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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离别不过三个月,你便装作不认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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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刚说完,一道紫红色的月牙形剑气突破屋顶,切断楼层的顶梁柱,客栈开始发出断裂崩塌的声响

叶枫和叶灵反应过来,有敌袭,转头怒视萧临晨,叶枫冷漠的说道:“看来似乎是你在等人来包抄我们。

好,既然不能善了,我们也不需要太客气。

我虽然不喜欢无谓的争斗,但这并不代表我不能打。

哼,看来我有必要让你重新认识一下我才行。

别误会,这并不是我的人。

是吗?

潇临晨,真有你的。

离别不过三个月,你便装作不认识了吗?

只见一名身穿白衣素裙的女子,气质如霜,高不可攀,肌肤更是洁白似雪,嘴角微微一笑,自信又迷人。

叶枫看了也不禁失神片刻,叶灵看到白衣女子也不禁惊艳对方的气质和相貌世间罕见。

只有林轩不以为然,想到,“哼,真无聊,看起来冷冰冰的,像个冰块一样,没兴趣。

还是唐心好,会哭会闹,会笑会撒娇,那才有意思”。

然后不由得转身看了看在桌上睡觉的唐心,眼神中充满了溺爱。

潇临晨看到来人,不禁摇头叹气道:“冷姑娘,我们不是已经比试过了么!

怎么?

不服!

想再被我揍一次,那你的爱好真独特。

恐怕我只能再满足你一下了”。

佳人眉头微微一皱,带着怒气说道:闭嘴!

今时不同往日,今天就是我冷凝霜一雪前耻的时候。

废话少说,拔剑吧,潇临晨”。

潇临晨听了不禁笑道:“不过区区三年,你能有多少进步,我看还是算了吧”。

冷凝霜:“难道你师父没教过你永远不要小瞧你的敌人吗?

说完聚气提剑,反手一挥形成一道紫红色的月牙形剑气飞向潇临晨,又提速用剑直刺,以剑气为盾,紧随其后”。

潇临晨显然也发觉到冷凝霜的意图,这一发连招下来,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简单又皮实。

没有一招是花里胡哨的,时机和步骤都把握的很好,不得不赞叹到其战斗天赋之高。

可惜还不够,只见其抬手用力一挥,发出一道冲击波,剑气被轰得四分五裂。

另一只手散发着金光直面面向袭来的剑尖,单手紧紧握住剑身,人被击退数丈外。

其脚下的地板也被踩的支离破碎,可剑尖却再也难以前进半寸。

潇临晨刚想说一句不过如此,转眼就被一记柔拳打中,飞出数米外。

林轩因为修为太低而一脸懵逼,叶枫和叶灵却看的清清楚楚。

那姑娘发出的剑气除了让潇临晨出手腾出空隙外,还是为了遮挡住潇临晨的目光,隐瞒自己的剑是借力助跑在中途甩出去的。

目的很明显是为了出其不意,让他来不及反应,用脸来接飞拳,不得不说用的真是巧妙。

冷凝霜冷冷地说道:“我早就说过今时不同往日,今天就是我冷凝霜一雪前耻的时候。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小瞧我,你会后悔的”。

林轩一听这句名言,又注意到少女手中戴的古戒,想到“果然,古人诚不欺我,时来运转,运气来了挡不住,抱大腿的时候了,哈哈”。

林轩顿时眼冒金光,气冲斗牛,鼻尖喷出两股热息,内心激动的一批

兔子一看,感觉不妙,惨了,“宿主要被陌生外挂拐走了”。

兔子看着自家宿主那夸张的表情,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一下自己的宿主不要妄想一步登天,做人还是要脚踏实地比较好。

不应该总是试图攀上其他陌生外挂,这是可耻的。

说做就做,只见兔子摆了摆手,梳了梳头上的两撮毛,理了理自己的长耳朵,摆正好位置。

让自己显得更加容光焕发,待会训起宿主来也可以更加理直气壮!

