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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笙,阿笙——”傅砚临把闻笙抱在怀里,声音哽咽而艰难。
闻笙无力地闭上眼睛,又昏了过去,白皙的手上沾满了凝固的血迹和泥土草屑,手臂上被野草刮了好几道口子。 她抓着傅砚临的衣襟不放,人已经失去意识。 傅砚临抱着她,感受到她体温的滚烫,在昏暗的破晓天光下微微看清楚她脸上烧红的痕迹。 下了一晚上的雨,穿着湿透的衣服在这山风呼号暴雨不断的鬼地方呆了一整晚,能不发烧吗? 那一瞬间,傅砚临如鲠在喉。 自责和内疚在心底翻滚。 傅砚临无法想象,这么娇滴滴的小女孩,是如何缩在这阴冷潮湿、杂草丛生的山洞里度过一夜的?她摔下来的时候该有多疼?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叫天天不应,她肯定很害怕吧? 如果不是他死缠烂打、死皮赖脸,闻笙就不会为了躲避他只身来云城,就不会遇上山体滑波。 但现在说这些,晚了。 傅砚临将闻笙背在自己身上,用提前准备好的带子绑好,这才回到峭壁边上,朝着上头的人喊。 上面的人听到回应,抖了抖绳子——是,刚才他就是借助这根绳子从上面滑下来的。 宋岚等了一晚上,没等到陈老师带来人,夜里风雨不断,滑坡还在继续,她只能找到安全的地方先躲起来。在这期间,她不断的来到断层的地方呼喊闻笙的名字,企图得到她的回应,但都没有。 宋岚睁眼到天亮,度秒如年。 直到一个小时前,陈老师一瘸一拐带着人来救援,宋岚才知道陈老师昨天骑着摩托车回去找人的路上被山上滚落的石头砸到,车子甩出去,好在是泥巴路,他没大碍,就是瘸了腿。 这山里,又是下雨天,根本遇不上人,陈老师走了一个晚上才回到镇上。 救援的人说要从河坝边下去,开一条路出来,保证大家的安全,但这样一来要花费数小时,宋岚等不得——闻笙已经在山下一个晚上了,不知情况如何。那样娇弱瘦削的一个人,怎么挡得住这一晚上的风雨?更别提她从高坡摔下去。 可还没等宋岚开口,跟着陈老师来的一个男人站出来,问宋岚,“闻笙从哪里摔下去的?”宋岚和男人对视,只觉得对方目光森冷,如利刃,恨不得要将她片成片,千刀万剐亦不解恨—— 那种明目张胆的敌意和隐忍的怒气,宋岚从没见过,他身上自带一种强大的气场,让人害怕。 她指了指断层的地方,“那边。”
男人从车里拿出麻绳,拴到山坡上的一棵粗壮的树干上,然后把绳子的一头绑在自己身上,只看了一眼那断层,就立马顺着绳子跳了下去,动作利落干脆,颇有些生死置之度外的意思。 宋岚根本没反应过来,和陈老师面面相觑,来帮忙救援的人更是啧啧,说他这是不要命。 “这坡少说三四十米,他自己下去好下去,可怎么把人带上来?”
“莽撞!下面啥情况都没弄清楚!”
“他不怕死的吗!上面石头脱落,指不定就把他脑袋砸烂了!”
…… 宋岚连忙追过去看,只见男人握着绳子,一点点下去。 看得出来,这人平常是经常户外运动的,比如攀岩。 宋岚问陈老师,“这位先生是哪里来的?”
