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适白指了指《招魂》,捕捉到姜有苼眼里一闪而过的意外时,他眉梢微微一扬。她这个反应,说明他是跟她想到了一处的。姜有苼惊讶地望向他,她转过身,脖颈周围也不觉得酸痛了,并发问:“这部作品的数据是最差的,几乎没有什么读者,连载期间就连收入也少的可怜,你是怎么会在这几部数据较好的作品里选出它的?”
温适白看了眼她散落在胸前的发,抬指一勾,替她将发丝拢到身后:“大概是名字比较特别。”
姜有苼警告地看他一眼,拿出身为温适白小金主的姿态,道:“……别敷衍我。”
她也是当了几日的编辑以后,才知道有些作品的名字是多么的吸睛,还有一些作品又是多么的奇葩。《招魂》这部作品放在一堆数据能打的作品里,实在算不得打眼。但胜在题材新颖。然而,这是姜有苼认为的。因为很多读者和观众更偏好的还是言情风格的作品。尤其是有笙书斋的主营方向就是言情类型。温适白凑近她:“你怎么知道这是敷衍?”
姜有苼无语一瞬:“……我长了眼睛的好吗?”
温适白毫不吝啬地夸道:“那你的眼光真毒。”
姜有苼:“……”温适白:“当然,除了你挑选作品的眼光毒以外,你如今挑选男朋友的眼光也很毒。”
姜有苼:“……”好家伙。他这话不仅夸了他自己,还对她一夸一贬的。他夸她如今挑选男朋友的眼光好,分明是在暗指她以前挑男朋友的眼光很差,才会在温思爵身上耗费了她好几年的时间。还以为他从不在她的面前提起温思爵,就是不计较了。却原来,他始终是在意的。在意她跟温思爵那段毫无希望的感情。在意她曾经那样全心全意地喜欢着除他之外的另一个人。并且,姜有苼还从他的话里领悟出另一层意思,他说她眼光不好,其实就是在说温思爵不好,她忍俊不禁地问:“作为温少的小叔叔,你当着我的面这么贬低自己的亲侄子,真的好吗?”
温适白丝毫没有作为长辈应该适当维护一下自家晚辈的好品德:“我觉得很好。”
姜有苼咳嗽两声,结束这一茬,把话题重新拉回:“小叔叔,说正事。”
温思爵眼眸一深,语气低沉:“你叫我什么?”
姜有苼立马改口:“男朋友。”
她的称呼,取悦了他。温适白薄唇轻勾,把《招魂》摆在最前面。他没耐心像姜有苼一样去看作品里的每一个章节,所以,他只看整体讲述的故事即可。再一个便是他比姜有苼更了解市场的变化,更能抓准时机。“因为这些言情作品都太普通了。”
“且近几年类似这种类型改编的太多,不管是读者,还是观众,他们的口味都会跟着思想变化而改变。”
“因此,其中一部分人已经厌倦了老旧的言情风格,加之一部部争相改编的剧情相似度高,有些观众不用往后看就能猜到了整体故事的走向,所以,他们不会愿意花时间去看。”
“这时候,就需要新鲜一些的东西带给读者和观众们新鲜感。只有题材足够新颖,才能在一众风格相似的改编里脱颖而出,吸引他们看下去。”
姜有苼听完,连连点头。他跟她的想法很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