兔子:“宿主,我个人觉得你这样见一个就换一个的行为是不道德的。

现在迷途知返还不晚,知错能改还是好孩子。

林轩看了看兔子这幅欠揍的模样,无奈翻了翻白眼,说道:“兔子,饭可以乱吃,但话可不能乱说。

不然我可是可以告你诽谤。

旁边的叶枫一听,想到:“果然,我就知道这小子不是一个省油的灯。

当初本以为他只是想当一个小白脸,没想到他居然是想养鱼。

看来这小子的鱼塘里的鱼还不少。

不行,我以后一定得留些心眼才行。

不然唐心那小丫头片子迟早吃亏。

叶枫转头看了看还趴在桌上熟睡的唐心,无奈的笑了笑,不由得感叹道:“这又当爹又当妈,可真累啊。

以后难免又得多几根白头发喽。

然后便不由分说的给了林轩一个让人自己体会的眼神。

意思是你小子小心点,最好不要让我抓到你的马脚。

林轩看了看,又想了想,身上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内心感叹:“娘家人果然都不是省油的灯啊。

幸好小爷我一向都是洁身自好的,从不脚踏两条船,只要我足够机灵,您能奈我何?

等等……惨了,差点忘了。

还有这只兔子在这里,这兔跟着我来到这里,并且跟我知根知底。

我会的,它都会。我不会的,它也有可能会。

俗话说的好,自古真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这是个对手啊,得防着点。

林轩用带着审视的眼光往兔子身上打量了几番想着,

如果这种兔子再不学乖,还是喜欢经常跟他唱反调,自己有必要在某种有需要的时刻拿出杀手锏威慑一下这个二货

不然它还不知道花儿为何这样红,真以为我只有你这一个外挂吗?

开玩笑,我可是穿越户,被作者偏爱的人好不?

你才想换新外挂呢,改天找个机会让你知道什么才是真挂逼。

真以为我是吃素的,没两把刷子,我敢跟你讨价还价。

只是我平时低调,我不用,我不说。

“放心吧,兔子,我是个专一的人,从不轻易换外挂,只要你乖乖的”。

林轩心里暗暗自得,想到多一个外挂也是挺好的,对着兔子笑了笑。

兔子看到林轩这副小人得志便猖狂的模样,心里是恨的咬牙切齿。

宝宝心里苦,但我不说。

兔子拿起一个胡萝卜狠狠地咬了一口,放在嘴里咀嚼了起来,心里有一肚子气,越嚼越生气。

很好,今天你对我爱答不理,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

林轩与兔子相互对视,相顾无言,一切尽在不言中。

且看日出光照时,谁在高山顶上笑。一人一兔谁都不服谁,仿佛只要有一方有意示弱,另一方就有机会得寸进尺。

正当兔子想着要不要趁大伙不注意把林轩绑了的时候,就见一点金色的光鞭甩过。

直接把客栈的门柱直接劈成两半,就像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整家客栈直接倒塌了。

突然发生的意外,让大家一时间反应不过来,毕竟现在客栈内还有许多普通人在。

若是在平时,林轩早就脚底抹油跑了。

可是此时睡着的大家都是毫无防备的状态下,要是在这时被房梁砸下,不死也得残。

这些人大部分可几乎都是看着自己长大的叔叔辈啊。

这时林轩也顾不得藏私了,急忙运用出自己的底牌。

将灵力与魂力融合在一起,金色的灵气团在接触到外界空气的情况下迅速发生变化,形成了透明状的水滴。

在这关键的时刻,林轩把水滴往上一扔,水滴与屋檐的碎片相撞,受到挤压的水滴发出了耀眼的光芒。

砰的一声。

小镇上方出现一个金黄色的小太阳在发光发热,将四周的一切都吞噬殆尽,周围狂风大作,眼前的一切惊呆众人。

看到这一切兔子发出了一身冷汗,吓得全身的白毛都竖立了起来,想到“我了个乖乖,这位林宿主藏的这么深!

等等,他手上怎么又出现一个水滴,难道是我被发现。

不可能啊,我的演技这么好。

再说我都还没付出行动呢。

难道?

只见一只白兔眼疾手快,转眼就蹦到唐心头上,抓住她的长发大喊道“都不许动。

谁敢动,我就一掌拍碎她的天灵盖。

这一喊,直接都把大伙都喊蒙了,转身就见一只白兔在一个少女的头上不停的蹦跶,大喊大叫,不停的说道,“可恶的宿主,我还没绑票呢,你居然想先撕票。

有实力了不起啊,有实力就可以欺负小动物了吗!

