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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章 深林里的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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岔路深处有拐角,通过拐角后视角便豁然开朗。铺满小石子的平地上停着陆凛尧的卡宴,孟摇光把车停在旁边,下车时见陆凛尧正在和一个小女孩说话。她慢慢走过去,正好听见男人温和的嗓音:“王叔叔有事要忙,所以没来,不过这次有另一个姐姐来了。”

他声音里带一点鸦海市方言的味道,听起来格外温柔,孟摇光有些惊讶:“你还会说方言?”

陆凛尧抬眼看她,唇角带着点笑:“我小时候在鸦海市待过好几年。”

孟摇光点点头,看向那个才到她腰高的小女孩:“她是?”

原本猜测这会不会是陆凛尧的小侄女,可近看才发现,女孩的衣衫非常陈旧,甚至还打着补丁,她皮肤微黑,显然是常晒太阳却没有好好护理,背上还背着个小小的背篓,里面装了几根干枯的树枝。显然,她并不是陆凛尧的亲戚,而是这深山里穷人家的孩子。没等陆凛尧回答她这个问题,那小女孩先睁大一双乌黑的眼睛看向了她,小声地问:“姐姐是陆哥哥的媳妇吗?”

孟摇光:……连陆凛尧都愣了一下,两秒后才咳嗽一声否认了:“不是,她是我的学生。”

顿了顿,陆凛尧又有些好笑地问她:“你这么小,知道媳妇是什么意思吗?”

“我妈妈是我爸爸的媳妇。”

小女孩用方言道,“上次王叔叔说要给你找媳妇,我还以为这个姐姐就是。”

“听你王叔叔瞎说。”

陆凛尧牵着她的手站起来,转头对孟摇光道,“她叫小鱼,是这山里的孩子,我一年前找到这里来,险些在山里迷路,是她救了我一命把我带回了家,我们中午就在她家吃饭。”

“走吧。”

孟摇光迈步跟上他们俩,后面那辆大众也正驶进来停稳了。陆凛尧脚步微顿,回头望了一眼,本以为这么巧也有人来这山里玩,没想到下来那人竟直直跟着他们来了。他略挑眉毛,瞅了孟摇光一眼:“那是?”

孟摇光难得不加掩饰地露出了一脸烦躁:“林方西派来的,说是保镖。”

嘴唇微勾,陆凛尧没有再说什么,只当那人不存在地一手牵着小鱼,一边和孟摇光聊着天往前走。·“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孟摇光问。“鸦海市太无聊了。”

陆凛尧闲闲道,“刚好那段时间又没工作,我就在到处找适合野攀的地方,找来找去找到了这里,这一年大约来过三四次。”

“之前都是王茂陪你来吗?”

陆凛尧点点头:“不过他也就能开开车,给我端茶递水,别的什么都做不了。”

“我也什么都做不了啊。”

孟摇光嘀咕着,“我连室内攀岩都还没熟练,野外就更不行了。”

“你什么都不用做。”

陆凛尧侧头看她一眼,眼神里有淡淡的笑,“就当是来散心的好了。”

孟摇光愣住了。她看着陆凛尧的眼睛,茶色的瞳孔在阳光下潭水一样的深澈清冷,而只这样一个半秒的对视,他已经收回视线继续往前走了。孟摇光片刻后才抬起脚步跟上去。远远坠在后面的阎城看着前面两个背影,有些似笑非笑地弯起了嘴角。·没有走太久,他们来到了一栋小木屋。木屋周围有一圈菜地,简陋的栅栏旁放着几个竹编的菜筐,放开小鱼的手任由她奔向木屋,陆凛尧对孟摇光道:“小鱼的父母靠卖蔬菜为生,每天天不亮就会下山去,到深夜才能回家,日子过得很清苦。”

“卖菜能值几个钱?”

