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宋小枫配出一种类似于脚臭味的生化武器放在沐远的鞋里面,然后把鞋放在墙角,整个院落都是臭咸鱼的味道。沐远将屋子门紧紧关上,手捂着鼻子,囊声嚢气道:“你这是干什么啊,十里之外都能闻到这种味道。”
“先看看她的承受能力。”
宋小枫笑嘻嘻道,“一会咱们带她下地,让她这个千金小姐感受一下底层劳动人民的艰辛。”
慕容久久被带到地里,村民正在弯着腰插水稻,沐远穿着宋小枫给他准备的鞋下地,泥水漫过他的膝盖,打湿他的衣服。“下来试试。”
沐远拿着水稻朝慕容久久招招手。慕容久久穿的是绫罗绸缎,鞋子也是用绸缎做成,下水她的鞋就废了。这是她最喜欢的一双鞋子。慕容久久迟疑了,沐远继续道:“朝堂的生活不适合我,如果可以,我宁愿在乡下种一辈子田。而你想要的郎君是那个光鲜亮丽的白衣少年,咱们之间有着巨大的差距。”
“朝堂才是你的寄居之所,是展现才华的地方。你曾说过,你最想做的就是居庙堂之上,思君之忧,解百姓之苦。你将我带到这,就是为了让我死心是不是?”
慕容久久气呼呼的指着他,“沐远,你看看你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竟与这些人为舞,对得起你的十年寒窗苦读吗?”
“沐远哥哥,你还是跟我回去吧,不要浪费了你的才华,不要忘了你最初的梦想。”
沐远随意的将手上的苗插入水中,快,准,狠,一气呵成,没有任何拖泥带水的成分。他一口气插了两亩地直到累的直不起腰才停下,他扭头看了一眼自己插的绿苗,脸色露出满意的笑容。他越是习惯田间的生活,慕容久久心里越是酸涩,脚往下踩了踩,泥水湿了她的鞋子,她脚抬上来,泥水顺着鞋子流下来,脏乎乎的泥水让她打心眼里觉得恶心。她咬咬牙,闭上眼,直接跳进田间,泥水溅了她一脸。她一把抹去脸上的泥水,手揉搓了几下,用衣服将手擦干净,这才长长舒了口气。此时她发现好像下地没有她想的那么难,看着一片绿油油的麦苗,她眼底浮现出一抹冷厉,手朝绿苗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