兔兔那么可爱,你居然想炸它,一点爱心都没有。

亏你还是受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熏陶的祖国花朵。

居然非法持有杀伤力武器,这是不道德的,不文明的,乖!

把它交出来,让我替你保管!然后跟我到局里去。

萧临晨,“不记得局里有招兔子做队员啊,我怎么不知道敌人那边有我方的卧底啊。

叶枫,“惨了,那兔子是朝廷的人,我去花衣楼喝花酒不付钱的事肯定也被发现了。

而林轩一听给整蒙了,心里忍不住吐槽道:“可以呀,兔子,前阵子还宿主,宿主那般叫得那么亲热。

这么快就本性暴露了。

此时林轩心里感到阵阵发痛,觉得自己真挚的感情被欺骗了。

好,你有人质,你说了算,我先让你多蹦哒几天。

别人是一枚金丹吞入腹,我命由我不由天!

我是一颗金丹向外吐,敢叫日月换新天。

兔子,你就使劲狂吧,待我水滴金丹大成之日,就是你身死魂灭之时!

我是林轩,从我重生到幻灵大陆起,我就知道我的一生将会不平凡,因为我有个系统。

虽然我的系统在未过境时就被天雷劈了个支离破碎但是我从未怀疑过,它会回来找我。

因为系统要是那么容易解决的话,也不会在各个异世界中泛滥,所以关于这点我从未怀疑过。

在那之前我得苟着!

有一天,一只兔子找到了我,它告诉我,它就是我的系统。

那时我的内心无法平静,充满狂风暴雨,我知道我的外挂终于到账了。

可我没想到它是苟成了一只矮穷挫的兔子,还背着个胡萝卜,大庭广众之下找我认亲,喊着要与天道肩并肩!

那气质,那表情,无所畏惧。

我开始有点害怕了。

我害怕它被天雷劈傻了,我害怕我还没成长起来就被它给坑死。

所以为了关爱弱小的小动物,不负小时候老师的教导,我决定给它找户好人家,先养着。

残酷的野外不适合它,它需要一个温暖的家!

在抓小兔子的过程中,在与它的数次搏斗下,我发现它的战斗力似乎比我高那么一点点。

如果不用我的另一个挂,我可能抓不住它,可是,要是用了的话,可能就抓不了活的了。

在水滴炸伤,就算不死也得残,而善良的我自然是希望它可以完完整整的过完下半生。

我还是很渴望待我君临天下之后有个老乡陪我说说话的。

于是我决定先去找外援,兔子,你先等着,我一定要把你从野生的变成家养的!

终于在我的不懈努力下,兔子先决定不折腾了。

可是好景不长,在一次意外中这只兔子,在见识到我的真实实力后翻脸比翻书还快。

它惦记上了我的挂,别人也许以为我的水滴是一种杀伤力极的火炼金产物。

但是说同为老乡,几乎对我知根知底的兔子,则看清了一切。

没错!

我那来自这世界之外的灵魂所发出的能量波动,简称魂力。

当灵力与魂力融合在一起,金色的灵气团在接触到外界空气的情况下迅速发生变化,形成了透明状的水滴。

这水滴受到轻微的挤压的水滴就发出强烈的爆炸,威力比原来强大数百倍。

因为害怕被发现,因此一直以来我都十分谨慎,毕竟兔子最多只是个偷渡客,而我是个带大杀伤力武器的sss域外邪魔。

若是不小心被天道发现了,它是九死一生,我是十死无生啊。

再让我的修为增长上去,我最次也是个人间行走人形核弹。

别的大佬顶多是飞升,我可能到后面有能耐像弗利萨大王那般,有空欣赏星球爆炸的烟火的绝世强者。

兔子就是看出了这点,见我拿出水滴跟它谈判,它才抓住唐心安危跟我交易。这几天的友情,在切实的利益面前不堪一击。

此刻局面是相当紧张,安静的氛围让人感到不适。

兔子意外的首先打破这份安静,缓缓开口说道:“宿主,跟我签订主仆契约吧,认我为主,让我带你称霸天下!

林轩听后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喊了声:“我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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