道:“十颗,我长了十颗。”

季九曦:“扶华,小调皮。”

季九曦想要抱他时,他却往元笙一怀里钻。他那双漂亮的眼睛里,看向季九曦时,是疏离之色。季九曦:“扶华!”

扶华抱住元笙一的胳膊,糯糯道:“我要阿娘……”“我……我不认识你……”季九曦:“……”这兔崽子,好歹自己见他的次数是多一些的,竟然如此亲疏有别。还说不认识自己。元笙一嗯哼了声,道:“季九曦,他都不和你亲近,你肯定许久没来看他了。”

“你是不是就没来看过他?”

季九曦摇头:“自然……自然不是的。”

“是的!”

扶华大声说道。他指着季九曦,道:“阿娘……我没见过他……”季九曦:“……”“你这小屁孩,小小年纪,怎么能睁眼说瞎话骗人呢!”

“阿爹一年前不是来看过你,你那时还哭鼻子了!”

一年前?元笙一一脚踹他,“季九曦,你好意思吗!你竟然这么久不来见他。”

陆文雨、朱天景在廊下坐着,看到他们在庭院里其乐融融的样子,他们露出了会心一笑。这一家子人,终于是聚齐了。一年多了,终于是见一次。千年万语,是抵不过那灿烂笑容。傍晚时候,小竹听着吩咐,送来了阿禧。小扶华见着阿禧,十分欢喜,像抱着布娃娃的一样抱着他,爱不释手。元笙一见他们投缘,便道:“扶华,阿禧陪着你,好不好?”

扶华点头,“好。”

季九曦……别人家的王妃,顶多是养只猫儿兔子的,自家的王妃,养只小凶兽。别人家的世子,是捧着书册子学习的,自家的世子,抱着小凶兽玩闹!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啊!可是,能有什么办法呢?他们母子,都那么喜欢那只小凶兽幼崽。季九曦:“扶华,不能被它抓伤了,知道吗?”

扶华抱紧着阿禧,道:“我们是好朋友。”

季九曦拍了拍他屁股,“小屁孩,你知道朋友是什么吗?”

小扶华傲娇的昂头,“知道,你与阿娘,就是朋友。”

季九曦瞪着他,“胡说,是夫妻。”

小扶华吐吐舌,“才不是,阿爹与阿娘才是夫妻,你是朋友。”

“你,兔崽子!你那个阿爹才是朋友!”

季九曦发现这兔崽子,是白费自己的一片疼爱了。还没长大呢,就胳膊肘子往外拽呢。……夜里,季九曦与元笙一一副寻常夫妻装扮便是离开了皇城新锦。王府及宫里得到静王出城的消息,已是次日午时。静王未带一婢子一侍卫离开,这无人知道,他是去哪里了。议书房。季照光拧碎了手中的棋子。这季九曦,如今是越来越随性了,枉顾皇命,擅自离城。季照光与朱太后,皆暗中派了人去椰城,可并未寻到人的踪迹。章王府。“殿下,元小姐,不在椰城。”

章王放下手中的册子,呵呵一笑,道:“季九曦,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带她去椰城。”

这不是给了季照光机会嘛。侍卫:“元小姐,也未传来回信。”

章王殿下笑容消失,眼神凝重起来。他道:“四五天了,什么消息都没有?”

侍卫:“是,已让旧草出去寻了。”

“殿下,可以多派出一些人去探查?”

章王沉思了一会。他叹息一气:“算了,不必。”

他在椅子上坐了下来,他道:“笙儿,是记不住吃过的爱情的苦。”

“女人,就是放不下。”

侍卫:“殿下,那现该如何做?”

元小姐一旦背叛,这可不好。章王罢了罢手,“随她去。”

“芙蓉山的案子,大理寺卿可查出什么了?”

“该是有眉目了,只是,此事,大理寺与国监台,口风很紧,直接和陛下汇报。”

廖长安呵呵一笑,转动着手中的玉笛。“咱们的陛下,也是坐不住了。那便有趣了,我也想看看,是谁,成为作乱的第一个人。”

北安。江面上,夕阳之景,十分美煊。两人一同赖在渔船上,看着日光步步落下,从树尖尖上,到山顶上,到江平面上。那橙黄的光,印着江面格外的温馨浪漫。“季九曦,这北安,真的美,不愧是上一朝的皇城。”

城中,是繁华气派之美,这郊外,是山清水秀、风景如画之美。“好看。”

季九曦侧脸看向她,“季国,还有许多好看的地方,到时,我们一起去看看。”

元笙一:“好啊,不过,下次,可要带上扶华!”

“这小家伙,也需要见见世面。”

提到扶华,元笙一情不自禁的露出了笑意。季九曦:“……”早知道,便先不告诉她扶华的存在了,如今,谈论几句话,总是要提及扶华,这……真是有些失宠了。夜里,烟火,炫美夺目。季九曦不仅仅准备了燃放的彩色烟火,还准备了手摇的摇火。因着这些烟火,小院子,又充满了人间气息。季九曦:“在芙蓉山时,见你凝神看着烟火,想来是非常喜欢的。我便准备着。”

“我可是试了好几天,才知道,这烟火,要成形状和眼色,是如何做成的。”

“你如今,喜欢蝴蝶兰,烟火,便还有蓝色的。”

烟火燃放时,一朵朵蝴蝶兰在空中绽放,像是一只的蓝色蝴蝶在空中飞舞。灵动,漂亮。季九曦:“笙一,你看了可欢喜?”

元笙一点点头,“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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