背后突然响起吊儿郎当的声音,是不知何时靠近了他们的阎城,他抱着脑袋看着这菜园子,懒洋洋的说,“这些菜全卖了,能值五十块钱吗?”

孟摇光反应很大地跟他拉开距离,回头时眉头皱得死紧,语气冷淡却仿佛咬牙切齿:“滚远一点。”

从没听过她这么说话的陆凛尧有些惊讶地看她一眼,孟摇光却顾不上这些了,她实在是极其厌恶阎城的存在,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态度。“林方西让你当我的保镖,普通保镖能随便插嘴老板的谈话吗?”

她冷冷看着阎城,“既然死活要跟着我,那就做好你的隐形人和哑巴,最好半点声音都不要发出来。”

阎城也没想到她对他的排斥居然大到这个程度,眨了眨眼睛,吊儿郎当的笑容猝然冷了一瞬,却又很快重新扬起来,他往后倒退一步,手放在胸前,躬身行了个四不像的礼,怪腔怪调地说,“小的遵命,孟大小姐。”

孟摇光尚还不能平复暴躁的心情,收回视线时触及陆凛尧平静的目光微微一顿,垂下了眼,大步朝木屋走了过去。陆凛尧没有急着走,转头看了一眼退出好几步的阎城,那男人对上他的视线立马笑起来,是一个标准而刻意的奉承笑容,却莫名一点都不谄媚,反而有种叫人警惕的野性。可陆凛尧没有警惕,他就像扫过一条狗一样轻描淡写地瞥过他,跟着孟摇光进去了。看着他的背影,阎城动了动脖子,脸上的表情一点一点变得凶狠起来:“不愧是陆家的主人,气场就是不一般。”

不知是夸赞还是嘲讽,他轻哼了一声,转身在菜园子里蹲下来了。反正那位大小姐那么不待见他,只怕他跟上去也只会被骂,还不如眼不见为净。妈的,真的跟条狗似的。阎城捡起一颗石头在菜地里狠狠一砸,在心里把给自己派任务的大老板骂了个爽。·小鱼的父母都是很朴实的农民农妇,陆凛尧这一年间来的次数虽然不多,但显然也已经和他们熟识了。只是即便如此,两人还是很拘谨,呆在他们自己家里倒像是做客似的,被晒黑的脸上始终挂着有些局促的笑。不过和这样朴实腼腆的态度相反,他们做的一桌菜倒是十分华丽,普通的红烧肉被做得香气扑鼻,放进嘴里仿佛能融化味蕾,让人恨不得把舌头一起吞了,还有别的菜也都各有味道,让孟摇光吃得非常满足。她在饭桌上很少说话,只是听陆凛尧和那一家人聊天。这其实是很神奇的一幕,除了在电影里,孟摇光从没见过陆凛尧和穷人相处的模样。然而当这一幕真的出现在面前时,却一点都不叫人觉得违和。陆凛尧似乎就是这样一个,当你看着他在穷奢极欲的名利场里举杯,在繁华耀眼的红毯上对无数镜头微笑时,你会觉得他就是个天生的贵族,生来就合该被世人仰望着前行。可当你看着他在这样简陋的木屋里,在掉漆的斑驳旧桌上和老实淳朴的农家说话时,又觉得他似乎本来就是穷人家长大的孩子,所以才有天生的亲和力与共情力,待谁都如水一般温和而润物细无声。明明是很矛盾的特性,可放在他身上,似乎总是迷人的。“嗯?”

被人这么一眨不眨地看着,就算是个木头都该有感觉了,当做不知的陆凛尧等了半天也没等到某人把目光从自己身上移开,这才有些无奈又有些高深莫测地回视过去,眼底还带着些浅淡的笑意。对上视线的刹那,原本端着碗扒着饭呆呆看着他的孟摇光,瞬间就如同受惊的猫一样飞快移开了视线。陆凛尧也不多言,只笑了一声。这笑如轻烟般散去,却叫孟摇光险些红了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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