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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在百申村等了许久,正好碰到来百申村蹭朝食的李恪,一问去向,李恪鹌鹑便如实道出:
“陪少疏找恩人之妹。”再细问。
“去拜访任城王。”再细问。
“去照顾任城王生意。”一鞭子抽下去,毫不留情。
“父皇饶命,去平康坊了,巴巴拉拉(合盘托出)。”李世民几鞭子下去,根本停不住。
李世民之所以怒抽李恪,是有原因的,他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世家和杜皮的接触,平康坊头曲富春曲是清河崔氏的,他和清河崔氏不对付。 五姓女是世间公认第一,崔氏又是五姓之首,传说崔氏女子,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为世人所求,他自己求一个做妃子都求不到,只能退而求其次,娶了个韦氏女做妃,至今仍在后宫,还是四妃之首。 最让他生气的是,五大三粗的程咬金,求到一个大龄崔氏寡妇,这还是贵为国公的程咬金,高攀了。 杜皮好女色,万一让他接触了崔氏女,保不准就沉迷了,那些温婉贤淑的女子,比之李唐公主们,确实好了几个层次,万一杜皮迷恋上了,不要公主了,那势必会直接倒戈。 那么,全盘就崩了。 五姓女绝对不能和杜皮有过多接触,就算是平康坊里的四大名妓也不行! “君羡,近有可疑入百申村者乎?”李君羡急忙掏出一个绸布,上面记载着这段日子来百申村的外客,密密麻麻的。 李恪是最多的,来蹭饭的,这个无所谓,自己儿子。 长乐公主其次,这个更无所谓,自己女儿,将来这里的主母。 程咬金再次,来蹭饭的,也蹭酒,这个也无所谓。 段纶、杨思奇,那是得了自己命令来的,无所谓。 “尉迟公?”
李世民纳闷,绸布上记载尉迟敬德来过一次,还是程咬金带来的。
“亦为酒菜。”李君羡解释道。
“百申村之食,可比御膳?”李世民疑惑道。
“御膳,跟百申村吃食比,就是猪食,圣人你没看见,李嫣然就住在这儿,从不回家吃饭的。”当然,这是李君羡想想的,也不敢说。
“今日,朕定要尝尝!”李世民突然想到,他是一次都没吃过。
“嘶,马周?御史?”李世民发现了最后一个外人名字。
李君羡点点头,道:“市鸡。”意思是,来买鸡的。
“鸡?”李世民更疑惑了。
这里有个小插曲,他是不知道的,马周,御史,后来被他调去写了几天起居注,这人他相当欣赏,策论写的很棒。 马周,有两个爱好,喝酒、吃鸡。 记得有那么一天,长孙皇后打包了一只杜皮做的“荷叶鸡”回宫,准备给李世民吃的,正巧遇到马周,长孙皇后几乎知道所有大臣的私下爱好,知道马周喜欢吃鸡,遂把那只“荷叶鸡”赏给了马周,这只鸡,是马周这辈子吃过的绝味,斗胆问了长孙皇后以后,就经常跑百申村买鸡,就是自己做不出那个味道。 马周,小小御史,但二十年后,是大唐的宰辅。 李嫣然拿着一堆账册,交给李世民,救了李恪一命,李世民细细看着账册,发现看不懂,阿拉伯数字他当然看不懂,李嫣然汇报起来,朗朗上口。 “……次月,百申村纳国库三十五万贯,共余一百三十五万贯余,皆存入杜公子内库。”李世民抚须,乐开了花,纳国库是假,都进了他的内帑。 “少疏富亦,年入百万贯,哈哈哈,七月余,百万贯,哈哈哈……”李世民开怀大笑,他早已把杜皮内库那点钱,看成自己的军饷了。 “哈哈哈~”二妞在李嫣然身旁,也跟着笑,场上,只有二妞敢跟着笑。 李世民心情好,看着眼前这个可爱的瓷娃娃,自然不会怪罪给孩子。 “娃子笑甚?”
“哥哥小金库里,有二妞一百贯!一百贯!”