他肯定不是救援队的人。 不光是他看宋岚的眼神,还有他身上价值不菲的外套和运动鞋,甩绳子时手腕上隐约露出来的名贵腕表是普通人几年的工资。 陈老师回答,“说是闻小姐的男朋友,连夜从江州飞来的。我回到镇上找救援的时候,他正好找到你们团队的申老师,当时他很着急,应该是一晚上没睡,从江州飞来,又从机场开了十几个小时车到这边。”
那难怪了。 难怪他的眼神恨不得杀掉自己。 难怪不顾自己安危,不假思索地跳下断层去。 傅砚临回应之后,抓着绳子,背着闻笙,靠平时和宋毓恩攀岩运动的经验和体力,一步一步爬上三四十米的断层,前后近半小时,他终于背着闻笙上了地面。 救援队的人表示惊愕。 这不是一般体力和意志力能做到的事情。 宋岚心中有愧,上前去帮忙,“我来扶她——” 但她才伸出手去,就被傅砚临冷冷拍开,肃冷的眼底深邃如海,一丝温度都没有。 宋岚看见他一双手几乎血肉模糊。是被绳子给摩擦的。 他一个字没有,只是抱着闻笙回到车上,然后关了车门。 陈老师想跟上去,被宋岚拉住,“等下,他要给闻笙换衣服,我们不要去。”
几分钟后,傅砚临下车,看也没看宋岚他们一眼,跨上驾驶室,把车子开走了。 陈老师挠了挠头,“这闻小姐的男朋友脾气不太好哎,怎么不招呼我们一起走——” 宋岚吸了口气,摇摇头,“相信我,他已经很克制了。”
陈老师疑惑,“啊?他臭脸不都写在脸上了吗?”
宋岚苦笑,“他要是不克制,你现在得送我去医院。”
陈老师:法治社会,他还能打人?再说了,发生这样的情况,不是我们造成的,我们不也很担心闻小姐吗。 宋岚摇摇头,没过多解释,“走吧,我们先回去。”
放在心尖上的人,哪怕掉一根头发丝都是心疼至极的,不消说闻笙现在这状况。 宋岚到这个年纪,一双眼睛已经看过太多人了。 眼前这一位,是把闻笙看得比自己生命更重要的。 - 傅砚临本来想把闻笙送回县里的医院,但她实在是烧得不行了,他不敢冒险,把闻笙带去了镇上的卫生院先住下,让医生给做了退烧处理。 整个过程,他寸步不离地守在闻笙身边,一言不发。 护士见他身上都是伤,叫他去处理,他只摇摇头,也不出声。 护士抿嘴,只道是个怪人。 手上都被绳子磨得血肉模糊了,还不去包扎,不疼吗? 怎么会不疼呢,都是血肉之躯。不过是强行忍着罢了。 整整四个小时,他寸步不离。 终于闻笙退烧了些,迷迷糊糊地睡着,但并不安稳,一会儿喊着爸爸,一会儿呜呜咽咽。 傅砚临心如刀绞的时候,忽然听见她嘟哝地唤了一声,“傅砚临……” 这细微的、带着哭腔的声音立即提起了傅砚临的精神,他抓着闻笙的手,喑哑喊着,“闻笙?闻笙?”
“你不要招惹我……”软糯喑哑的哭腔,楚楚可怜。 “……” 傅砚临心里五味杂陈。 原来她连做梦,都在想逃离他。 呵…… 傅砚临的心像是被一把斧头劈开了,疼得窒息。 护士量完体温,确定闻笙退烧后,傅砚临才开口说,“麻烦帮我处理下身上的伤口。”
他还要照顾她,总不能她还没醒来,他自己先倒下了吧? 到了医护室,他掀开衣服和裤脚,将伤口展露给护士看,护士吓得往后一颤,“你、你这伤怎么来的?”
他不是手受伤了么? 怎么身上摔成这样! 血都凝固了! 傅砚临面无表情,语气亦是无波无澜,“摩托车和人撞车,摔的。”
护士一看那些结凝固的血迹,就知道这伤怎么也有一晚上了,他们小镇上处理这个根本不够的,“你还是去县里的医院吧——” “没关系,你看着处理,先对付过去。”
傅砚临此时根本不想动,闻笙才退烧,要等她体力稍微恢复一些才行。 “可是……”护士担忧地开口。 下一秒,傅砚临一双寒眸看着护士,冷冷地吐出两个字,“动手。”
护士被他吓得不轻,颤颤巍巍地开始消毒——碘伏抹在血肉模糊的伤口上,男人愣是一个疼都没喊,紧咬牙关忍着,不过一会儿,额头上全是汗水。 那一瞬间,护士觉得,男人就该是这个样子。 她忽然有点羡慕病房里那个发烧昏迷的女孩。 得是多心爱的人,才能为了对方不顾生死?