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当。”
墨韵一个用力便按住了钟诚的腕骨:“不想被我废掉你的手,就老实回答我的问题!钟诚你别再妄想催眠我!”
听见墨韵的话,钟诚不怒返笑,看向墨韵的眼神依然满是浓烈而炙热的爱意:“这么多年你都没变过,还是这样迷人,学姐。”
钟诚好像有那么一个瞬间又看见了大学时期的墨韵,那个永远被所有人众星捧月围在中间的墨韵,恣意洒脱,永远散发着自信,只一眼钟诚就再也移不开视线了。一见倾心,再见倾城。他控制不住自己想要接近她,凡是墨韵参加的活动他都会参加,墨韵在的社团他也报名,墨韵听过的音乐,墨韵看过的书……他知道自己的身份,原以为自己这辈子也只能默默将喜欢放在心里。可总有那么一个机缘巧合的时间点,也许是那天的夕阳太过美好,也许是他不该凑热闹去参加自己根本不擅长的篮球比赛,也许是对方犯规的行径太过卑鄙,也许是他不该在罚球的时候顺利投进被对方彻底记恨上,也许是墨韵的正义感始终如一替他这种人解围。总之,等他缓过神来的时候,他就已经撑着一只肿的跟猪蹄一样的脚跟墨韵表白了,连一枝花都没有,他就那样呆愣愣地跟学校里最炽手可热的风云人物告白了。蠢得很。他这种人,怎么配的?那时候墨韵是怎么说的来着。“学弟,既然学人家表白就学个全套。”
墨韵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下一次追女孩的时候用点心,至少包个像样点的地方,音乐,鲜花都准备上,时代变了,女孩子可不好骗了。”
说完这话,墨韵还是扶着他,把人送到了医院。那时候钟诚就想着自己要包下东城最好的酒店,布置出最浪漫的现场,请最好的乐队,还要一整个屋子的玫瑰。他需要钱……命运就是喜欢这样跟他开玩笑,似乎只是让他成为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还不够让他绝望。一定要让他在终于燃起希望的时候,再狠狠将他踩进泥潭里。他为了钱除掉的目标,是墨韵的亲哥哥。那个墨韵从小到大最崇拜的人。知道这件事的时候,钟诚正在花店挑选鲜花,玫瑰的刺就那样扎进了他的掌心。他打响指的那只手,很快就被鲜血浸湿。他也曾想过这辈子都不要再出现在墨韵的面前,他这种渣滓,只配生活在阴森的角落,不配拥有一瞬的光亮。没有光的世界,好像也能活。只是……每当看见有人在笑的时候,他都觉得这世界跟自己格格不入。也许,他就不该出生。这世界,不欢迎他。要不,还是死了吧。就当他从没出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