二妞仰起头,颇为得意的说道。
“哦?朕...我想去少疏的小金库看看,娃子可以带路否?”李世民问道。
二妞非常警惕的看向李世民,语破天惊的说道:“哥哥说,谁敢进小金库拿钱,就让五娘子打断他的腿!”二妞胖乎乎的的小手指指向左武卫将军李君羡,
李君羡快哭了,二妞啊,平日里叔叔和百骑司这么疼爱你了,你也不能累叔叔被打断腿啊。 “此话,有理!”李世民一反常态道,“那便不看了。”
“哥哥还说,只有一人例外,随便拿。”
李世民一听,还挺欣慰,少疏对朕忠矣,这娃子下一句话,必是“圣人可入”。 “豫章公主可入!”
二妞依然仰起头,颇为得意的说道。
“咳咳...”李世民被自己呛到了,转头一想,也对,一个意思,一个意思。 “可是扬州李善之女乎?”李世民扫了一圈人群,有所发现,这个女孩子百骑司报告过。
李月急忙跪下参拜,老九亦跪,李世民唏嘘不已,人家李善才是正儿八经的陇西李氏,扬州天花大难,李善尽了自己最大的能力,把损失降到最低,这种官员才是真正的千古。 一阵寒暄过后,李世民便安排李月去了尚服司,就是管理宫里衣服。这里提一下,李唐时代女性的地位,在历史上是很高的,没有过多的限制,内廷宫官制度,设有六宫,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下统二十四司,李世民没分那么细,这是他儿子分的。 尚宫和才子,同为正五品女官。 杜皮终于赶到了,看见那张脸,李世民不由得握紧了马鞭。 “呀,父皇,吃过朝食没?我跟你嗦吼,百申村的朝食不是一般的好。”杜皮一来,便献媚道。
李世民收起刚才的笑容,板着脸,道:“起居郎一夜风流。”“咯噔!”
杜皮暗叫不妙,这敢情是知道了。
李世民并不知道,只知道杜皮去了勾栏听曲,李世民非常好色,要不然也不会强抢齐王妃子,但他对青楼妓寨那种地方,不是很喜欢,认为污秽不堪。 没有任何曲比得上《秦王破阵舞》,这便是李世民。 “父皇,你误会我了。”杜皮在想招,必须把昨晚这个污点给抹了,“其实,我去勾栏听曲,也为了父皇。”
“嗯?”
李世民又紧了紧马鞭。
“过段日子,不是秋猎吗?秋猎后不是有酒宴吗。”杜皮想的是,嘿嘿,大型的求婚宴会,“我去勾栏,实为了安排宴席歌舞。”
“教坊司,不可乎?”
李世民反问。
“教坊司那群,不够骚啊!”杜皮摸着下巴,回忆着昨晚韦妙儿的伴舞。
在当时,“骚”是个褒义词,“风骚”更是正能量。 “小子甚顾秋猎?”李世民问道。
秋猎,也就是田猎,是一种仪式,李世民作为马上皇帝,尚武,非常喜欢这种仪式。 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田猎活动一开始是为了练兵,是军事活动,慢慢发展为一整套狩田礼制,秋猎作为帝王喜欢的一种活动一直被传承。 李世民时期的秋猎,规模非常大,用途也很多,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狩猎、赏赐、宴会,就像现代大型公司的年会一样。 而杜皮关心的仅仅是,在那一天,李世民会把豫章、长乐两位公主尚给自己,但不行,大唐第一赌神的婚姻不能这么随便,他要在秋猎后的宴会上,完成现代仪式:求婚! 杜皮还未说话,张阿难就乐呵呵的说道:“陛下,起居郎必是秋猎之日,求圣眷赐婚两位公主哩。”杜皮眼睛一亮,感激的看向张阿难的神助攻,一会儿定要好好的贿赂这个太监总管。 李世民抚须欣慰,突然,又问道:“少疏可知‘五姓女’?”
“不知!”
杜皮完全不思考,脱口便道。
“素闻‘五姓女’个个温婉贤良、姿仪万千,为世人所求....” 李世民话未说完,便被杜皮打断:“父皇,我心里只有豫章一...和长乐,两人,其他女人,就如天上之浮云,匆匆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