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F国的皇家城堡里,一个尊贵的女孩儿爱丽丝收到了一封来自华夏小学的聘任书。她身穿月白长裙捏着那张聘任书,微微笑了一下。终于要回到国内。就在此刻,她的手机传来一声信息推送,她打开来发现是一张照片。那上面的人异常熟悉,后面的hot标签更显示这条消息的点击量非常大。上面正是瞿夜辰苏溪遥和孩子们的照片。爱丽丝看着那张照片上熟悉的面容不由得一愣。夜?可这个女人是谁,为什么不是苏宝。难道,你放弃苏宝了吗。她缓缓的抚摸过屏幕上那张熟悉的脸。遇见瞿夜辰那年爱丽丝十六岁,是在青海市一次名流的年末晚宴上,天知道她有多厌烦这样的晚宴,还是当时她最好的闺蜜连哄带骗的叫她去的。她记得她闺蜜说:“去吧,爱丽丝,青海所有的青年才俊都会在这次晚宴中露面,说不定有你的真命天子呢。”
爱丽丝当时并不以为意。她走遍半个欧洲又回到国内,实在是不稀罕青年才俊,最后举着一杯香槟百无聊赖之际,遇见了瞿夜辰。这么多年信奉主教,她总是感谢天主让她最终决定了去那次晚宴。是缘分让她遇见了瞿夜辰。爱丽丝记得他们是聊过天的,在她被那个单手举杯,喉结上下一送就将杯里深色酒液一饮而尽的男人吸引,不由自主靠近时却不小心撞翻了服务员托着的两杯红酒。那时候她穿了件白色的裙子,裙子本就勾勒身形,是少女强求的性感,沾上了酒液之后越发凸显身材。此时瞿夜辰眉头一皱,极尽绅士的把外套脱下来递给她,示意她披上。宽大的外套甚至还带着男人的体温。爱丽丝从此格外钟情红白黑三色。也对瞿夜辰一见钟情。可惜缘分只让他遇见了瞿夜辰。她的家族有F国皇家血脉,虽然尊贵,却命运多舛,家族遗传病让他们鲜少有活过三十岁的族人,遇见瞿夜辰时,她的生命已经过完了一半。她原本也算个潇洒人,人生一世不过短短三十年,自己都顾不过来了,何必在乎别人,她一向敢爱敢恨,肆意潇洒,在欧洲街头对着高鼻梁的白种人吹过口哨,也在卢浮宫门口苦苦等候过流浪诗人。她不遗余力的燃烧最艳丽的颜色。偏偏在遇见瞿夜辰那一年变得胆小。她苦于病症,明明一见钟情却克己复礼,以朋友之姿守候了瞿夜辰六年,始终不敢越雷池一步。她曾以为终其一生不过如此,却在六年后,得知了苏宝的存在。而和苏宝一起出现的,还有一对认祖归宗的双生子,那年苏家与瞿家的联姻在青海声势浩大,苏宝以瞿少奶奶身份自居那天,她坐上了回F国的私人飞机。她想她和瞿夜辰总是不可能了,她不愿听到瞿夜辰和别的女人的消息,回了F国,山高水远,总能把该忘的人忘了。而今又是一个六年悄然而过。爱丽丝没学会忘记瞿夜辰,却明白了什么叫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她念念不忘,药石无医。一周前,医生诊断出她只剩下三年的生命,同时她也收到了瞿家双生子上学的消息,她当即决定回到国内。她这辈子一事无成,生命的最后三年,至少要看见瞿夜辰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